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遁后,无情道师尊她后悔了》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望。
为什么难道慧玄在骗她?
慧玄是天机阁阁主,天机阁和天衍宗一向交好,从无利益之争,又同属道门,为何要做这样的事?
凌云月后知后觉想到,她已入魔,在慧玄眼中,大概是个不折不扣的魔头。
自古道魔势不两立,面对魔修,欺骗一两句自然不算什么。
可她的确来到了这方天地,若是灵卿不在洛水河畔,她又为何会出现在此?
绝望之后,伴随而来的种种疑惑浮现于凌云月心头。
她试着继续走向其中一座院落,在一间毫不起眼的屋舍内,闻到了一股淡雅清香。
这香味她再熟悉不过,虽已百年未曾接触,却在闻到的瞬间,无比确认就是来自于灵卿。
灵卿曾在这间小院住了许久
而今,人虽离去,清香仍存,说明离去时间未久。
屋内没有任何物品留下,加上院门是落锁的状态,灵卿很可能已离开这方天地。
凌云月想到了这一结果,却并未贸然行动。
一切只是她的推测。
她好不容易来到了这里,一旦离开,也许不会再有机会过来,若她猜错了,灵卿还在这方天地,到时候错过,才是真正的后悔莫及
离开小院,凌云月放出全部神识,笼罩方圆千里,一路飞遁,搜寻许久,一无所获。
直至两日后,她找遍了洛水河畔每一寸土地,依旧不见那道熟悉的身影。
灵卿果真离开了
重回小院,来到少女曾长住的屋舍内,鼻尖再次嗅到了令她沉醉的清香。
曾经清冷无双的仙子,在这一刻像极了苦等恋人归来的痴女,一步步走至竹榻前,蜷着身子慢慢躺下,想象着灵卿曾在此生活的点点滴滴。
她们师徒,从相识开始,相伴仅两年,到如今,分离已过百载
凌云月在屋舍内一连待了六日,直至属于少女的清香彻底散去,她才起身离开。
再次走出小院,望着远处的另一间院落,初至此地时,浮现于心头的想法再度出现于脑海中。
这百年间,生活在洛水河畔的不止灵卿一人。
另一人会是谁?
能来到这方天地,必然非普通人先前寻灵卿踪迹时,她曾去到那间院落,从留下的一些生活痕迹以及残余的香味判断,只能确定是一位女子,寻不到其余有用的信息。
虽然两座院落相隔有些距离,但洛水河畔只有灵卿和那位女子居住。
她和灵卿相伴不过两年,可灵卿和那身份未知的女子相伴却长达百年
两年时光,怎抵百年漫长她伤灵卿在先,灵卿对她应该只剩下了恨,在那样的境况下,若身旁出现一位温柔解意的女子,又会如何?
想到可能发生的情况,凌云月一颗心忽然揪起,像是被人用力攥住,狠狠撕扯着,带来撕心裂肺的痛楚
一双黑白分明的桃花眼逐渐蓄满泪水,慢慢被一股血色替代。
心魔于此刻再度涌现,压制了原有的理智。
一直以来,潜藏在心底深处的偏执尽数展现,已变成血色的双眸中流露出一股势在必得之意。
纵使灵卿真的爱上了旁人,她也要将她夺回来!
从这方天地离开,只能返回天玄界,无法去到别处。
凌云月一步步靠近洛水,水面中倒映出她纤瘦的身影,望着那血色双眸,黛眉微微蹙起。
她这样子会吓到灵卿
女子掌心慢慢聚起了一束灵光。
下一瞬,灵光拂面而来,双眸流露的血色尽被幻术掩去。
过去须臾,凌云月踏入洛水,一股传送之力骤然降身,带着她消失在了原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苏曼穿越了,成了贤亲王后院的姨娘,贤王唯一的孩子是她生的! 为了小命着想,她只想在后院养养包子,安安心心过自己的小日子。 可一不小心她就混成了贤亲王的宠妾。救命呀,她的小命还能保得住吗? 新文推荐:《穿越之当家主母》 苏简姝穿越了,成了国公夫人。不但有钱有权有地位,还没有公公婆婆,最最重要的是还死了老公。 国公府最大的是她,妥妥的穿越界天花板。 正当她想要舒舒服服过豪门贵妇生活的时候,忽然发现,
都市 38万字 1个月前
意,有心愿、心思、从心从音之意。 但到了盛意这里,只剩了“肆意妄为”。 18岁,因为迷恋上舞台,毅然退学,重新考了表演专业。 26岁分手后,不满家里联姻,认为婚姻本质无非传宗接代,于是跳级完成任务,单身生女。 如今她31,在新加坡的展厅遇到个很合胃口的男人。一时兴起,她好像招惹了个风流债…… 明明是一时激情,天亮就散,怎么就成了处处相逢,非她不可? —— 而对辰晏来说,盛意只消三句话: 过来,低
都市 31万字 1个月前
守寡两年,夫君突然死而复生,方盈不喜反忧,原因无他——她那位夫君,根本不知道有她这么一个妻子……。 出征三年,九死一生的纪延朗大胜而回,突然得知他已娶妻,娶的还是那个从小就跟他互相看不顺眼的方盈??? 方盈:你误会了,其实我是倾慕你才故意那么做、引你注意的。 纪延朗冷笑:你最好是。
都市 64万字 1个月前
舒明打小就是那种最最淘气,又最最惹人怜爱的小孩。 小时候家里穷,婶娘两次想送走他。 可打也打了骂也骂了,小孩却只会抱着婶娘的腿,拿脸蛋蹭蹭大人的裤脚:“舒明最喜欢婶娘啦——” 婶娘叹了口气,于是舒明就这么留了下来。 再长大一点,舒明成了最聪明,也最调皮的小孩。 他会爬树上墙,还爱拆家捣蛋,是出了名的“孩子王”,但他更懂怎么帮隔壁大娘把钟表、灯泡和坏掉的电饭煲,像变魔法一般修好; 他热爱和村口大爷
都市 69万字 1个月前
仓澍作为一只超爱囤货的仓鼠,最大的乐趣就是将空间填充得满满当当,就着堆满的空间下饭。 直到末世来临,人类社会一片混乱,丧尸遍地,衣食住行皆成了问题,随身空间只出不进,仓澍愁得掉毛。 深知不能坐吃山空的道理,仓澍背上小包袱,毅然迈出大门—— 然后,一脚踩进了丧尸堆。 - 岁酌,基地最强的雷系异能者,出门执行任务时在丧尸堆里捡到了一只仓鼠。 他见到仓澍的时候,小小一只的仓澍在丧尸群里左跳右跳,手里不
都市 14万字 1个月前
只会画画的普通大学生季妤一遭穿进书里,穿成路人甲也就罢了,还欠了三百两巨债,一个月之内还不了债就要被逼着嫁给一个傻子! 不过好歹继承了原身的医术,于是为了还债,季妤身兼数职,白日在医馆给人看病医治,晚上到青楼给美人画像,闲暇时间还要给书肆画春宫图赚点外快,即使这样,还是赚不够三百两。 这时候她想到了书中某个剧情,一个村女捡到了受伤的男二因此发家致富。于是乎季妤在河边苦等三日,在村女之前把男二捡回
都市 45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