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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也能够成为某种接纳的理由?

满意地摸完狗,贝尔摩德笑眯眯地去拜访了一遍琴酒。

刚刚结束完一通调查任务的琴酒:“……”

琴酒的现任搭档伏特加:“……”

伏特加心想不妙,觉得这事大哥能忍?怕不是又得和巴罗洛打起来了。

但琴酒意外地平静,“嗯”了一声就没再搭理贝尔摩德。

这种平静,一直持续到他在组织训练基地看见狼犬本狗,然后没有犹豫地抽出枪,对准了那只无辜毛茸茸。

仿佛察觉到杀气,又仿佛嗅到琴酒本人身上仿佛已经深入骨髓的血腥味,银色皮毛的狼犬在瞬间就龇牙,低吼着挡在主人身前。

吉诺瓦显然足够聪明,也足够有当“为虎作伥”的恶犬的天赋。

这几天的训练,显然是有效的。

狗为人所用的第一要素,就是能够克服恐惧。而吉诺瓦在这一方面表现的足够勇敢。

“哎呀,这不是我们的琴酒大人吗。”尼昂手里拽着牵引绳,然后挑起眉,“刚回来就这幅恶犬相?你对我的狗有什么意见吗?和狗较劲,你还是幼稚的小孩?”

到底谁更像是幼稚的小孩啊……!

伏特加忍不住小声吐槽。

他看着那银灰皮毛,像极了缩小版北美灰狼的狼犬,一边在惊叹气质上的微妙神似,一边很有义气的在……在心底给他大哥辩驳。

他悄咪咪地想:怎么想,都是你的行为更加幼稚好吗?

是你故意给狗取这种名字的,虽然的确很有既视感……呃,但这应该是巴罗洛挑衅在先吧?

“太显眼了。”

琴酒举着枪,语气冰冷,并没有关注名字的问题。

他切入点相当合理:

“你给自己随身带个显眼的标志物做什么?还被那么多人知道,是怕别人认不出你、抓不到你吗?”

这倒是个关键。

但显然,尼昂不以为意——他假身份名字都不带改的,更别说会在意自己身上多出一个标志物。

“有你显眼?”

银眸的绮丽男人嗤笑一声,反问:

“你以为你一头银色长发,和总是不离身、炸都炸不完的老古董车,与我带着一只显眼的狗有什么区别?”

都是半斤八两 ,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当然有。”琴酒冷哼一声,“因为我和你不同,不需要隐瞒身份,本身就是越显眼越好。”

他的定位是【威慑力】,是组织专门放出来吸引各大叛徒和卧底目光的靶子。

琴酒的存在感越强,吸引的敌方目光越多,组织真正的秘密就越安全。

“你养狗根本没有意义。”琴酒盯着尼昂的目光显然是相当理性的:“你只是单纯为了好玩罢了。”

尼昂是个人主义者,是可以为了好玩和一时兴起,而做出没有必要行为的任性性格。

从假名到狗,在琴酒眼里都差不多是一个原因。

尼昂并不喜欢被看穿,但这次还真不是这么一回事。

——养狗只是因为这只狗黏人且意外不讨厌,并多少有点天赋在身上。

——而狗的名字是前领养人长尾先生取的,纯属巧合,虽然如果给尼昂来取,可能会取得更有指代性。

当然。

尼昂的确是因为觉得好玩,这几天才会带着狗在组织基地转悠。这一点倒是被琴酒说对了。

“喔,那又怎么样?难不成像无趣的你一样,脑袋里只有组织和任务就好了?”

尼昂对此理直气壮,他不紧不慢说道,并笑眯眯的弯腰,拍了拍自家狗的脑袋。

这仿佛是个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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