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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不慌不忙地仔细端详着自己修长的手指,抚摸指尖佩戴的金属指套一遍又一遍地勾勒上面花纹,许久才不经意开口道:“礼送出去了吗?”
明明是极其随意的话语,却隐藏无尽威压,竟令台下人群头低得更深,甚至有极个别忍受不住这等威压震出几口污血,染脏雪白的毛毯。厌倦的目光瞥向几人,如同处理废弃玩具皱眉道:“丢出去,毛毯重新换一条,脏了。”
一个黑袍男子膝行向前,头颅不敢上抬,话音中满是崇敬:“回阁主,虽被拒,但是属下已经将其种在枫翠居中。”
金银珠宝镶嵌在他那明黄长衫上,走起路来叮当作响。他在所有人的注视下推开内门,一具冰棺在云雾中出现。
而那棺中人竟是暗门宗主陈讳。
那双丹凤眼有瞬间的失神,接着竟涌出一丝疯狂,血丝充斥在眼球中将那震人心魄的美眸勾出邪气,眉毛舒展开他阴恻恻地笑了几声:“种子已经种下了,几年后,就轮到我收获的时候了。到那时,折戟宗的名号也该换一换了。”
躲在暗处的毒蛇用它碧绿的竖瞳注视着外界一切,目睹那颗足以搅乱三界的种子埋入土中,吐着满是毒液的蛇信,扭身钻入草丛中。原地只有叶片簌簌掉落,再不见那危险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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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医生丛容穿越了,穿到鸟不拉屎的异世大陆,成了一个……奴隶,还意外绑定了一个还债系统,初始债务值高到吓人,完不成任务就要被迫接受电疗。异世大陆地广人稀,野猪比非洲象都大,野鸡凶得能叨死人;没有厕所,没有农田,衣服是兽皮,房子是窑洞,原始人野蛮粗鲁,不爱洗澡,还全都惦记他的屁股。丛容:……你们不要过来啊!奴隶是不可能当奴隶的,为了不被电,为了吃上肉,也为了保卫自己的贞操,丛容决定攀攀科技树,让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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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风四起,正是初春,乍暖还寒的季节。 一辆白色私家车从远处缓缓驶入内部道路,七八个空闲车位,车子没有选择往前停靠,却悄悄停在了最不起眼的隐蔽角落。 稍许,车门打开,一只黑色高跟鞋从车内探出来,衬的脚踝纤细白皙。 车门“啪”一声合上,暖色格温风衣的女子,戴着平顶礼帽从车内出来。 “哒、哒、哒”,人来人往的柏油路上,不盈一握的腰肢晃动,那高跟鞋落在地上的步伐,都是那么引人注目,优雅清脆。 放眼这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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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当穿成狗血文中的炮灰nc,并在某个深夜偶遇文中那位灭了原主满门、让原主死得很惨但此刻却命悬一线的的大boss时,是该选aorb? a:英雄救美抱大腿,跟着大佬混口饭吃。 b:假装今夜没来过,尊重祝福个人命运。 “因为刚好遇见你……” bg很合时宜,徐篱山慎重斟酌后,表示他选择“or”:趁你病,要你命。 一颗毒药喂下去,徐篱山虔诚祈祷:哥们儿,一路平安,再也不见。 再问:很不幸,当上述选择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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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尽穿书了,穿成了一本仙侠文里的小炮灰。 书里的他是千年难遇的炉鼎体质,从小被师门像金丝雀似的喂药养着,又在魔界发难时被当做礼物送去讨好魔尊,被折磨至惨死,连尸体都不剩。 穿书后的林尽自然不会坐以待毙,他找了机会在赴死路上乘乱逃跑,半路天边却飞来一只黑球险些将他砸死。 黑球毛茸茸圆滚滚,还冒着烟。 带回去洗干净,原来是只小狗勾。 狗勾哪都可爱,就是太凶,但同是天涯沦落人,林尽和它相依为命,还是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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