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中的人类》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浩元会产生“抱蛋”一般的心理,其实是指宣承越太弱了。他需要被全方位的保护,真要有特员要攻击他,那轻轻松松就能得手,所以浩元会紧张。
他觉得带宣承越就跟带幼崽一样,而同样的,这种强弱的对比,这种被需要的感觉也让浩元有些上头,所以靠近宣承越,有嗅闻的行为,事实上只是他想更了解宣承的一种外在表现方式。
宣承越身上的秘密很多,浩元真的对宣承越很好奇,而且宣承越闭眼睡觉毫无防备的姿态真的很戳浩元。
所以浩元口中的“抱蛋”源自于这种复杂的保护欲。
而宣承越……
他听到抱蛋时候脑子里出现的画面是一条人身蛇尾的黑蛇将蛋紧紧地缠起来,在艰难的产蛋之后蛇需要守护着自己的后代,其间黑蛇没法进食,很虚弱,但是攻击性极强。
当这一切的设定安装在浩元的身上,那简直涩爆了好吗?一条自身强大,却因为损耗变得虚弱的蛇,天性让他变得敏感警惕,保护欲和攻击欲加成,再配合浩元过于惹眼的容貌,这种冲突感带来了无尽的吸引力。
但宣承越同时也明白,这种涩只是他作为人类的一种过分的幻想,本质上和这个世界的兽yy人类没什么不同,孵蛋对于蛇而言只不过是种族繁衍的必经之路而已。
宣承越脑子里的那些东西特过分!特肮脏!
这种思想就应该烂在脑子里,而不是当着浩元的面直接说出来。
“你听错了。”宣承越开口解释。
“你的反应证明我没有听错。”浩元不是傻子,宣承越说的就是“色气”。
宣承越木愣愣地看着他,捧着饭盒,没有任何动作。
这是怎么了?浩元不明白。
再等了十多秒之后,宣承越像是终于反应过来了,他闭上了双眼:“很抱歉,我是个爱好奇特的混蛋,我觉得半兽形很性感,我给你们种族的天性加上了的色彩!我是个糟糕的兽!”
直接开口对下属说“你很色气。”这已经到了可以报警的程度了吧!这是什么滥用职权的混蛋做出来的脑残事?
浩元那么好一条蛇,努力又上进,还主动分担家务,他怎么可以用那种带颜色想法去揣摩他?
宣承越放下自己的饭盒,握住了浩元的手腕:“真的很抱歉!我越界了!不然你打我一拳……”
浩元其实只是不明白宣承越为什么说他“色气”,他get不到宣承越的点。
但现在宣承越这架势像是恨不得给他跪下磕一个,而且:“我打你,你会死的吧。”宣承越哪怕是想不开也不应该用这种方式自杀啊,血肉模糊,连个全尸都留不下。
“那你还是报警吧。”宣承越不太想死的,“真的很抱歉,我……”
“不用道歉,我挺高兴的。”浩元连忙打断他。
“高兴?”这下轮到宣承越搞不明白了。
“色气是说我很有吸引力的意思对吧?这难道不是一种夸赞吗?”浩元挠挠头,“总比说我凶悍要好吧。”
宣承越大脑cu直接过载,在清理掉纷乱的思维之后,宣承越想起了一件事。
这个世界和人类社会还是有本质的不同的,尽管动物们发展出了文明,但因为种族实在太多太杂,他们的习性齐放,天差地别。
在种族们的互相影响之下,兽族其实是很开放的。
像“性感”“色气”这一类的中性词,在兽人这边更多的是褒义,夸赞他们吸引力的褒义。
而宣承越由于没怎么跟普通兽沟通过这方面的问题,所以他压根没注意这方面。
而浩元不理解的大概只是抱蛋为什么能色气。
想通这一点,宣承越默默按了按自己的眉心:“咱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疾雪喜欢这个修真游戏里的路人男。他,普通商会成员,但是笑容温和,聪明冷静,身世不明,戏份极少。每次出场不是给主角团售卖法器就是开导男女主的情感误会,但无论最后主角有没有打败反派魔头迎来he,都不会有他的任何后续交代,他真就是个连名字都没有的路人。可是疾雪喜欢他。然后有一天,她穿进这个游戏,成了里边的——大魔头。此时,魔头正要掳走女主,以要挟男主挖出心头血,只见男主拔剑:“除非从我尸体上踩过去,否
其他 45万字 1个月前
本文文案:知名网络小说作家晏晏冲浪遇险,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就成了一本仙侠小说中炮灰女配东胜州晏家无人问津的小可怜晏厌。巧得是,这本书的作者是晏晏的死对头,她刚好看过全文,还仔细研究过。书中的修炼体系是请星辰之力于自身,可驱鬼降妖伏魔。而原主,是个被星辰之力排斥的体质。晏晏:不就是跳大神?我身后可是有《封神演义》《西游记》《聊斋志异》《搜神记》当靠山的龙的传人!原剧情里,晏厌因为原女主和晏家嫡小姐
其他 84万字 1个月前
起先,不过是因为一场酒酣。赵蘅玉将皇弟赵珣错认做了准驸马,一时迷乱,没曾想到,从此引起了他心里的疯。渐渐地,这疯病变本加厉起来。幽暗宫室之内,少年君主时常装扮成文弱书生的模样,将绝色骄矜的长公主合衣抱在怀中,哑声道:“睁眼看我,今日像他吗?”当初,流落民间的赵珣回宫,第一个来迎接的,是那位身份成谜却被宠爱万千的赝品公主。赝品雪肤花貌,酥软身段,赵珣心中厌恶,面上却装得乖巧,亲热唤她“阿姐”。后来
其他 46万字 1个月前
唐煜穿书前住的是庄园城堡,家里佣人无数,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钱多到花不完的咸鱼生活。 一觉醒来,唐煜成了小说里的废物花瓶,母亲留下的公司被舅舅霸占,每个月克扣他的生活费,还在男主和舅舅的哄骗下把自己卖给了大反派秦时律。 他仗着自己是秦时律的白月光,肆无忌惮的偷取公司机密,最后被秦时律发现,亲手了结了他。 简而言之就是,受苦受累,最后还惨死。 唐煜抱住懒懒的自己:不行不行!让他干活尤其不行!他不
其他 64万字 1个月前
【接档:《穿成男主的作精前妻[七零]》】叶宝珠穿成年代文里炮灰女配 女配空有一副好皮囊,可为人极品愚笨,处处蹦达给女主找麻烦,还一心惦记着书中男主,最后惨遭设计,失身男配 好死不死,叶宝珠刚穿来便是她失身现场 叶宝珠:Σ( ° △ °|||)︴ 想想原书剧情,将来她可能一胎两宝,再看着对方星眉朗目,那身材也一等一的棒,如果实在要她负责,那就勉强收了吧陆绍辉一表人才,家世优越,是厂
其他 101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