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正妻诱惑》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就算是同门之情你也该问候一下吧,右手手筋断了啊,都是为了你啊。
嗷,所谓一心铸剑,别无二意,和铸剑无关的东西统统都忘掉忘掉。
无心真的已经不记得自己师妹右手废掉的事情。
云蔷傻了眼,这不是没心,是没良心吧。
原主这是什么眼光啊!
作者有话要说:嗷嗷嗷,我个人很喜欢上一目,但是新故事开始了,我又移情别恋了!!!
我发誓我要做一个有下限有节操的好作者!!!!
我要努力让女主过得不那么悲催,我是亲妈!!!
☆41、第十目
作者有话要说:
注释1:“……我这辈子就剩这六个荷包了。”
少年天子,皇后对花束子的台词……
不知道为什么,想到我们家女主在山洞里凄凄惨惨说四个土豆,我就莫名想笑……
云蔷吐槽归吐槽,但是事情还是要继续做的。
眼下右手手腕针扎一样疼痛,还需要自己去包扎,那个可以帮她护理的家伙,肯定不会去帮忙,不过在这之前,云蔷要去洗澡,啊啊啊,晕迷一个月的人伤不起啊。
一个月不洗澡,身上会不会发馊了?
云蔷寻着原主的记忆,找到了原主未嫁人前居住的山洞,所谓江湖儿女不拘小节,原主真的是一个非常标准的江湖儿女,云蔷穿越了这么多次,和原主身份相当的,没有一个女子比原主的盛放衣服的箱子更简陋,里面竟然没有多少衣服,都是灰扑扑的,唯一鲜亮的,是云蔷身上这件,没有来得及换下的大红嫁衣。
原主二十岁的年纪,正是爱漂亮的时候,但是因为漂亮衣服在铸剑的时候会蹭脏索性就不穿了,云蔷找来找去,找到了一个小包裹,包裹里是一套非常漂亮的衣裳,上衣是天青色,下裙是藕荷色,这件衣服包裹的非常的仔细,可见原主有多么喜欢。
让云蔷意外的是,这件衣服并非是原主自己买的,而是别人送的。
送衣服的人,是原主的大师兄,那个出家的男人。
旁观者清,云蔷看着原主的这段记忆,原主收到衣服的时候,分明是欢喜的,甚至说是惊喜的,可是她的惊喜还没有维持多长时间,就被二师兄打破了,二师兄看着这衣服,就一句话,不好看。
女为悦己者容,心上人说不喜欢有什么法子,原主收起了这件衣服,又换上了灰扑扑的麻布衣。
至死,她都没有机会穿上这件衣服。
鬼使神差的,云蔷拿起了这套衣服。
我会帮你实现全部的愿望,姑娘,愿来世,你一世华裳,平安快活。
原主原来住的地方,也是一座山洞,不过比无心二师兄居住的地方可是精致多了,至少还算是舒服,山洞附近,有溪水流过,水是温热的,原主一直都是从这条溪水里洗澡。云蔷将衣服放在溪边干净地势相对较高的石头上,用方石压住,免得一会儿被风吹走,闹出裸奔的笑话。
强忍着手腕的疼痛,云蔷用左手解开衣服,很不喜欢,非常不习惯,散开头发,泡在水里,云蔷开始用皂角仔细在自己头发上揉搓,右手的伤口还要防止去碰水。
这个时代没有手术,断掉的手腕是无法在接上的。
太累了,这个过程真是太吃力了,云蔷哼哧哼哧的,平时十五分钟可以解决的事情,硬生生拖了一个多钟头。
勉强洗干净后,云蔷使劲甩着头发上的滴水,连甩带拧,勉强让头大不再滴水,换上干净的衣服,开始用皂角在河边洗换下来的红嫁衣,在洗衣服的过程云蔷冻得身上都起了鸡皮疙瘩。
太坑爹了,因为磨蹭了太多时间,原本被温热水洗的暖呵呵的身上全凉了,头发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二十多年前,她是人人称羡的世家千金,他是众人瞩目的豪门继承人。二十多年后,豪门千金落魄成伺候金主的剧组执行,他已是商业帝国掌舵人。她遭人陷害,一不小心睡了他,睡完就跑,跑了就忘,没想到他摇身一变
都市 120万字 1个月前
橘色书屋-10-8完结当前被收藏数:82文章积分:10,577,837文案这是一篇男主重生种田、奋斗半经商致富文,没那么多狗血、极品要斗;有的只是他吃苦耐劳、努力奋斗给老婆上辈子没能给的生活。
都市 31万字 1个月前
文案冀国上下皆道摄政王秦越在战场上厮杀过百回,手腕强硬,狠辣无比,是个冷情之人。直至迎回一位北齐公主,灿如春华,皎如秋月,从前那些铁律严规在她身上,似乎都不作数了。犹记得,一路上对他
都市 24万字 1个月前
橘色书屋-10-10完结总书评数:586当前被收藏数:1649文案问沈清颜每次上热搜是什么心情?第一次:车展心机女模特——跪求某男神的真爱粉放过她。_(:3」∠)_第二次:高冷野
都市 24万字 1个月前
橘色书屋1010完结当前被收藏数:1686文章积分:22,901,032文案娶龙玉之前,殷十方还是个霸道总裁人设;娶了龙玉之后,殷十方觉得他的世界观发生了坍塌性质的变化,一起生活了二十年
其他 19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