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托,我家师兄天下第一!》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被人扔入水中的石子,尚且还能荡出几朵水花才沉入水中。可那枚种子落入枫翠居后,没有任何响动,连邹煜都没察觉到异样。
请走那名暗门弟子后,邹煜转身朝向山上沈琦住所走去,阮秋盛跟在身后,犹豫许久才说出心中猜测,张口问道:“师尊,你是觉得其中有诈吗?”
“事出无常必有妖。我可没听说过暗门有谁会公然将炼制的法器赠人。更何况暗门那炼器法子都沉寂多久了。”邹煜手中纸扇越扇越快,将他那前侧的垂发吹起,没规律地耷在两肩。
折戟宗向来不参与外界的各种纷争,反倒是那种喜欢揣着一堆瓜子在旁边看热闹的存在。
别人打架拌嘴,折戟宗大门敞开,以邹煜为首排排坐,手中瓜子花生零嘴不断,怎么看怎么爽。
但如果谁想扯上折戟宗半点事,那群嗑瓜子的能瞬间一哄而散,紧闭大门,谁敲门都不见。
主打一个被人点名就立刻避世。
毕竟折戟宗不提及数百名金丹以上的弟子,单是化神期长老就有十几个,再加上渡劫期的邹煜和邯绍坐镇,也没人敢把主意打到折戟宗头上。
可别的仙门就没这般安宁日子。
他们虽然是修仙者,但说到底还是和凡人共处一个空间。那些真正住在天上潇洒的神仙,到底有几个谁也不知。而他们这些人中又有谁能飞升,那也是未知。
一群人围着所谓的“未知”整日修炼,为了仙家宝器争破头。明明是个没有目标的漫漫长路,这条路上却拥挤不堪。
民间都流传着“住在山顶的神仙们不问尘世,只会在人间苦难之际才能瞥见真容”等传说。凡人羡慕修仙者的长生不老,羡慕修仙者的无所不能,却独独不知仙界也如同皇城深宫一样分为几派,殊不知哪天就会自相残杀只为得到所谓的飞升宝物。
仙门众多,各家都有镇家之宝,过于强大独特的用处不免会被心怀不轨之人盯上,就像暗门那可炼制各家仙门法宝的传承,被迫封存。这些法宝一旦落入心术不正之人,后果简直不堪设想,因此门派世代相守绝不拱手让人。
可世事无常,自古邪正两不立,不少魔修渴求功力增长肆无忌惮地挑起战乱攻打仙门,抢走弱小派别的宝物占为己有。可实力薄弱的门派自然也不会有什么高等仙器,往往被魔修屠门后,他们拼命守护的宝物却被敌人不屑地踩在脚下,视作无用废料。
折戟宗虽无实体传承守护,可每代宗主身上可窥探天命的能力是独一无二的。头悬星斗,眼观云雾,只需撕下那漫长寿命中的一小块,一切问题皆迎刃而解。
正是因为折戟宗这一特殊之处,自那次因私欲而遭天谴后,折戟宗元气大伤。外界的饿狼按耐不住它们的爪牙,扬起锋利的指甲趁着这个绝佳机会企图将屹立上千年的宗门彻底撕碎。
当时邹煜还是少年时期,却已经拥有了未来继承宗主的身份,石阶上全是攻山的敌人,他躲在老宗主身后,那双鎏金色眼眸倒映着无数白衫倒地的景象。
往日同他谈笑的师兄师姐们挡门前却被乱刀刺死,鲜血染红了那洁白的衣衫。
从那时起邹煜便不再喜欢一身素净纯白的折戟宗校服,一身红衣格格不入行遍万里。他成为宗主后,第一件事便是将那身扎眼的白衣全部改成玄黑色,不顾旁人反对,硬是第二天让全宗门上下皆衣着深色衣衫。
除了邯绍。他向来喜欢白色,更何况是同自己出生入死的同门师兄弟,邹煜并未多说默许了他的执着。
在最后一道防线攻破时,邹煜眼前突然被兜帽罩住,紧接着他和身边的邯绍被老宗主一同推进漩涡中,连带着将背着琴想要冲上前替师门报仇的苏焱一同丢进去。
就这样三个少年被迫在人间成长,从弱小无助被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外科医生丛容穿越了,穿到鸟不拉屎的异世大陆,成了一个……奴隶,还意外绑定了一个还债系统,初始债务值高到吓人,完不成任务就要被迫接受电疗。异世大陆地广人稀,野猪比非洲象都大,野鸡凶得能叨死人;没有厕所,没有农田,衣服是兽皮,房子是窑洞,原始人野蛮粗鲁,不爱洗澡,还全都惦记他的屁股。丛容:……你们不要过来啊!奴隶是不可能当奴隶的,为了不被电,为了吃上肉,也为了保卫自己的贞操,丛容决定攀攀科技树,让现
其他 92万字 1个月前
冷风四起,正是初春,乍暖还寒的季节。 一辆白色私家车从远处缓缓驶入内部道路,七八个空闲车位,车子没有选择往前停靠,却悄悄停在了最不起眼的隐蔽角落。 稍许,车门打开,一只黑色高跟鞋从车内探出来,衬的脚踝纤细白皙。 车门“啪”一声合上,暖色格温风衣的女子,戴着平顶礼帽从车内出来。 “哒、哒、哒”,人来人往的柏油路上,不盈一握的腰肢晃动,那高跟鞋落在地上的步伐,都是那么引人注目,优雅清脆。 放眼这热闹
都市 31万字 1个月前
问:当穿成狗血文中的炮灰nc,并在某个深夜偶遇文中那位灭了原主满门、让原主死得很惨但此刻却命悬一线的的大boss时,是该选aorb? a:英雄救美抱大腿,跟着大佬混口饭吃。 b:假装今夜没来过,尊重祝福个人命运。 “因为刚好遇见你……” bg很合时宜,徐篱山慎重斟酌后,表示他选择“or”:趁你病,要你命。 一颗毒药喂下去,徐篱山虔诚祈祷:哥们儿,一路平安,再也不见。 再问:很不幸,当上述选择错误
都市 58万字 1个月前
林尽穿书了,穿成了一本仙侠文里的小炮灰。 书里的他是千年难遇的炉鼎体质,从小被师门像金丝雀似的喂药养着,又在魔界发难时被当做礼物送去讨好魔尊,被折磨至惨死,连尸体都不剩。 穿书后的林尽自然不会坐以待毙,他找了机会在赴死路上乘乱逃跑,半路天边却飞来一只黑球险些将他砸死。 黑球毛茸茸圆滚滚,还冒着烟。 带回去洗干净,原来是只小狗勾。 狗勾哪都可爱,就是太凶,但同是天涯沦落人,林尽和它相依为命,还是很
其他 130万字 1个月前
熬夜刷萌宠视频上头的云青岚眼前一黑,再睁眼就赶潮流穿越成了动物。 他自我安慰:没事,现在不做人的也不少,按照穿越前辈们的经验,就算穿动物了,也是猫科犬科一类,还能近距离撸一撸毛绒绒! 不过,这次穿越好像他想的不太一样? 看着自己锋利的喙部,森冷的钩爪,云青岚陷入沉默。 好吧,羽毛也是毛。 再说,撸不到自己,还能撸男朋友,云青岚蹭了蹭一旁睡觉的男朋友,收获一个迷迷糊糊的亲亲回应。 平日里吃吃睡睡,
其他 58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