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是龙傲天老婆》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跑出,堪堪停在了白衣少年身前。
“小清哥哥,没事吧?”
莫小七紧张地上下扫视,颇有一种李清源若有事,就要暴揍山下那群人的冲动。
“没事,平时很少见这么多人,很有趣。”
李清源平淡道:“修炼,果然是要与人切磋的,在和他们的交手中,我也有所感悟。”
莫小七眼皮轻跳,无意识间嘴角下抿,却道:“小清哥哥在家宅久了,出来玩玩也好。”
李清源点点头,“说起来,里面的东西你拿到手了吗?”
莫小七露出笑颜,突然走近一步,随手将一物送到李清源唇前。
李清源本能张口,含了下去,尝到是甜的,又下意识地咽了下去。
莫小七不是第一次突然投喂他,他已经习惯了。只是……那樱桃般的灵物迅速化开,温养五脏六腑,带来了一种神奇的力量。
莫小七目光扫过白衣少年润红的双唇,眼神如海水般轻漾,带着一丝宠溺的笑意。
李清源转头道:“这是……”
“长生果。”
莫小七轻松回答,好像那是什么随手可得的零食。
李清源愣住了,因为他知道长生果品阶最差也有地阶下品,凡人吃一颗可延一年寿命,刚刚莫小七投喂他的那一颗,似乎是地阶上品,饶是他都觉得这种级别的灵物随便投喂……有点太奢侈了。
莫小七却仿佛知道他在想什么,自己也随手吃了一颗,“里面足足有一棵树的长生果,小清哥哥还想吃吗?”
李清源呆了呆,问道:“洞府里面的秘宝,就是一棵树的长生果吗?”
莫小七还未说话,周不凡先绷不住开口,“那洞府不止一层阵法,小七娃子只解开了第一层阵法,下面还有更神秘的东西。”
“原来如此。”李清源看向莫小七,“小七,那你先回去忙,我继续守在这里。”
莫小七“嗯”了一声,嘱咐李清源小心才又回到洞府里。
周不凡还留在原地,飘在空中,余光看向李清源,道:“说起来,小清娃子,你干嘛这么护他,就因为你们都是同族?”
李清源转眸,仿佛不明白他在问什么,“我只是做我想做的事情。”
周不凡更加好奇,“你想做什么?”
李清源目光望着远方,琥珀色的双眸泛着落日般的辉光,“他总是乱来,总是受伤,我不能放着不管。”
周不凡挑了挑眉,道:“不管也没关系吧,他草根差不多的命,生来便注定要被万人践踏——”
他未能说完,因为李清源眼神变了。
“周爷爷,别总是数落小七。”
白衣少年声音温和,却带着几分寒意。
周不凡心头发凉,退一步道:“你很看好他吗?”
李清源沉默片刻,“我认识的人不多,小七虽然调皮,但心地不坏,命途不该那么坎坷。”
说着,他皱了皱眉头,沉声道:“总得有人帮他一把。”
不想明珠蒙尘,不想宝剑生锈,不想那孩子一身傲骨,却只能一辈子庸碌。这是……很正常的想法吧。李清源心想。
周不凡看着他的背影,发觉是自己多言了,想了想才道:“我也不是想数落他,主要是那小子老爱说大话,总要打击一下,免得他得意忘形。”
也是此时,山下一行人围了上来,大部分是李清源刚刚的手下败将,包括剑痴少年,还有姬玄风。
为首的中年人名叫姬常兮,金丹期修为,本不能上山,但却也站在了这里。
原因无他,无非是一些压制修为的手段。
“无论你是莫小七的亲兄长还是义兄长,都请你让开,那小子是大夏神朝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宴明婉得到了一个来自未来的文物收集系统,希望她回收那些已经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的珍贵文物。 天幕出现的那一日,各时空人们将其视为不祥之兆。 直到清冷的女音响起:“那是一个百舸争流的时代,时局混乱,学者们的思想却犹如黑夜明星。 他们拨动时局,开出治理天下的药方。 后人称之为,诸子百家!” 兵家篇:“帝王无法评判他建汉的功勋,他们是点缀在历史上最美的明珠,只有千古勋史能为他们打磨痕迹。” 刘邦:为何偏偏
都市 58万字 1个月前
加入快穿部门后,奚清需要去各个世界扮演反派,刁难主角。 奚清信心满满,做一个恶人还不简单,看她如何将男女主踩在脚底! 但进入世界后,看着不断被ua、凌虐,可怜无助的女主,奚清真诚发问,到底谁是反派啊? 【世界一:冷艳傲娇假千金x表面乐天实则白切黑真千金】 订婚宴上,男主轻抿薄唇,眼神淡漠,扔过来的,只有一纸替身合约。 少女被泼了一身的酒,孤零零站在角落,众人的恶意像是汹涌的潮水,几乎要她整个湮灭
都市 50万字 1个月前
下一本:《春潮弄莺》《云鬓花容》 本文文案: 【人间尤物vs冷面剑客】 燕国崇武,大将军王挂贴,有意于民间选拔一绝顶剑客来做自己的左右手。 一步登天的机会,众人蠢蠢欲动。 白婳万万没有想到,朝堂政事竟会殃及自己,为窥旁人剑招,与自己青梅竹马的表哥竟哄骗她依持貌美之色去相诱他人。 传闻那人性情狠戾,剑锋诡绝,无宗无属,手沾杀戮。 他被剑派正宗所厌,却又深受忌惮。 白婳为还恩情,忍惧上山,寻到他住处
其他 57万字 1个月前
问与答环节: q:别夏xi,为什么当初会选择和权至龙在一起呢? a:当然是因为他有钱啊(理所当然) 权至龙在旁默默吐血,又安慰自己,没关系的,好歹他也是个款爷,能靠钱拿下老婆,也是他的一种能力! 金别夏爱钱、爱很多很多的钱,在她看来,只有属于自己的钱,才不会背叛她。 在她第一次见到权至龙的那一刻,她就觉得这人在人群中格外亮眼,像是自带光环特效一样。 直到无意中碰了一下他,自己的银行卡余额开始疯狂
都市 87万字 1个月前
谢欺花抚养弟弟们的第十年。 他们“先来后到”地爱上了她。 - 谢欺花的弟弟们病了。 他们是她收养的,她看着他们长大。 他们爱戴她、尊敬她、懂得伺候她。 可十年之后,他们的爱都变了味道。 李尽蓝:“每次你扇我巴掌,我都有反应。” 李平玺:“我愿意和哥哥一起好好服侍你。” 恋姐症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她不明白,唯一清楚的事情是。 他们都很爱她。
都市 43万字 1个月前
张坤水一觉醒来,成了太上老君在凡间渡劫的炼丹童子。 而渡劫的地方,居然是某年代文中。 张坤水:……他一个男频宅男糙汉写手,穿越成言情文里的男扮女装?这特么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不想吐槽,爱咋滴咋滴! 作为一份愤青;作为太上老君的渡劫童子;作为一条努力掩盖身份,拥有破开时空,空间能力,还会炼丹的龙。他是脑抽了才去走剧情强? 女主凭借末世积攒的亿万物资,赚到了未来的创业资金。
都市 89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