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我都是个优雅绅士》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威风凛凛的狼犬当即就收敛了獠牙。
它安分了下来,乖乖坐在尼昂脚边,只是目光仍旧透露着警惕。
“奉劝你一句,这只狗是我的东西,只要一天还冠在我的名下,我就不允许别人随随便便动手。”
尼昂微笑着歪头:
“这是底线哦?我会生气的,除此之外,再提醒你一件事,你刚回来可能不知道——吉诺瓦的驯养员,是上面特别安排下来的,他们似乎对我的提议有点兴趣。”
琴酒缓缓挑眉。
尼昂之前对苏格兰说的关于狗的话题,并不是开玩笑,他是真的这么向上申请了。
毕竟要把狗养在组织里,还得找个靠谱的驯养员,汇报一下还是有必要的。
至于怎么说服组织的……
不得不说,尼昂提出的狗的妙用,的确很有实践的可能性。
刑侦犬,搜爆犬,搜救犬,导盲犬,甚至还有医疗犬(指嗅出人身上的癌症气息并摆出对应示警姿势)。
狗是人类驯养最成功的物种,它们能够通过培训,在对应领域发挥出超乎想象的关键作用。
因此组织上面认为,靠狗的嗅觉来追捕叛徒,是有可实施性的。
——尽管这对狗的血统和智商很有考验,一只来历不明血统不纯的流浪狗往往很难担此重任。
但这毕竟是巴罗洛难得的喜好,反正也不碍什么事。这就和琴酒的爱车一样,给予批准是理所当然的。
更别说,巴罗洛提出的理由,还难得带上了一点“为了组织”的意思。
……虽然其中蕴含的真诚性有待考量。
组织的命令,果然还是更有效果。
琴酒果然收回了自己的枪。
他浅绿的眸子冷冷扫过那只狗,目光带着挑剔。
直到他凝视着狼狗的银灰眼睛,顿了顿,忽然就完全不再带有任何不满。
……之后几天,哪怕在训练基地的酒吧漫不经心的喝酒,被一些代号成员以古怪的目光扫过自己和不远处尼昂脚边的狗,他也没有半点暴躁与气恼的意思。
琴酒的不关注,反倒让尼昂很快失去了兴趣。
尼昂在组织训练基地呆的时间有点长了。
他是为了乐子才难得住这头的,而没有了乐子,他很快就对组织基地兴味阑珊。
尼昂打算回自己在米花市的别墅。
而目前还需要训练的狗——他自然不会带着一块走。 。
于是。
再一次去酒吧蹲巴罗洛的苏格兰,莫名遭了殃。
“说起来,苏格兰,你似乎是住在训练基地的宿舍里的,对吧?”
“是……?”
因为吉诺瓦非常依赖主人,一天感受不到尼昂的气息,就会想着逃跑去找人。
所以每天晚上,吉诺瓦在训练结束后,都会被送回尼昂在组织基地的临时住所:一间留有他气息,能让吉诺瓦乖乖呆着的单人宿舍。
吉诺瓦的驯养员不住这里,晚上自然没法照顾这只狗,而被刻意培养出凶性的狗,也不太能接受一个陌生保姆的存在。
而狗也得一日三餐,尤其是食量惊人的大型犬。
于是巴罗洛便把晚上的喂食工作,交代给了能够顺路投喂的人。
比如说摆明有意接触自己,并住所很近的苏格兰。
“……这不是什么好差事。”苏格兰的好友兼卧底同事——情报组的波本对此很是担心。
波本喜欢狗,也知道动物是无辜的,但它们到底不会有人类的道德观。
一个公安卧底,被忠诚于组织成员的恶犬记住气息,可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
第62章 /捉虫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军区大院最近热闹了起来 据说廖师长家那备受宠爱的小闺女竟然是当年抱错的孩子,那真孩子从小在乡下长大,过两天就要回来了,家里正闹得不可开交 这 这都过去快四十年了啊 一个在乡下长大的四十岁的真千金,一个是打小万千宠爱文艺团干部的假千金 光是想想这个对比,众人面面相觑,等着看廖家热闹了 等着等着,他们等到了个妩媚娇艳的火辣椒 盘靓条顺,前后有致,一手厨艺馋得人心都痒了,还抢不到 部队里的老鳏夫小光棍
都市 94万字 1个月前
视角:主攻 · 事业线: 世界末日,卫焕从11年后重生归来,踌躇满志参与【公路求生挑战】,以此获得超凡能力,应对现世降临的超凡怪物。 上辈子因为约定俗成的规矩,他没有进入森林打开那近在咫尺的神级宝箱,这一次,他绝不错过。 · · 爱情线: 卫焕在进入挑战的前夕,婚约从天降。 他那个快要破产的破爹,听了后妈的提议,要将他嫁给一个残废的男人。 见了面才知道,自己要嫁的人竟是穆重。 · · 穆重:挑战
其他 405万字 1个月前
有人因为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左脚先迈进公司大门而被开除,也有人因为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左脚先迈进公司大门而穿越。 方洲就是其中一个。 他穿到了修真界,花了五百年,完成了从医宗三等杂役到长老的完美蜕变。 现在,他穿回来了!
都市 82万字 1个月前
1程时是个配音演员,有社交障碍,害怕和人对视,更厌恶别人的触碰,只想在家宅一辈子。 却意外穿成豪门狗血文中的炮灰工具人——疯批反派的联姻对象,黑红艺人,真假少爷中从小走失的真少爷。 婚后爹不疼娘不爱,老公从来不回家,虽不愁吃喝,却被反派软禁在郊外的别墅,最后郁郁而终。 程时:!! 一个人?住别墅!梦中的生活!! 好消息:有钱,有闲,一个人!坏消息:距离这种生活还有一年,现在是个穷逼……
都市 30万字 1个月前
原本在森林里自由生活的史莱姆一觉醒来,竟然变成了一个5岁的人类幼崽! 蓬松的小卷毛,软乎乎的婴儿肥,还有一推就倒的三头身,这样真的能在这个世界活下去吗? 并且作为史莱姆中特殊的种族,需要通过皮肤接触才能吸收情绪填饱肚子。 嗯?为什么和哥哥贴贴也会上热搜呀? 哥哥原来是明星呀!然后因为太火了还要邀请小白宝去参加娃综? 嘿嘿小朋友最好吃了,情绪丰富多变的!白宝要努力贴贴~ 上了娃综。 怎么肥四?这个
都市 24万字 1个月前
清之介醒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沓废稿,胸前的口袋里插着一根铅笔和一把跳刀。 这不很明显嘛,刀是用来削铅笔的,铅笔是用来写字的。 失去所有记忆的清之介恍然大悟:原来他是个作家! 勤勤恳恳给报社连着投递三个月稿子后,他被找上了门。 “清酒,文件呢?” 清之介再度醒悟:原来他的笔名叫做清酒,面前的男人是他沉稳可靠的编辑! 他热情地掏出报纸,塞进了金发青年手中,指着醒目的标题骄傲地说:“这里呢。” 爆!沉
都市 40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