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托,我家师兄天下第一!》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是个折戟宗的小院落,怎么找到这里的?”
那弟子没料到对方会这般发问,只是微顿片刻便面不改色回答道:“弟子前来拜见时,邯长老并未在宗门。弟子本想下次再来拜访,恰巧遇到一位洒扫门童丢弃杂物,弟子便擅作主张问路。”
说罢根本不给邹煜继续询问的机会,扑通跪地头低得更深,颤声道:“弟子逾越贵宗门规,自会回门派向陈宗主请罪。弟子也只是奉命送礼,还请邹宗主收下。”
“那本尊要是不收呢?”邹煜危险地眯了眯眼睛,手指点在扇骨上,缓慢又沉重,一下接着一下叩响像是在进行某种倒计时。
“陈宗主曾吩咐过,他猜到邹宗主定然不好意思收下,因而要求弟子无论以什么方式,务必将这份谢礼送给邹宗主。否则弟子回去也不好交代。”
这哪是送礼啊,简直就是通知邹煜开门拿东西,不收就是不给他这个暗门老宗主面子。
他之前怎么没觉得陈讳这个老东西事这么多?比武上的乱子是他们暗门搞出来的,现在不但没有追究那日逃脱的鬼魂,还拿出来一堆东西强迫邹煜收下。
邹煜是年轻不管事,但不代表是个没脑子的傻子。种种迹象太过于反常,不出意外的话,暗门一定在密谋着什么事,想要拖折戟宗下水。
“此物过于贵重,还请带回。改日我定会亲自去拜访陈宗主,我这里有留音符,你回宗门可凭借这个免去责罚。”邹煜不再言语,目光移向别处。
暗门弟子自然也听出了其中的逐客令,虽有不甘却只能俯身辞别:“此番多有打扰,弟子先行退下,再次代宗主向您表示感谢。”
绯红大门缓缓关闭,隔绝了他们之间的距离。
那名暗门弟子转身离去,却突然步伐逐渐缓慢,眼中光芒涣散,宛如行尸走肉。在距离枫翠居数百米远的地方骤然倒地,年轻的皮囊瞬间干瘪下去,最终连声呼叫都没喊出就灰飞烟灭。
连衣物也不见了踪影,仿佛人间蒸发,再无痕迹。只有散落在旁侧的武器顺着坡度滚动几圈,停在一双黑靴前。
宽大的袖袍垂落至地,再次抬起时地上的混乱早已没了影子。来人隐藏在黑袍中看不清模样,一个黑点从他手中弹出,悄无声息地落入枫翠居的角落。
如果此时有人看到他定然会尖叫出声,因为袖袍下所谓的手是一双白骨。
仙家名门正派所居位置都不同,但大多都远离人间烟火,与山间薄雾相邻,自认清高无暇,睥睨天下。
一座古阁立于人间南侧山谷中,单调的阳光映射其中竟有七彩微光流连不断,周边繁花遍地,顶处的“音阁”两字反倒普通得与这花海格格不入。
阁内更是别有洞天,碎金琉璃灯盏排列整齐直至大殿主门,左侧盘旋而起的台阶透澈得没有一丝杂质,明眼人就能看出是从上万颗水晶中提取出最优质的碎片才锻造出这短短几层阶梯。
入眼皆是奢靡。
若说实力最强的宗门是折戟宗,那么最有财力的便是仙界存在感最低的音阁。
修仙一切以实力为主,空有钱财在修仙界根本没有一席之地,音阁逐渐成了别人口中的“金钱废物”。
音阁阁主仙逝后,新上任的阁主不知做了什么,竟让原本还趾高气扬出现在各个场合的音阁弟子慢慢没了踪影,整日缩于黑衣中,不见日光不与外人交谈。
连仙界其他门派都没见过这新阁主的容貌,只听闻是个病秧子。
大殿深处光线暗淡,正中央一人懒散地靠倚在镶满珠宝的座椅上,额前两捋碎发别在耳后,露出眼尾微微上扬的细长丹凤眼,长翘的睫毛扫出一片阴翳,却又不失美感。
一群人跪在他面前大气不敢出,低着头冷汗不住冒出等待座上人的言语,那人依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外科医生丛容穿越了,穿到鸟不拉屎的异世大陆,成了一个……奴隶,还意外绑定了一个还债系统,初始债务值高到吓人,完不成任务就要被迫接受电疗。异世大陆地广人稀,野猪比非洲象都大,野鸡凶得能叨死人;没有厕所,没有农田,衣服是兽皮,房子是窑洞,原始人野蛮粗鲁,不爱洗澡,还全都惦记他的屁股。丛容:……你们不要过来啊!奴隶是不可能当奴隶的,为了不被电,为了吃上肉,也为了保卫自己的贞操,丛容决定攀攀科技树,让现
其他 92万字 1个月前
冷风四起,正是初春,乍暖还寒的季节。 一辆白色私家车从远处缓缓驶入内部道路,七八个空闲车位,车子没有选择往前停靠,却悄悄停在了最不起眼的隐蔽角落。 稍许,车门打开,一只黑色高跟鞋从车内探出来,衬的脚踝纤细白皙。 车门“啪”一声合上,暖色格温风衣的女子,戴着平顶礼帽从车内出来。 “哒、哒、哒”,人来人往的柏油路上,不盈一握的腰肢晃动,那高跟鞋落在地上的步伐,都是那么引人注目,优雅清脆。 放眼这热闹
都市 31万字 1个月前
问:当穿成狗血文中的炮灰nc,并在某个深夜偶遇文中那位灭了原主满门、让原主死得很惨但此刻却命悬一线的的大boss时,是该选aorb? a:英雄救美抱大腿,跟着大佬混口饭吃。 b:假装今夜没来过,尊重祝福个人命运。 “因为刚好遇见你……” bg很合时宜,徐篱山慎重斟酌后,表示他选择“or”:趁你病,要你命。 一颗毒药喂下去,徐篱山虔诚祈祷:哥们儿,一路平安,再也不见。 再问:很不幸,当上述选择错误
都市 58万字 1个月前
林尽穿书了,穿成了一本仙侠文里的小炮灰。 书里的他是千年难遇的炉鼎体质,从小被师门像金丝雀似的喂药养着,又在魔界发难时被当做礼物送去讨好魔尊,被折磨至惨死,连尸体都不剩。 穿书后的林尽自然不会坐以待毙,他找了机会在赴死路上乘乱逃跑,半路天边却飞来一只黑球险些将他砸死。 黑球毛茸茸圆滚滚,还冒着烟。 带回去洗干净,原来是只小狗勾。 狗勾哪都可爱,就是太凶,但同是天涯沦落人,林尽和它相依为命,还是很
其他 130万字 1个月前
熬夜刷萌宠视频上头的云青岚眼前一黑,再睁眼就赶潮流穿越成了动物。 他自我安慰:没事,现在不做人的也不少,按照穿越前辈们的经验,就算穿动物了,也是猫科犬科一类,还能近距离撸一撸毛绒绒! 不过,这次穿越好像他想的不太一样? 看着自己锋利的喙部,森冷的钩爪,云青岚陷入沉默。 好吧,羽毛也是毛。 再说,撸不到自己,还能撸男朋友,云青岚蹭了蹭一旁睡觉的男朋友,收获一个迷迷糊糊的亲亲回应。 平日里吃吃睡睡,
其他 58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