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遁后,无情道师尊她后悔了》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苏灵卿抱着白狐回到洞府内,后知后觉意识到一事,她需要为它准备食物。
她试着摸了摸白狐的肚子,圆滚滚的,看上去是吃饱了才跑过来。
“小狐狸,你爱吃什么?等到了晚膳时间,我去膳堂给你带些吃的回来,那里有各种妖兽肉,灵果灵蔬,还有一些常见的灵米灵面主食。”
她知晓白狐无法开口,于是继续道:“如果喜欢吃妖兽肉,就点一下头;喜欢吃灵果灵蔬,点两下头;喜欢吃主食,就摇摇头。”
话音方落,便见白狐迅速点了一下头,随即停顿片刻,又点了两下。
苏灵卿会意,记下了它的选择。
“小狐狸,接下来我得开始修炼,不能陪着你玩闹,你就在洞府内四处走走,如果觉得无聊,想出去,也可以直接离开,不过洞府四周有禁制布着,到时候想再进来,只能等一等。”
白狐听懂了少女的话,嗷嗷叫了两声,用毛茸茸的脑袋蹭着少女掌心,示意自己很乖,绝不乱跑。
苏灵卿挼了挼小狐狸软顺的毛,将它轻放在地,接着一个闪身,去到了芥子空间内。
白狐眼睁睁看着少女消失在原地,狐脸出现了片刻的呆滞。
“嗷嗷?”
“嗷嗷!!!”
接连叫唤数声,不见回应,白狐耷拉着脑袋,神情恹恹地趴在地上。
从见到少女的那一刻开始,它就将她当成了主人。
本以为主人先前的意思是在洞府内修炼,那样它可以安静陪伴在主人身边,没想到主人眨眼就不见了踪影,留它一只狐,孤零零地待在这里......
......
另一边,许妙萝通过附着在白狐身上的一缕神念,看到了苏灵卿消失的一幕。
身为御兽峰峰主之女,她自幼见多识广,立刻反应过来,少女拥有一座随身空间。
“莫非是尊者所赠?她还真是好命。”
许妙萝冷哼了一声,尽量表达着自身的不屑,以此掩盖隐藏在心底深处的羡慕。
换做不折手段之人,或许会因此生出不好的心思,筹谋掠夺空间。
好在许妙萝并无这样的想法。
她反复回忆着白狐出现后,少女的种种表现,得出了一个初步结论。
苏灵卿是个很容易心软的人,而且注重修行,不会为灵宠破坏这一底线,和宗内某些被长辈惯得无法无天,只知吃喝玩乐的修二代大为不同。
抛开身份不提,苏灵卿的长相和性子均很对她胃口。
这般想着,许妙萝面上露出一丝笑意。
她的计划若要实施,必须得接近苏灵卿,若是个让她厌恶之人,计划实施起来,怕要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如今这样,正合她意。
此时的许妙萝并未意识到,她对少女的态度已在不知不觉间发生了转变......
......
芥子空间内,苏灵卿砍下一截翠竹,以灵力化刃,将之慢慢削成了数只竹筒。
做完此事,她走至八卦井旁,用其中一只竹筒舀了一些灵泉水,重新回到了洞府内。
神情恹恹的白狐看到少女出现,立刻自原地跃起,飞一般窜到主人身边。
蓬松的尾巴贴着主人裙摆来回甩着,想方设法引起主人注意。
苏灵卿慢慢蹲下身子,将竹筒放在了黏人的白狐身前,顺手挼了挼软乎乎的毛。
“小狐狸,这是灵泉水,渴了就喝一些。”
“嗷嗷~”
白狐毛茸茸的脑袋小心蹭着少女手背,表达心内的欢喜与感激。
灵兽嗅觉十分灵敏,灵泉水被拿出的那一刻,它便知晓这是世间难得之物,对它提升实力有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苏曼穿越了,成了贤亲王后院的姨娘,贤王唯一的孩子是她生的! 为了小命着想,她只想在后院养养包子,安安心心过自己的小日子。 可一不小心她就混成了贤亲王的宠妾。救命呀,她的小命还能保得住吗? 新文推荐:《穿越之当家主母》 苏简姝穿越了,成了国公夫人。不但有钱有权有地位,还没有公公婆婆,最最重要的是还死了老公。 国公府最大的是她,妥妥的穿越界天花板。 正当她想要舒舒服服过豪门贵妇生活的时候,忽然发现,
都市 38万字 6天前
意,有心愿、心思、从心从音之意。 但到了盛意这里,只剩了“肆意妄为”。 18岁,因为迷恋上舞台,毅然退学,重新考了表演专业。 26岁分手后,不满家里联姻,认为婚姻本质无非传宗接代,于是跳级完成任务,单身生女。 如今她31,在新加坡的展厅遇到个很合胃口的男人。一时兴起,她好像招惹了个风流债…… 明明是一时激情,天亮就散,怎么就成了处处相逢,非她不可? —— 而对辰晏来说,盛意只消三句话: 过来,低
都市 31万字 6天前
守寡两年,夫君突然死而复生,方盈不喜反忧,原因无他——她那位夫君,根本不知道有她这么一个妻子……。 出征三年,九死一生的纪延朗大胜而回,突然得知他已娶妻,娶的还是那个从小就跟他互相看不顺眼的方盈??? 方盈:你误会了,其实我是倾慕你才故意那么做、引你注意的。 纪延朗冷笑:你最好是。
都市 64万字 6天前
舒明打小就是那种最最淘气,又最最惹人怜爱的小孩。 小时候家里穷,婶娘两次想送走他。 可打也打了骂也骂了,小孩却只会抱着婶娘的腿,拿脸蛋蹭蹭大人的裤脚:“舒明最喜欢婶娘啦——” 婶娘叹了口气,于是舒明就这么留了下来。 再长大一点,舒明成了最聪明,也最调皮的小孩。 他会爬树上墙,还爱拆家捣蛋,是出了名的“孩子王”,但他更懂怎么帮隔壁大娘把钟表、灯泡和坏掉的电饭煲,像变魔法一般修好; 他热爱和村口大爷
都市 69万字 6天前
仓澍作为一只超爱囤货的仓鼠,最大的乐趣就是将空间填充得满满当当,就着堆满的空间下饭。 直到末世来临,人类社会一片混乱,丧尸遍地,衣食住行皆成了问题,随身空间只出不进,仓澍愁得掉毛。 深知不能坐吃山空的道理,仓澍背上小包袱,毅然迈出大门—— 然后,一脚踩进了丧尸堆。 - 岁酌,基地最强的雷系异能者,出门执行任务时在丧尸堆里捡到了一只仓鼠。 他见到仓澍的时候,小小一只的仓澍在丧尸群里左跳右跳,手里不
都市 14万字 6天前
只会画画的普通大学生季妤一遭穿进书里,穿成路人甲也就罢了,还欠了三百两巨债,一个月之内还不了债就要被逼着嫁给一个傻子! 不过好歹继承了原身的医术,于是为了还债,季妤身兼数职,白日在医馆给人看病医治,晚上到青楼给美人画像,闲暇时间还要给书肆画春宫图赚点外快,即使这样,还是赚不够三百两。 这时候她想到了书中某个剧情,一个村女捡到了受伤的男二因此发家致富。于是乎季妤在河边苦等三日,在村女之前把男二捡回
都市 45万字 6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