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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怒火被这句话彻底点燃,“他要真是好人,当初就不该答应结婚,既然结了婚,就不该变心!”
林伟兰先是迟疑,而后帮忙解释:“可罗主任和杨女士之间本来就是包办婚姻。他和杨女士过不好日子,重新去寻找自己的幸福,我认为也是情有可原。”
文薰讥讽道:“要反抗包办,为什么不在婚前反抗?要反抗婚姻,为什么不在生孩子之前反抗?在此之前,有人捂了他的嘴吗,还是把他双手捆绑住逼他娶的新娘?明明是自己背离了婚姻的承诺,还要拉大旗把责任推卸给别人,好歹毒的心,好不要脸的人!”
她连声出口,且十分有道理与逻辑的指责让林伟兰听懵了,失笑道:“你这股正气,简直和霞章一模一样,怪不得你们俩能做夫妻。”
文薰反应过来自己有些激进,连忙道歉,“对不起,我没有在凶你,我刚才说的话更不是在针对你。”
“我知道,你只是发表你自己的看法。”林伟兰好脾气地笑笑,又道:“不过,你的话也确实有些道理。他罗友群又不是半道突然觉醒,他与杨女士结婚时,是投入了主观意愿的,他没资格把婚姻失败的责任留给杨女士一人承担。”
文薰没有说话,她在思考。
她想到回国相见好友时,从好友禹容口中听到的关于伯宜的婚姻,还有薛同学为了爱情所作出的孤注一掷。
她还想到了舞会上杨女士的忧郁神情。
或许会有人说,罗先生能去找别的女士,杨女士自然能去找别的先生,但杨女士现在面临的根本问题是离婚的困难。
文薰想了很多,这种思考等她回了家之后沉淀,被她化用为文字。
有一种悲愤驱使着她握住笔杆,有一种物伤其类推着她想去做点什么。
她要往报社投稿,就用本名。
她再也不怕被亲人、被朋友看到那些话,因为这些本就是她心中所想,是她的主张。
“如今社会讲究重视人权,可在局部地区,该‘人’好像只指代男人,而非涵盖女人。”
“中国之妇女要追求解放,不仅仅要争取婚恋权,还得同时拥有离婚权,我愿统一称之为婚姻选择权。”
“婚姻是责任,是承诺,这应该是一种美好的社会的关系,而不能成为两个人的枷锁、负担。结婚与离婚,因与果,始与终,应该是一样的事。喜欢了,就在一起,不喜欢了,就大方放手离开,去寻找自己的新生活。不必看别
人的脸色行事,也不必受到任何世俗压迫……”
文薰撰文,巧珍便在旁观看,她也成为了这篇文章的第一位读者。
她还听到了更多的,文薰没有写进去的发言。
“如今正值新社会,新社会是有缺陷的。既然我们在其中过得不好,就提出意见,或者付诸行动去加以改变。怨天尤人是阻拦进步的看门犬,整个社会的人都应该对这个国家生出更多的责任感。”
“我一直认为《诗经》中‘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一句,是作者在表达自己对个人理想中心仪的女子的追求,是一种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幻想。每个人对于未来的另一半,都可以有偏向性的喜好,因为这种对家庭生活的设想,是人生来都会拥有的欲望。人人都想让自己的生活舒适,所以才更应该让每个人都有权力去选择自己的生活。”
巧珍认真听着话,突然发问:“是所有人都能有选择婚姻的权力吗?”
文薰慎重地告诉她,“那是作为人的权力,自然是所有人都有。”
“丫头也有吗?”
“当然。”
巧珍问得懵懂,文薰回答得认真:“你想跟谁恋爱,想跟谁结婚,想和谁开始,或是结束一段关系,都是你可以自己去选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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