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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跑。
四周笼罩着深海般浓稠的黑雾,前路没有终点,后路也无尽头,天地间只是片无限放大的空间,寂静无声。我不知道我到底在哪里,也不知道该怎样走出这片迷雾。
我感到恐惧。一直以来都认为自己是不畏惧孤独、不怕寂寞的孤僻女子,原来不是。当把我一个人放到这样一个黑暗、空旷、幽静的空间,我才深深切切地体会到孤单、寂寞、恐惧散发出来的无形的威慑力。所谓的享受寂寞、离群索居,也只是相对而言的。在二十一世纪,我可以数月不出门、不与朋友联系,却做不到一曰不上网,尽管我觉得自己上网只是看小说和电影,顺便了解一下小葱的信息,并未与人有过多的接触,但事实上,我仍是在以这样的方式,了解这个世界,掌握这个社会的信息。如果当这一切都不存在了,当天地万物只剩我一个人的时候,当真正的孤独、真正的寂寞来临时,我一个人能生存多久?我真的不知道,但我相信我很快就会发疯的。人是群居动物,这话一点儿都不假。而我,一点儿也没有我自以为的那么特别。
是冥界吗?难道我又死了吗?我跑累了,气喘吁吁地坐到地上,心里想,其实死亡也不是那么可怕,回忆死前的那一幕,才真真正正体会到什么叫生不如死。这里是冥界的什么地方?怎么没见到一个鬼差来引路?那个含着奶嘴的小冥王呢?
突然,一柱光束从半空中射下来,就像剧院的舞台,照耀主角的强光射灯。蓝色的光束中飘浮着一些金色的微尘。一个蓝发黑衣的美少年手捻一支红玫瑰,神祗一般现身,华丽丽地出现在光束中。
嘿嘿,任何东西华丽过头就变成了滑稽,不过看在对方是个绝色美少年的份上,我决定原谅他。
“老婆!”蓝发美少年激动扑过来,抱住我就在我脸颊上舔了一下,然后紧紧搂着我的腰,像猫儿一样蜷在我怀里,一脸幸福的表情,“老婆我好想你啊!”
我眨了眨眼,望着这个从未见过的蓝发美少年,又眨了眨眼,有点搞不清状况:“呃……,这个,你是谁啊?”
虽然不认识他,但我也没有推开他,毕竟,毕竟,嗯嗯,这个小正太长得实在是太美丽了。幽蓝的短发闪着冷调的光泽,顺贴地覆在头上;皮肤又白又嫩,光滑得像刚剥壳的鸡蛋;黑色的大眼睛上有一排浓密微翘的长睫毛,鼻子又挺直又小巧;又红又艳的小嘴像颗水灵灵的樱桃,让人恨不得一口吞下去。啧啧,这小模样儿,长大了肯定是个祸水。
“呜……,老婆,你好坏,才离开一天就把人家抛到脑后了……”蓝发美少年眨了眨黑幽幽的大眼睛,如怨如诉的目光哀怨地望着我,委屈地撇嘴,“亏得人家为了跟你约会,专门去摘红玫瑰,手都被刺扎到了。”
“哪里扎到了,我看看。”我被美色一迷惑,立马将他是谁为什么叫我老婆这些问题抛到脑后去了,抓着美少年的手,看到手指上果然有个红红的小点,我心疼地拿到嘴里吮了一下,“好可怜,姐姐帮你吹吹!”
难得有个美少年*,还不上下其手、趁机咔油?想想本人在网上号称“正太猎人”,专职狩猎美男,年龄在十五岁以上、二十岁以下的正太美少年,是我的重点狩猎目标,可惜在虚拟世界只能打包图片过干瘾,现下有个完美真人出现在眼前,还不趁机祸害,怎么对得起自己的尊号?
“呜……,老婆,你对我好好哦。”蓝发美少年睁着小鹿一样温柔的大眼睛,粉面含羞地贴紧我,在我的脖子上轻舔一下。
鸡皮疙瘩起了一背,可是……,不恶心。我捏捏他粉嫩嫩的脸颊,微笑道:“舔我干什么,要长癣的。”
“舔?”小正太的脸上浮起可爱的红晕,垂下眼睑,不好意思地小声说,“牛叔叔跟我说,这是亲吻?对最喜欢的人才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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