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的声音》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器。
那时七八岁的年纪狗都嫌,邵老没少拿蒋以声对比徐拓,说他稳重,让徐拓好好学学。
这么多年,徐拓也没学会蒋以声的性格。但调皮点的小孩似乎更招人喜欢,几句话就能把邵老逗得咯咯直笑。
蒋以声想起了自己的爷爷,对方去世前一晚给他打过一通电话。
唠了点家常,让他别整天跟个老头子似的,多和朋友出去玩玩。
当时蒋以声没太在意,却不想这是他老人家留给自己最后的遗言。
“你少跟我耍小心眼子,”邵老隔空点了下徐拓,“公事公办,还有你搞不成的事儿?”
“天塌下来有邵哥顶着!”徐拓连忙接话,“我就给您一家子鞍前马后了!”
马屁吹得啪啪直响,两人一起送邵老离开。
“是不是有点大材小用?”
兄弟俩重新回到包厢,蒋以声的茶还剩一半,一股脑倒给徐拓。
徐拓送老爷子走的时候嘴皮子都快说干了,一屁股坐到座位上就仰头喝了干净。
“没事,邵老跟我熟,”徐拓摆摆手,累得话都不想说一句,“而且我也没找他。”
徐拓哪敢直接劳烦这尊大佛,他之前找的是邵老的孙子。
对方比他们大个六岁,已经脱离这群小屁孩的玩乐范畴。
徐拓中午在电话里提到这么个人物,蒋以声大概就明白他的意思。
虽然专业不是那么对口,但肾脏肝胆差不多,大概是临冬的事。
“我看小冬第一眼就觉得投缘,左右不过几十万的事儿,顶多我爸问一嘴。”
“她们知道吗?”蒋以声问。
“谁?夏姐?”徐拓啧了下嘴,“我压根就没告诉她。”
对于他们来说,一张手术费不过是少买几个玩具,少吃几顿饭的事。
可对于那一家子,忙活到找到肾/源都不一定攒得齐手术费。
“我本来找邵哥想问问能不能搞个特殊,结果他说全国排队还把我骂了一顿。之后我想,先把这边安排好,万一医院那边有了消息,小冬也不至于因为凑不起钱错过去。这都人命关天的事儿,大不了以后慢慢还我呗。”
临冬的病情还没那么严重,□□的事反而不急,主要是手术在哪动刀,以及后续一系列的治疗。
蒋以声转了转瓷杯,沉声道:“肾/源不好等。”
徐拓笑笑,手臂交叠压住桌边,前倾着身体讳莫如深道:“那就去找。”
蒋以声目光微抬。
“我查到了小冬出生的医院。”-
十一月初,奥赛初赛就在明天。
但和临春一小组的蒋以声已经有四天半没来学校了。
她趁今天大课间的时候去问过赵老师,赵老师那边只说了蒋以声请了假,具体回校时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预收《我在山区支教非人类》。本文为【穿书·恐婚·理智搞钱的小姐姐vs忠犬·恋爱脑·自我攻略的大将军】鹿门月穿成了书中锦鲤女主那下场凄惨不得善终的恶婆婆。大龄恐婚的鹿门月乐了,还有这种好事儿?直接跳过了结婚生子这些步骤。丈夫常年远征,儿子束发之龄,儿媳是个锦鲤,直接穿成准婆婆。棒打鸳鸯搞锦鲤?不可能!搞钱才是正道。搞好了才方便与她那便宜夫君和离,给他那沙场红颜让位。————————余亦抱着必死的心
其他 12万字 1个月前
柳莺莺看了一本玛丽苏都市文,里面的女主飒又得劲,是玛丽苏文界不一样的清流 然而没想到的是,她一觉醒来穿成了小说里同名的炮灰女配 女配家世好,年轻貌美,奈何脑子不好喜欢了一个渣男,还当绿茶绿了女主,于是成为了女主逆袭路上的垫脚石 看着眼前满是算计的男人,柳莺莺果断分手,回家做她的米虫大小姐 不抢男主不抢男配,不抢风头不抢c 位,然而即使是这样,她也没能远离麻烦,因为——女主要抢她啊混蛋 蒋雪本想和
其他 14万字 1个月前
穿成一本末世文里的娇软女配,苏梦梦会在跟男主告白失败的第二日被女主踹进丧尸堆 为了活命,苏梦梦硬生生把情书塞给了路过的路人甲 后来,路人甲成了超级大佬,苏梦梦成了他身边只会吹男友彩虹屁的花瓶女友 “我老公那么好,走在路上都能捡到晶核” 墨玉泽:论晶核用不完是什么体验? “我老公那么酷,变异动物都抢着做他小弟” 墨玉泽:变异动物都这么乖巧懂事的吗? “我老公那么帅,丧尸见他都会臣服” 墨玉泽:所以
其他 111万字 1个月前
黎轻颜穿成了虐文中的倒霉女主,按照剧情,她将在《一日情侣》这档恋综里成为全网黑,最后被几个渣男折磨而死。 系统表示:“完成任务后,宿主就能修改小说原文,改变命运了~” 积分不多,得省着花。 于是,黎轻颜不得不踏上了魔改剧本的道路。 恋综第一天 小说原文:【总裁看着她,声音冰冷,四周温度像瞬间下降了30度:“滚开。”】 黎轻颜去掉了“像”字。 于是,直播间观众就眼睁睁看到,总裁双眼一闭
其他 22万字 1个月前
张羽飞,东方古老修炼门派传人作为交换生前往伦敦学习一年但被搞不清楚修士传承和巫师血脉传承区别的巫协要求前往魔法大学就读但他本质始终是个普通人类学校很好同学也很热情只是很多同学看他的眼神不太正常“同学,你好香,能让我吃一小口吗?”“同学,你流血了,我帮你舔舔就好了。”张羽飞神情冷淡的掏出符咒,给这些对他心怀不轨的同学一人贴上一张桃花符。去谈恋爱吧,别来纠缠他了。“人类,你要不要吃水果。”“人类,这
都市 8万字 1个月前
哥谭爱着祂的每一个孩子,最喜爱的就是那只可爱的大蝙蝠。 那是最像祂的孩子,如白天的祂一般光鲜靓丽,亦如夜晚的祂一般阴郁深沉。 祂是如此的喜爱他,因此祂注视他、宠爱他,给他整个城市的包容和偏爱。 但是哥谭感觉还不够,祂想和祂的孩子有更多的交流。 于是某一天,祂钻进了他的手机。
都市 40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