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是龙傲天老婆》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锦衣少年愣住,袖下双拳紧握,登时意识到,眼前少年就是打败山下无数天才的妖孽剑修。
“敢问道友来历?”
他盯着李清源,血色的瞳孔闪烁着妖异的光芒。
李清源神色淡淡,并没有回答,因为小七嘱咐过他,不能告诉他们他的身份,只能说——
“小七是我弟弟。”
在李清源心中,莫小七确实是弟弟,同为龙族,年岁比他小。
锦衣少年瞳孔一震,却也看出来了,他们不可能是血缘兄弟。
对方跟那山野小子不一样,明显出身大道统,教养与气质皆非同寻常,那山野小子什么运气,居然给他结交了这么一位高手。
但即使如此,此时此刻他也不能退让。
大争之世,一切都是争出来的,退让躲藏没有意义。更何况,好不容易出现个如此强大的对手,他姬玄风怎可能退?
其次,他化龙功大成,正缺一个试验的对象。
姬玄风傲然挺立,盯视白衣剑修,慎重道:“我见道友剑法无双,可否指教。”
白衣剑修表情淡淡,没有一丝波澜,仿佛根本没把他的挑战放在眼里。
姬玄风心中闪过一道怒火,功法极速运转,周身爆发出一股极其强悍的灵力,雄浑的气血甚至形成了近似真龙的形状。
山下众人感知到山上的异变,皆面色大变。大夏神朝一众则是大笑,一个皇子欣喜道:“化龙三转,玄风哥哥小小年纪就修炼到了化龙三转,大夏神朝的历史上都没有几个人能够做到啊。”
一位中年老者道:“但凡做到的,如今都是修真界知名的大人物了。”
然而,片刻后,山上突然大震,众人抬起头,只见一道剑光横击长空,令风云变色。
紧接着,猛然吹来一阵风,再是一记重物砸碎石壁的声响。
众人转头看去,只见烟尘滚滚,锦衣少年狼狈地砸在石壁碎块中,头发披散,面色惨白,身体不停颤抖。
“那是人吗……妖孽、不,是怪物。”
众人傻眼。尤其是大夏神朝一脉,此时面色又青又白。
连化龙三转之境的姬玄风都败了,这事传出去,大夏神朝还有什么颜面?
身着华服的中年男子气得眼皮乱跳,心道即便是耍手段,也必须要杀了那个少年!
人群中,刚刚那位被打败的剑痴少年走向姬玄风,讨教道:“对付你,他用了几剑?”
姬玄风愣了愣,目光低垂,回答道:“一剑……我甚至看不见他拔剑的瞬间。”
剑痴少年哈哈大笑,“我也是一剑,不过跟你不同,我看到了他拔剑的时刻,那个景象有如真龙出海,宏伟至极啊。”
姬玄风脸黑了,剑痴少年这么说,明显想表达他不如对方。
“哼,我看是那柄剑的力量,非他自身的实力。”中年男子突然开口。
在场众人面色变了变。
是剑的力量?倒不是没有可能,强大的灵剑可以赋予主人不同层次的非凡力量,仔细一想,那少年背后的剑好像确实不凡,虽然认不出是什么名剑,但也绝对不是俗物。
剑痴少年身后的高大个子道:“一定是这样,我就说他怎可能轻易打败我们,原来是借助了剑的力量!”
众人这么一想,仿佛心里舒服了许多。
剑痴少年却是眉头一皱,心想怎会如此简单,要知道名剑可不会轻易认可人的,越是厉害的剑就越有脾气。
而中年男子见状,暗暗地勾起嘴角,突然开口:“他有灵器,我们也能有。今日便让他知道庇护那个山野小子的下场。”
-
山上,洞府内发生了大动静。一道黑影从中飞速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宴明婉得到了一个来自未来的文物收集系统,希望她回收那些已经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的珍贵文物。 天幕出现的那一日,各时空人们将其视为不祥之兆。 直到清冷的女音响起:“那是一个百舸争流的时代,时局混乱,学者们的思想却犹如黑夜明星。 他们拨动时局,开出治理天下的药方。 后人称之为,诸子百家!” 兵家篇:“帝王无法评判他建汉的功勋,他们是点缀在历史上最美的明珠,只有千古勋史能为他们打磨痕迹。” 刘邦:为何偏偏
都市 58万字 1个月前
加入快穿部门后,奚清需要去各个世界扮演反派,刁难主角。 奚清信心满满,做一个恶人还不简单,看她如何将男女主踩在脚底! 但进入世界后,看着不断被ua、凌虐,可怜无助的女主,奚清真诚发问,到底谁是反派啊? 【世界一:冷艳傲娇假千金x表面乐天实则白切黑真千金】 订婚宴上,男主轻抿薄唇,眼神淡漠,扔过来的,只有一纸替身合约。 少女被泼了一身的酒,孤零零站在角落,众人的恶意像是汹涌的潮水,几乎要她整个湮灭
都市 50万字 1个月前
下一本:《春潮弄莺》《云鬓花容》 本文文案: 【人间尤物vs冷面剑客】 燕国崇武,大将军王挂贴,有意于民间选拔一绝顶剑客来做自己的左右手。 一步登天的机会,众人蠢蠢欲动。 白婳万万没有想到,朝堂政事竟会殃及自己,为窥旁人剑招,与自己青梅竹马的表哥竟哄骗她依持貌美之色去相诱他人。 传闻那人性情狠戾,剑锋诡绝,无宗无属,手沾杀戮。 他被剑派正宗所厌,却又深受忌惮。 白婳为还恩情,忍惧上山,寻到他住处
其他 57万字 1个月前
问与答环节: q:别夏xi,为什么当初会选择和权至龙在一起呢? a:当然是因为他有钱啊(理所当然) 权至龙在旁默默吐血,又安慰自己,没关系的,好歹他也是个款爷,能靠钱拿下老婆,也是他的一种能力! 金别夏爱钱、爱很多很多的钱,在她看来,只有属于自己的钱,才不会背叛她。 在她第一次见到权至龙的那一刻,她就觉得这人在人群中格外亮眼,像是自带光环特效一样。 直到无意中碰了一下他,自己的银行卡余额开始疯狂
都市 87万字 1个月前
谢欺花抚养弟弟们的第十年。 他们“先来后到”地爱上了她。 - 谢欺花的弟弟们病了。 他们是她收养的,她看着他们长大。 他们爱戴她、尊敬她、懂得伺候她。 可十年之后,他们的爱都变了味道。 李尽蓝:“每次你扇我巴掌,我都有反应。” 李平玺:“我愿意和哥哥一起好好服侍你。” 恋姐症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她不明白,唯一清楚的事情是。 他们都很爱她。
都市 43万字 1个月前
张坤水一觉醒来,成了太上老君在凡间渡劫的炼丹童子。 而渡劫的地方,居然是某年代文中。 张坤水:……他一个男频宅男糙汉写手,穿越成言情文里的男扮女装?这特么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不想吐槽,爱咋滴咋滴! 作为一份愤青;作为太上老君的渡劫童子;作为一条努力掩盖身份,拥有破开时空,空间能力,还会炼丹的龙。他是脑抽了才去走剧情强? 女主凭借末世积攒的亿万物资,赚到了未来的创业资金。
都市 89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