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中的人类》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浩元死机了,而宣承越看着自己的手腕,脑子被“好涩”俩字给刷了频。
这样其实不好,浩元是个有独立兽格的兽,尾巴只是他身体的一部分而已,不应该给尾巴赋予其他的色彩。
宣承越抬头看向浩元,浩元本身皮肤黑,宣承越也看不出他到底脸红没,但现在浩元肯定是不好意思的,因为他捂着自己的嘴,视线左右瞟,就是不看宣承越。
这种害羞的姿态……更涩了。
“不然我先起来吧。”宣承越注意到自己趴的是浩元的尾巴,尴尬归尴尬,总得先从兽身上下去。
“等下,你坐好。”浩元打断他,“你没穿鞋,而且这种时候你靠着我最安全。”尽管浩元现在已经羞愤到想要用自己的尾巴把自己吊死了,他还是没有忘记这时候最重要的是什么。
宣承越的安全必须得到保障,如果因为浩元和个兽情绪导致宣承越出什么意外,浩元觉得他那几年的工作算是白干了。
坐好?宣承越看着身下一人粗的蛇尾,它确实挺厚实的,但还没有高到能让宣承越双脚耷拉在旁边不会被拖拽的程度。
最终宣承越只能盘腿勉强坐稳,而浩元的尾巴尖从宣承越的胳膊挪到了他的腹部,甚至非常贴心非常绅士地在肚脐上方四指的位置,以避免去触碰某些较为敏感的部位。
就像是安全带。
好神奇啊。
浩元就这么捆着宣承越去检查了电闸。
“兽为破坏的。”浩元只看了一眼便明白了,他将宣承越圈得更紧了一些。
一旁的宣磊如临大敌,炸毛警惕了起来:“有兽想埋伏我们?”
“这更像一个警告,如果他们足够了解我,就不会蠢到在这种地方给我设下陷阱埋伏我。”浩元冷淡地眯起双眼,他金色的眼瞳似乎更亮了一些。
好帅!宣磊看着浩元的表情,终于意识到这兽其实是个大佬,只不过平常在他们家这大佬表现得比较随和罢了。
“今天晚上暂时没法修好了。”浩元回头看向宣承越,夏天真的更热,就这么直接睡,宣承越肯定避免不了大半夜被热醒,“您今天就暂时睡在我的尾巴上吧。”
诶?宣承越一愣,嘴先脑子一步地答应了下来:“好啊。”
之后浩元带着他回到房间,为了保险。浩元让宣磊过来和他们一起挤一挤,宣磊睡在床垫上,而浩元用自己尾巴圈成了一个饼,让宣承越躺上去。
十五米长,一人粗的蛇,全部盘起来,整张床都有些容纳不下。
浩元自己也靠在尾巴上,他像是闭目睡着了,但眼睛却没有完全闭上,宣承越还能看到从眼缝里泄露出来的淡淡金色光芒。
浩元的眼睛似乎不是猫猫狗狗那种,大晚上会反光的类型,他的眼瞳是真的能自己发光。
有哪种蛇是有这种特性的吗?宣承越不明白。
他想着想着,迷迷糊糊又睡着了。
这一次宣承越安稳地睡到了天亮,他再次睁眼的时候刚好看到那双金色的竖瞳,他像是被什么动物给盯上了,宣承越吓得睁大眼睛,差点叫了出来,只不过在极度恐慌的时候,那声音像是堵在了喉咙里,怎么都没法脱出。
“宣导。”这声音的主兽往后退了些,宣承越才发觉这盯着自己的是浩元。而当意识到这双眼睛是浩元的之后,宣承越便又觉得不吓人了,不止不吓人,这双眼睛嵌在浩元的脸上还格外的漂亮。
“我,我去洗漱了。”浩元却不敢再看宣承越。
“啊,哦哦,我压着你了对吗?”宣承越连忙从浩元的大尾巴上起身,他发觉空调已经开始运转了,估计是浩元或者宣磊找兽来修的。
也不知好了多久,浩元没把他叫醒吗?或者说浩元就是准备叫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疾雪喜欢这个修真游戏里的路人男。他,普通商会成员,但是笑容温和,聪明冷静,身世不明,戏份极少。每次出场不是给主角团售卖法器就是开导男女主的情感误会,但无论最后主角有没有打败反派魔头迎来he,都不会有他的任何后续交代,他真就是个连名字都没有的路人。可是疾雪喜欢他。然后有一天,她穿进这个游戏,成了里边的——大魔头。此时,魔头正要掳走女主,以要挟男主挖出心头血,只见男主拔剑:“除非从我尸体上踩过去,否
其他 45万字 1个月前
本文文案:知名网络小说作家晏晏冲浪遇险,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就成了一本仙侠小说中炮灰女配东胜州晏家无人问津的小可怜晏厌。巧得是,这本书的作者是晏晏的死对头,她刚好看过全文,还仔细研究过。书中的修炼体系是请星辰之力于自身,可驱鬼降妖伏魔。而原主,是个被星辰之力排斥的体质。晏晏:不就是跳大神?我身后可是有《封神演义》《西游记》《聊斋志异》《搜神记》当靠山的龙的传人!原剧情里,晏厌因为原女主和晏家嫡小姐
其他 84万字 1个月前
起先,不过是因为一场酒酣。赵蘅玉将皇弟赵珣错认做了准驸马,一时迷乱,没曾想到,从此引起了他心里的疯。渐渐地,这疯病变本加厉起来。幽暗宫室之内,少年君主时常装扮成文弱书生的模样,将绝色骄矜的长公主合衣抱在怀中,哑声道:“睁眼看我,今日像他吗?”当初,流落民间的赵珣回宫,第一个来迎接的,是那位身份成谜却被宠爱万千的赝品公主。赝品雪肤花貌,酥软身段,赵珣心中厌恶,面上却装得乖巧,亲热唤她“阿姐”。后来
其他 46万字 1个月前
唐煜穿书前住的是庄园城堡,家里佣人无数,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钱多到花不完的咸鱼生活。 一觉醒来,唐煜成了小说里的废物花瓶,母亲留下的公司被舅舅霸占,每个月克扣他的生活费,还在男主和舅舅的哄骗下把自己卖给了大反派秦时律。 他仗着自己是秦时律的白月光,肆无忌惮的偷取公司机密,最后被秦时律发现,亲手了结了他。 简而言之就是,受苦受累,最后还惨死。 唐煜抱住懒懒的自己:不行不行!让他干活尤其不行!他不
其他 64万字 1个月前
【接档:《穿成男主的作精前妻[七零]》】叶宝珠穿成年代文里炮灰女配 女配空有一副好皮囊,可为人极品愚笨,处处蹦达给女主找麻烦,还一心惦记着书中男主,最后惨遭设计,失身男配 好死不死,叶宝珠刚穿来便是她失身现场 叶宝珠:Σ( ° △ °|||)︴ 想想原书剧情,将来她可能一胎两宝,再看着对方星眉朗目,那身材也一等一的棒,如果实在要她负责,那就勉强收了吧陆绍辉一表人才,家世优越,是厂
其他 101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