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的声音》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不清楚。
或许没有回校时间。
毕竟大少爷在那边没什么缺的。
她等放学的人流过去,将蒋以声堆满课桌的试卷折好收起来。
有没做的,也有做过的。
上周周考小测试,蒋以声的数学成绩刚刚及格,考得还没她好。
临春觉得自己的竞赛多半要黄。
她临走时没背书包,在楼梯转角处刚好遇见从楼上下来的梁阙。
因为上次运动会的事儿,学校里风言风语传了不少。
两人这会儿见面多少有些尴尬,临春冲他笑笑,搭着扶手低头下楼。
意外的是,梁阙几步追上来,停在临春身边,拿出手机打字。
【你姐的孩子还在吗?】
临春偏了偏头,不想回答这个问题。
【我哥对你不差。】
临春抿了抿唇,加快脚步往校门走去。
梁阙眉头紧皱,伸手抓住了临春的手腕:“你就当是上次运动会,我帮你的答谢。”
临春五指微蜷,摇了摇头。
如果让梁家人知道孩子还在,徐凤娟一定还会来闹的。
这兄弟俩不能一天二十四小时盯着她,临夏不能再受任何刺激和伤害了。
{以后我不需要你的帮助,对不起。}
临春后退着挣开梁阙的桎梏,转身没走开几步,又被对方抓住。
“她真怀孕了就和我哥复婚,我妈肯定不会再说什么——”
“干啥呢——?”
一道男声突然打断了梁阙的话,保卫科的保安大爷刚站起身,见已经有人打抱不平,又“敦”得坐了回去。
“三姐!”临冬一路小跑过来,炮弹似的炸在临春身边。
临春扭头看过去,惊讶地半张着嘴。
徐拓?!
梁阙阴沉着脸,扔掉临春的手腕,自己离开了。
“还挺拽?”徐拓和梁阙对视半秒,觉得身心都变得不爽起来,“妈的,这小子…”
“他欺负你?”徐拓问。
临春下意识后退半步,摇头躲开目光。
徐拓捋了半边衣袖:“我怎么就这么想打他…”
顶着太阳到了店里,休息区零零散散坐着学生,不是很多。
今天是星期五,奶茶店的兑换券在昨天开始发放。
临夏特地多进了一倍的原料屯在家里,防止到时候供不应求,奖品不能正常领取。
临春也早早做了准备,煮了一早上的奶茶,中午都没打算去顾伯那里。
结果生意却没想象中的火爆。
隐约有些失落,但可能和兑换券发放的数量有关。
临春走进店里,看到穆潋卿的那一瞬间心跳陡然加快,可视角转换露出对面的座位,小圆桌边只坐了穆潋卿一人。
临春的心猛地往下一沉,失落浓郁到连自己都骗不过去。
蒋以声不在。
“嗨,”穆潋卿和临春打了个招呼,“还记得我吗?”-
临春第一次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预收《我在山区支教非人类》。本文为【穿书·恐婚·理智搞钱的小姐姐vs忠犬·恋爱脑·自我攻略的大将军】鹿门月穿成了书中锦鲤女主那下场凄惨不得善终的恶婆婆。大龄恐婚的鹿门月乐了,还有这种好事儿?直接跳过了结婚生子这些步骤。丈夫常年远征,儿子束发之龄,儿媳是个锦鲤,直接穿成准婆婆。棒打鸳鸯搞锦鲤?不可能!搞钱才是正道。搞好了才方便与她那便宜夫君和离,给他那沙场红颜让位。————————余亦抱着必死的心
其他 12万字 1个月前
柳莺莺看了一本玛丽苏都市文,里面的女主飒又得劲,是玛丽苏文界不一样的清流 然而没想到的是,她一觉醒来穿成了小说里同名的炮灰女配 女配家世好,年轻貌美,奈何脑子不好喜欢了一个渣男,还当绿茶绿了女主,于是成为了女主逆袭路上的垫脚石 看着眼前满是算计的男人,柳莺莺果断分手,回家做她的米虫大小姐 不抢男主不抢男配,不抢风头不抢c 位,然而即使是这样,她也没能远离麻烦,因为——女主要抢她啊混蛋 蒋雪本想和
其他 14万字 1个月前
穿成一本末世文里的娇软女配,苏梦梦会在跟男主告白失败的第二日被女主踹进丧尸堆 为了活命,苏梦梦硬生生把情书塞给了路过的路人甲 后来,路人甲成了超级大佬,苏梦梦成了他身边只会吹男友彩虹屁的花瓶女友 “我老公那么好,走在路上都能捡到晶核” 墨玉泽:论晶核用不完是什么体验? “我老公那么酷,变异动物都抢着做他小弟” 墨玉泽:变异动物都这么乖巧懂事的吗? “我老公那么帅,丧尸见他都会臣服” 墨玉泽:所以
其他 111万字 1个月前
黎轻颜穿成了虐文中的倒霉女主,按照剧情,她将在《一日情侣》这档恋综里成为全网黑,最后被几个渣男折磨而死。 系统表示:“完成任务后,宿主就能修改小说原文,改变命运了~” 积分不多,得省着花。 于是,黎轻颜不得不踏上了魔改剧本的道路。 恋综第一天 小说原文:【总裁看着她,声音冰冷,四周温度像瞬间下降了30度:“滚开。”】 黎轻颜去掉了“像”字。 于是,直播间观众就眼睁睁看到,总裁双眼一闭
其他 22万字 1个月前
张羽飞,东方古老修炼门派传人作为交换生前往伦敦学习一年但被搞不清楚修士传承和巫师血脉传承区别的巫协要求前往魔法大学就读但他本质始终是个普通人类学校很好同学也很热情只是很多同学看他的眼神不太正常“同学,你好香,能让我吃一小口吗?”“同学,你流血了,我帮你舔舔就好了。”张羽飞神情冷淡的掏出符咒,给这些对他心怀不轨的同学一人贴上一张桃花符。去谈恋爱吧,别来纠缠他了。“人类,你要不要吃水果。”“人类,这
都市 8万字 1个月前
哥谭爱着祂的每一个孩子,最喜爱的就是那只可爱的大蝙蝠。 那是最像祂的孩子,如白天的祂一般光鲜靓丽,亦如夜晚的祂一般阴郁深沉。 祂是如此的喜爱他,因此祂注视他、宠爱他,给他整个城市的包容和偏爱。 但是哥谭感觉还不够,祂想和祂的孩子有更多的交流。 于是某一天,祂钻进了他的手机。
都市 40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