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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尽收眼帘。
文人们自持身份,并不与普通百姓挤做一处,多在茶楼酒肆坐着,因此靠窗位置千金难求。
余柏林是百香楼老板之一,才拿到这个好位置。
赵信现在已经知道德王和余柏林之间关系远超其他人所想的亲密,对于余柏林能在德王产业之一的百香楼定下一个好位置,并不吃惊。
——当然,后来他才发现,他太甜了。余柏林和德王之间的关系,比他所想,更为亲密。
也有部分文人囊中羞涩,不愿为一场热闹花费金钱。他们便远远站着,看着銮驾旗帜飘过,和骑在高头大马上的大臣们,想象着自己封相拜将的一日。
“这时候会不会有人酸道,武人粗鄙?”余柏林突然笑道,“不是有些酸儒向来看不起武人,包括保家卫国的武人?”
“若真有人这么说,恐怕当场就会挨打吧。”赵信摇摇头道,“大部分文人还是正常的。”
“在边疆抛头颅洒热血的人,无论文武,无论贵贱,统统值得敬佩。”陈磊道,“长青切不可目光狭隘。”
“老师说的是。”余柏林道。
卫玉楠和赵信相视无奈一笑。陈磊对余柏林,真的是如同儿子一般,时时刻刻操心,也不知道在担心什么。余柏林看起来像是需要人护着守着的人吗?
他们两倒忘了,几月前,他们也是这么对待余柏林的。
卫玉楠看着下面将士,其中有他卫家的族叔族兄,他虽弃武从文,但一腔热血却不会因为文武之分而冷却。
“我想起了已致仕在家的祖父常唱的一首诗。”卫玉楠道。
“哦?什么诗?”赵信问道。
卫玉楠放下酒杯,手指点着桌面,打着拍子,轻声唱到:“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卫玉楠唱完一句之后,余柏林、赵信和陈磊纷纷从第二句开始,加入进来,一起唱和道:“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四人的声音加在一起,即使并未故意高声歌唱,也足以让楼上楼下的人听到。
在第三句的时候,已经有不同声音加入进来:“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渐渐,歌声越来越大,唱和的人越来越多。楼外的百姓,或许并不知道这首《诗经》中的《秦风·无衣》,但歌中的感情却是能体会到的。而且诗句并不生僻,多听几遍,就能听明白唱的什么。
或许是歌声太激昂,也或许是百姓们需要用什么来表达心中的敬仰和激动之情——在文宗继位的十几年中,晖朝从无人敢犯边,到了每年必有战事。从常胜不败,到维持和平都渐渐艰难。
因高祖定都北边,京中百姓们并不像那些曾经定都在南边的百姓们一样,对边疆战事漠不关心。
若边疆攻破,很快敌寇的铁骑就会兵临京城城下。
百姓们听着惨烈的边疆战事,心中惶恐愤怒,可想而知。
如今,他们终于迎来了难得的大胜。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百姓们仰首高唱着。他们的音调并不标准,他们的唱腔并不华丽,但所有人的声音集聚在一起之时,声浪阵阵,冲击着人们的心灵。
骑着马的大臣们和步行的士兵们频频往两边望着,一些将士们的眼圈渐渐红了。
他们的胸挺的更直。
终于,终于能用一场大胜,来面对晖朝的百姓,来祭奠战死的同袍。
余柏林等人未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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