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道败类》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第71章 诸子一 他这是在干什么,学狗叫吗?……
二人虽然打定主意要去云中殷氏,可并不急,仍旧慢悠悠地在林子中打转。
祭灵澈忽然指着山崖上的一株浅紫色的草,说道:“快看,还魂草——”
这种草药浅紫色的叶身有剧毒,紫色汁液沾到伤口,会使人修为全失,瞬间动弹不得,若是不得解药,三个小时便会毒发身亡,所以常有修士将这草的汁液涂抹到剑锋上。
而这毒草的解药,却是它那无色的根茎。
根茎除了能解草叶的毒,还能给将死之人续上最后一口气,故称还魂草——
被续上的这最后一口气,看似无用,实则不容小觑。
临死前身上有这草,能让人垂死奋起,带着敌人同归于尽。
或者能说完没说完的话,留点遗言、指认凶手等等……
草根与草叶,一毒一药,一草二用,甚是珍贵难得。
祭灵澈一挥手,将那草敛入袖中。
曲无霁道:“我记得,你此前从来都不采这些东西。”
祭灵澈笑着说:“那是我之前太自负了,觉得自己天才无敌,毒草?我压根都不惜得用,也不觉得自己能受什么伤,伤药解药更是不用。”
“可我现在觉得做人嘛,还是要谦虚一点——”
她勾起嘴角,手抚上他的胸口,慢慢地说道:“上辈子在无烬之渊要死了的时候,你在那挑衅我,若我身上有一株这草根,我非得嚼了,好好捅你几刀。”
曲无霁一愣,攥住她的手,说道:“你当时就那么厌恶我?”
她笑了起来,抽出手来,指腹重重地擦着他的嘴唇,轻笑一声:“我是没力气捅你,才亲你一口,本想着恶心你——”
她话还没说完,曲无霁忽然扣住她的后脑,往前一带,咬上她的唇,将她剩下的话生生堵了回去。
祭灵澈被他吻得有些头脑发昏,心中道,谁知道你是来给我收尸的?我还寻思你是来看我笑话的呢……
曲无霁慢慢地放开她,垂下眼睛看着她:“我倒是宁愿,你死的时候能带上我——”
祭灵澈淡淡地笑着,良久才道:“商徵,你没发现吗。”
“就算是我最恨你的时候,我也没舍得杀你啊。”
他看着她,轻声道:“当年你不杀我,也只是想玩弄我吧?”
祭灵澈愣了一下,说道:“你怎么能这样想,你要是死了,我也不会好过的——”
曲无霁握住她的手,只说道:“从前的事,我们再也不提了,好不好?”
她笑了起来,眉眼弯弯,轻声道:“好,那我不说了。”
二人在这林中慢悠悠地乱晃,以他们的修为,本也用不上这些草药,只是一边转一边闲聊,慢慢地向着陵外踱步。
祭灵澈像是想到了什么,忽然道:“对了,我怎么记得,云中殷氏的家主疯了?”
曲无霁愣了一下,说道:“确是如此。”
“那殷沛自从经历了铁剑镇一战,大概是被妖魔所伤,自此神智不清,目前在云中静养,已许久没有消息传来了。”
祭灵澈挑眉:“被妖魔所伤,导致的神志不清?”
曲无霁看向她:“可有不妥?”
祭灵澈道:“哦,我与那疯掉的殷沛打过照面的,你知道吗?”
曲无霁显然不知情,诧然道:“什么?”
那时,她刚从丰都城中出来的,与那鱼氏的家主在一起,还有一个傻愣愣的小弟子,几人遇到了那殷沛的伏击。
当时那厮双目赤红,宛如疯狗,好像被蛊住了心神,只奔着她杀来,好在鱼氏夫妇奋力抵挡——
祭灵澈挑眉:“鱼听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云帆被自己的一身班味熏晕过去,再醒来时,发现自己穿书了,穿进一本狗血小说中。 书中有光鲜亮丽的明星主角攻受,有英俊潇洒的豪门继承人们,还有他,一个炮灰管家。 管家每日兢兢业业,掌握家中每个人的需求,打理每一个细节,提供精致服务。 “守护闻家,是我毕生的荣耀。” “你的优雅与品味,是我每日工作的动力。” “少爷,你怎么不笑了?” 繁重的工作压力让管家日渐消瘦,主角攻借机关心他,试图借他攀上豪门高枝
都市 31万字 2个月前
陈佑是个孤儿。 爷爷过世后,陈佑每天就在这个偌大的城市里无所事事地闲逛,饿了就进到店里,吃一些食客剩下来的东西。 有一天,他闯了很大的祸,可那个“受害者”却说不追究他,还要给他找一个好工作,于是陈佑就傻傻地跟着他回了家。 陈佑住进了天堂般的大房子,穿上了新衣服,每天饭桌上都会有吃不完的饭菜,他觉得自己大概是要走运了,才会遇到简秩川这么好的人。 可时间久了,这个男人就开始露出了狰狞的本性,陈佑只要
都市 39万字 2个月前
林软星乘坐长途大巴回乡祭祖时,遇到车祸。 昏迷之际,她好像看见,是儿时的玩伴裴响背着她下了山。 - 恰遇春季山洪爆发,出山的路被堵住,林软星不得不继续在山中停留。 被困的三个月里,林软星的脾气愈发暴躁,每天都很烦。 她讨厌这里的一切,村里的老人无趣,这里的小孩无礼,连个可以聊天的人都没有。 她最讨厌的人当属裴响。 他是个聋子,不管她怎么发脾气,他总是笑着看她,眼睛亮晶晶的。 不管她走到哪里,他像
都市 36万字 2个月前
林肆穿书了,穿成了争霸文里男主的后宫之一,前朝唯一的林姓皇室血脉。 后面更是戏份惨淡,郁郁而终。 不过万幸的是,现在的林肆才十岁,正因为被司天监算出与皇室命格相克,将她封为县主,送去偏远封地。 林肆本来还在想将来如何苟住一条小命,顺便远离男主,她的脑子里突然天降基 建 系 统 四个大字。 林肆:太好了是金手指我们有救了! 十年后,林氏王朝末年,百姓苦不堪言,流离失所。 不知从何时起,流民中出现了
都市 72万字 2个月前
江与墨是一个炮灰,连反派都算不上,只说了几句台词,就如草芥被轻易弄死。 某日,江与墨觉醒了。 如果别人,或许会选择讨好男主,但是江与墨天生逆骨,他一条路走到黑,从炮灰直接变成大反派,把主角团灭的只剩男主一人。 若不是被喜欢的人背刺,这本书就要改名《江与墨传》了。 饶是如此,他也已经很满意了。 谁知一朝重生,竟还绑定了系统。 江与墨:我才是天命之子! 直到—— 江与墨:系统,你说你叫什么? 系统:
其他 55万字 2个月前
穿成一个古代带球跑的女人肚子里的那颗球是什么体验? 她的父亲是手握兵权的一品军侯,当年因为种种误会,和他此生挚爱的女人分开了。 等他历经苦难,找到流落在外母女的时候,女儿已经十三岁,正值叛逆年纪,乃村中一霸,桀骜难驯…… 把女儿找回去后,侯爷平静美好的生活可就丰富多彩起来,每天不是在道歉就是在赶去道歉的路上…… 预收三则,感兴趣的亲们可以先收藏一下。 预收1《废柴夫妻穿越发达了》 周文竞和洛雨菲
都市 44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