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遁后,无情道师尊她后悔了》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时候她喝醉了,不省人事,然而之前的情形却殊难预料,不排除万一的可能。
尤其是,她早就提醒过灵卿,莫和许妙萝走得太近。
也许正是因为她的阻挠,导致灵卿认定没有和许妙萝在一起的可能?
这一刻,一向聪明绝顶的凌霄仙子在面对感情之事时,和多数人一样,犯了迷糊。
所谓当局者迷,莫过于此。
凌云月压下心底繁杂的思绪,小声问道:“灵卿喜欢之人是宗内师姐?”
少女面上露出一丝迟疑之色。
她该直接说不是么?
如果说了,月师姐很容易就能猜到她喜欢的是师尊毕竟她入宗时间未久,接触的人着实有限。
师徒相恋,在道门是禁忌,虽说她是单恋,但如果传出去,极可能对师尊造成不好的影响。
纵使月师姐看上去不像是会在外胡说之人,可她不能用师尊的声誉去赌
少女的沉默,落在凌云月眼中,便是默认。
掩于袖中的指腹在这一瞬被捏得发白。
她在想,若非这次化身进入秘境,来到徒儿身边,她怕是一直会被蒙在鼓里,自以为是的认为,徒儿喜欢之人是自己
凌云月心内发堵。
原来不知从何时开始,那个满心满眼都是她的徒儿,心底已有了别人
“苏师妹和那位师姐可是两情相悦?”
因不愿暴露师尊,苏灵卿默认了这一称呼,摇头苦笑:“自然不是。”
“既如此,那便是单恋,她不喜欢师妹,师妹为何不尝试换个人喜欢?”
“若真能轻易控制情思,这世间也就不会有那么多困于此道之人月师姐这么问,想必不曾喜欢过谁?”
凌云月顿时沉默下来。
曾经的她,不知情为何物,如今,算是初步体会到了
她对灵卿有着不同寻常的占有欲,得知她喜欢别人时,会心酸难过,心底空落落的,若这不是喜欢,还能是什么?
以往,她总是用无情道为借口,不去深思,可如今,撇开道途,坦然面对自身心意,她无法再自欺欺人
凌云月沉默了许久,就在少女以为她不会回答时,一道极低的声音传至耳旁。
“有,我亦像苏师妹一样,喜欢着一人,曾经我也以为那人喜欢我,可后来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苏灵卿闻言,怔愣了片刻,随即洒然一笑:“若是这样,我和月师姐算是同病相怜。”
凌云月状似随意道:“既然你我都有喜欢之人,苏师妹便无需在意方才之事,就如师妹先前所说,于我而言,那只是师姐妹间寻常的相处模式,我习惯这样,不想因此给师妹造成任何负担。”
少女轻嗯了一声,似是听进了这话。
短暂的休息后,两人继续朝西南方向前行。
小凤凰栖梧跟在姐姐身后,心内连声叹息。
她虽然刚破壳不久,但作为神兽,灵智奇高,若说姐姐和凌霄仙子是当局者,那么她就是那局外‘人’。
她看得十分明白,一个天大的误会正在两人间产生。
小凤凰心底有些着急,却不知该如何同姐姐述说。
她先前才得了凌霄仙子警告,不能暴露对方的身份
小凤凰恹恹地飞了一会,想着秘境内两年光阴,足够长,误会或许早晚能解开。
从她的角度来看,这次最难受的该是凌霄仙子,她误以为主人喜欢的是别人这样也好,那个冷冰冰的女人是该虐一虐,说起来这也是对方自作自受了若不隐瞒身份,这一误会根本不会产生
天光渐亮之际,苏灵卿穿过古林,来到了一座寒潭边上。
寒潭覆盖范围极广,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苏曼穿越了,成了贤亲王后院的姨娘,贤王唯一的孩子是她生的! 为了小命着想,她只想在后院养养包子,安安心心过自己的小日子。 可一不小心她就混成了贤亲王的宠妾。救命呀,她的小命还能保得住吗? 新文推荐:《穿越之当家主母》 苏简姝穿越了,成了国公夫人。不但有钱有权有地位,还没有公公婆婆,最最重要的是还死了老公。 国公府最大的是她,妥妥的穿越界天花板。 正当她想要舒舒服服过豪门贵妇生活的时候,忽然发现,
都市 38万字 1个月前
意,有心愿、心思、从心从音之意。 但到了盛意这里,只剩了“肆意妄为”。 18岁,因为迷恋上舞台,毅然退学,重新考了表演专业。 26岁分手后,不满家里联姻,认为婚姻本质无非传宗接代,于是跳级完成任务,单身生女。 如今她31,在新加坡的展厅遇到个很合胃口的男人。一时兴起,她好像招惹了个风流债…… 明明是一时激情,天亮就散,怎么就成了处处相逢,非她不可? —— 而对辰晏来说,盛意只消三句话: 过来,低
都市 31万字 1个月前
守寡两年,夫君突然死而复生,方盈不喜反忧,原因无他——她那位夫君,根本不知道有她这么一个妻子……。 出征三年,九死一生的纪延朗大胜而回,突然得知他已娶妻,娶的还是那个从小就跟他互相看不顺眼的方盈??? 方盈:你误会了,其实我是倾慕你才故意那么做、引你注意的。 纪延朗冷笑:你最好是。
都市 64万字 1个月前
舒明打小就是那种最最淘气,又最最惹人怜爱的小孩。 小时候家里穷,婶娘两次想送走他。 可打也打了骂也骂了,小孩却只会抱着婶娘的腿,拿脸蛋蹭蹭大人的裤脚:“舒明最喜欢婶娘啦——” 婶娘叹了口气,于是舒明就这么留了下来。 再长大一点,舒明成了最聪明,也最调皮的小孩。 他会爬树上墙,还爱拆家捣蛋,是出了名的“孩子王”,但他更懂怎么帮隔壁大娘把钟表、灯泡和坏掉的电饭煲,像变魔法一般修好; 他热爱和村口大爷
都市 69万字 1个月前
仓澍作为一只超爱囤货的仓鼠,最大的乐趣就是将空间填充得满满当当,就着堆满的空间下饭。 直到末世来临,人类社会一片混乱,丧尸遍地,衣食住行皆成了问题,随身空间只出不进,仓澍愁得掉毛。 深知不能坐吃山空的道理,仓澍背上小包袱,毅然迈出大门—— 然后,一脚踩进了丧尸堆。 - 岁酌,基地最强的雷系异能者,出门执行任务时在丧尸堆里捡到了一只仓鼠。 他见到仓澍的时候,小小一只的仓澍在丧尸群里左跳右跳,手里不
都市 14万字 1个月前
只会画画的普通大学生季妤一遭穿进书里,穿成路人甲也就罢了,还欠了三百两巨债,一个月之内还不了债就要被逼着嫁给一个傻子! 不过好歹继承了原身的医术,于是为了还债,季妤身兼数职,白日在医馆给人看病医治,晚上到青楼给美人画像,闲暇时间还要给书肆画春宫图赚点外快,即使这样,还是赚不够三百两。 这时候她想到了书中某个剧情,一个村女捡到了受伤的男二因此发家致富。于是乎季妤在河边苦等三日,在村女之前把男二捡回
都市 45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