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罪魔尊后我竟成他白月光穿越》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季远溪心凉了半截,卑微的继续道歉,这次也不是故意的。
顾厌表面上看不出什么波澜,内心实际有些许复杂。
月余前,顾厌心法突破满层失败,遭到反噬修为只剩两成,不得不闭关修养,不料有潜伏许久的卧底趁他虚弱之际出手暗算。
将对方斩杀的代价是手臂中了一剑,剑上沾染罕见毒药,顾厌为了不让消息泄露惹来不必要的麻烦,独自一人外出寻找解药。
顾厌四处寻觅,于几日前来到这片森林,昨日偶遇季远溪,两人一言不合大打出手,险些两败俱伤。未曾料想,季远溪身上中了一种延时□□,这□□在发作后皮肤接触能传染他人,害的他堂堂魔尊居然中招,神志不清了一夜。
清醒后顾厌心生杀意,发现季远溪已经没了呼吸,径直走人后神识又意外探到对方一丝生息,遂前来,但眼前人和昨日那人明显判若两人,不知是哪来的孤魂野鬼借尸还魂了。
孤魂野鬼就是孤魂野鬼,没有丝毫胆魄和气场。
真是可笑。名声在外的修士霁月尊者季远溪,年岁仅两百便已达元婴后期,境界虽远不及他顾厌,但能在他功力折损时斗个百十回合不落下风,不得不承认是那讨厌的修仙界中难得的天才,谁能想到死后竟然沦落这种下场。
顾厌:昨晚的事本尊无所谓,倒是你和我魔界有了关系本尊还以为你会因折辱而自尽。说罢意味深长地看了季远溪一眼,毕竟你们修仙界的人最在乎的就是名声这些东西。
这句话季远溪听着就十分意有所指了。
季远溪想起书里写过,魔尊抓了某个大宗门弟子,动用禁术给人换魂,将其魂魄换成了魔界中人然后送回去当卧底的剧情。书里说顾厌修为高深已是一脚跨过飞升门槛的境界,仅用神识就能分辨对方三魂五魄是否安好,想必原主壳里换了个芯子的事顾厌早就知晓了。
不得了,他怕是只能躺平等埋。
顾厌不咸不淡继续说:本尊对你有所耳闻,你心上有中意之人,还未曾追到手。是了,还有所挂念,自是不为名声所累,何况昨日之事除你我外外人也无从得知。
这是在暗示他缄口莫言?
季远溪下意识道:昨晚的事我绝不会让第三个人知道。
顾厌睨他一眼,你不正是第三个人?!
季远溪心下一惊,他当真知道!
没理由,别人穿书演技再拙劣都只会被认为是失忆后性情大变,只有他刚穿书就马上被发现不是原主,果然只能躺平等埋了吗?
尊上目光如炬,天底下没有能瞒得过您的事。我不是季远溪,但我其实也是。季远溪还想苟一苟,是一样的名字。我保证以后一辈子再不会在您眼前出现,所以能不能就放过我这一小次。
同名同姓?什么来历?
一个不起眼的小城镇,日常是吃喝玩乐睡,没有什么大志向。
小城镇里出来的人怎会知道本尊的名字。
以前偶然在话本上听过您的事迹。
怎么死的。
淹死。
哦。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没有了。
好。顾厌目光阴冷,见过本尊真面目的修仙者没几个活着的,你也可以去死了。!
这魔尊果真喜怒无常,脾气真坏,怪不得作者没考虑让他当备选攻。
那我现在就去死,不过尊上,杀我怕是会脏了您的手,我可以自己选择死亡的方式吗?附近有河,我保证悄悄的、毫无声息的、默默的淹死,绝对不会因为叫声太大吵到您。季远溪悄悄观察顾厌脸色,补上一句,我淹死很有经验的。
倘若这是你遗愿的话,本尊成全你。顾厌看了眼天色,死快一点还能赶上给本尊的狗当顿午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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