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道败类》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我又死了?!
这是哪?
……好多的水。
祭灵澈站在一片虚无中,每走一步脚下哗啦啦地响。
冰凉的水漫过脚踝,水面上飘着蓝色的幽光。
脚下软绵绵的,像是踏不到底,但又被稳稳托住。
一定是又死了。
也许走过这条无边的水域,就可以看到转生的入口。
祭灵澈蹚着那温凉的水,心头笼罩一点哀默。
又输了。
死了两回,用尽手段,还是杀不掉无烬之渊那家伙,现在封印松动,平安观圮坏,他竟然都能魂灵出窍了,实在不知道鸦羽剑还能把他的本体封多久。
若叫他重见天日……到时候天下——
她垂着头,不紧不慢地向前蹚着,盘算着铁剑镇的种种,复而自嘲一笑。
都死了,还操心别人?
不知过了多久,她一抬头,竟然看见半空中飘来许许多多气泡,同样泛着幽蓝的光,晶莹透亮。
她眯着眼睛看了看,抬起手指轻轻地触碰,只听“啪”地一声,一个泡泡碎掉了,她只觉天旋地转,然后虚空而立,出现在一个烛火幽幽的阁楼,隔着一张书案,正有两位少年面对面坐着。
祭灵澈一愣,太华玉墟的缚仙塔?!
定睛一看才发现,其中一人竟是年少的自己——难道每个泡泡都是她的一段识海?
只见一少年端坐如松,面色冰冷,正翻着一本剑法杂论。
少女百无聊赖,一只脚踩在椅子上。
细看,她手上脚上竟都被缚着细细的银丝,行动不得。
少年的祭灵澈抬起手指道:“放我走,给你一万灵石,不赊账……现货!”
少年冷着脸,他将书刷地翻过一页,昏暗的烛光晃了晃。
祭灵澈:……
“这样,把缚仙索解开,我让我师兄送你一柄顶好的剑。”
祭灵澈懒洋洋向后仰:“……剑修最重要的是什么?!勤奋?天分?错,全错!剑修最重要的是得有一柄绝世好剑!”
“我师兄,你是知道的,你看花家家主的那柄杀湍剑帅不帅?想不想要?你把我放了,我让谈一固送你一柄差不多的。”
……
可任祭灵澈如何舌灿莲花,对面的少年都置若罔闻。
祭灵澈口干舌燥,黔驴技穷:“商徵?”
“商徵!”
“曲——商——”
那个少年合上书,将书脊重重磕在案上,冷漠地看向她,终于说道:“偷盗凤凰血,杀殷家守卫百逾人。”
“你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吗?”
她挑眉:“本来这件事神不知鬼不觉。”
她摇了摇手上的锁扣,清脆作响:“要不是被你横插一脚,死缠着我不放,动静能闹得那么大?”
曲无霁皱起眉,冷冷地看着她,一字一顿道:“依照仙盟律令,我该将你就地格杀。”
祭灵澈把手放在案上,身体前倾,明明灭灭的烛火在眼中跳动,竟然带着几分天真无邪,她笑道:“那你杀了我呀,小仙督。”
他良久道:“……若你现在就归还凤凰血,我会看在昔日故交上,向仙盟为你求情。”
祭灵澈仰在椅子上,冷冷地勾起嘴角:“我若不呢?”
曲无霁站起身,漠然地看着她,带着几分淡淡的愠怒:“那你就在这等待仙盟的判决吧。”
“好自为之。”
他拂袖向外走去,忽地,只听身后一声轻响,再一回头,只见缚仙索断成几截掉在地上,少女正靠在窗边活动手腕,随后一指曲无霁,修长的指尖忽地爆出一阵白光,偏头含笑:“机不可失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云帆被自己的一身班味熏晕过去,再醒来时,发现自己穿书了,穿进一本狗血小说中。 书中有光鲜亮丽的明星主角攻受,有英俊潇洒的豪门继承人们,还有他,一个炮灰管家。 管家每日兢兢业业,掌握家中每个人的需求,打理每一个细节,提供精致服务。 “守护闻家,是我毕生的荣耀。” “你的优雅与品味,是我每日工作的动力。” “少爷,你怎么不笑了?” 繁重的工作压力让管家日渐消瘦,主角攻借机关心他,试图借他攀上豪门高枝
都市 31万字 2个月前
陈佑是个孤儿。 爷爷过世后,陈佑每天就在这个偌大的城市里无所事事地闲逛,饿了就进到店里,吃一些食客剩下来的东西。 有一天,他闯了很大的祸,可那个“受害者”却说不追究他,还要给他找一个好工作,于是陈佑就傻傻地跟着他回了家。 陈佑住进了天堂般的大房子,穿上了新衣服,每天饭桌上都会有吃不完的饭菜,他觉得自己大概是要走运了,才会遇到简秩川这么好的人。 可时间久了,这个男人就开始露出了狰狞的本性,陈佑只要
都市 39万字 2个月前
林软星乘坐长途大巴回乡祭祖时,遇到车祸。 昏迷之际,她好像看见,是儿时的玩伴裴响背着她下了山。 - 恰遇春季山洪爆发,出山的路被堵住,林软星不得不继续在山中停留。 被困的三个月里,林软星的脾气愈发暴躁,每天都很烦。 她讨厌这里的一切,村里的老人无趣,这里的小孩无礼,连个可以聊天的人都没有。 她最讨厌的人当属裴响。 他是个聋子,不管她怎么发脾气,他总是笑着看她,眼睛亮晶晶的。 不管她走到哪里,他像
都市 36万字 2个月前
林肆穿书了,穿成了争霸文里男主的后宫之一,前朝唯一的林姓皇室血脉。 后面更是戏份惨淡,郁郁而终。 不过万幸的是,现在的林肆才十岁,正因为被司天监算出与皇室命格相克,将她封为县主,送去偏远封地。 林肆本来还在想将来如何苟住一条小命,顺便远离男主,她的脑子里突然天降基 建 系 统 四个大字。 林肆:太好了是金手指我们有救了! 十年后,林氏王朝末年,百姓苦不堪言,流离失所。 不知从何时起,流民中出现了
都市 72万字 2个月前
江与墨是一个炮灰,连反派都算不上,只说了几句台词,就如草芥被轻易弄死。 某日,江与墨觉醒了。 如果别人,或许会选择讨好男主,但是江与墨天生逆骨,他一条路走到黑,从炮灰直接变成大反派,把主角团灭的只剩男主一人。 若不是被喜欢的人背刺,这本书就要改名《江与墨传》了。 饶是如此,他也已经很满意了。 谁知一朝重生,竟还绑定了系统。 江与墨:我才是天命之子! 直到—— 江与墨:系统,你说你叫什么? 系统:
其他 55万字 2个月前
穿成一个古代带球跑的女人肚子里的那颗球是什么体验? 她的父亲是手握兵权的一品军侯,当年因为种种误会,和他此生挚爱的女人分开了。 等他历经苦难,找到流落在外母女的时候,女儿已经十三岁,正值叛逆年纪,乃村中一霸,桀骜难驯…… 把女儿找回去后,侯爷平静美好的生活可就丰富多彩起来,每天不是在道歉就是在赶去道歉的路上…… 预收三则,感兴趣的亲们可以先收藏一下。 预收1《废柴夫妻穿越发达了》 周文竞和洛雨菲
都市 44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