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对象是不二学长》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受到某种非常熟悉的恶劣又腹黑的气息,接着他问道:“怎么说?”
“猫跟狗是完全不一样的动物,猫比较有自己的领地意识和独立意识,靠的太近会被当成奇怪的家伙反而会被远离,离的太远的话猫又会很快把你给抛诸脑后,你得始终保持一种规律,就好像要有一根无形的线,保持在一定的范围里,但是等她快要到那个边缘的时候,再不紧不慢地出现刷足存在感…循环往复,这样才会把这种关系变成一种习惯。”
“你说,是不是很有趣?”
不二学长的笑容灿烂,一副爽朗的要跟他讨论养猫心得的样子。
闻言,平等院凤凰哑言,嘴巴张合两下,最后还是把话憋了回去……
不懂就问,有趣在哪里?
况且这样听上去,根本就不像是在养猫,反倒像是…
在训猫。
啧,不二周助真是个恶劣的家伙。
他在心里可怜那个倒霉猫系女友一秒钟…
“啧,所以我一点也不喜欢养猫,我喜欢养狗。”
平等院凤凰如是说,他快速地将自己的毛巾用品塞进挎包里,转身离开这里,
“走啦,下周再见。”
“下周再见,平等院~”
*
和不二学长的约会的前一天,我来了他的公寓。
当然,我没有要过夜的想法,只是碰巧早见阿姨今天要晚打烊,我便想着来不二学长家吃个晚饭,然后等早见阿姨来顺路接我回去。
主要我是觉得自己一个人吃饭太无聊了。
不二学长还没回来,我先点好了两人份的外卖,然后顺势躺在沙发上。
不知怎地,我又想起了做饭超级美味的由美子姐。
自从不二学长毕业之后,也好久没吃到那样好吃的便当了……
没关系,外卖也很吃,而且花样还多,嘿嘿!
我刷了会视频,然后刷困了,直接就在沙发上陷入了昏睡。
等再次醒来的时候,客厅的灯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关掉,取而代之的是墙柜那盏散发着暖黄色的小台灯,茶几上是外卖的袋子,而浴室里传来星星点点淋浴的水声。
不二学长回来了!
得到这个认知的我立马下意识擦了擦唇角,很好,没有可疑的痕迹。
我顿时松了一口气。
然后开始熟练地拆外卖包装袋,然后摆好。
今天点的还是我最爱的中华料理,特辣版!
我能吃辣,但不多,只是单纯要挑战一下自己。
东西已经摆好在餐桌上了,浴室里的声音还没停下来。
不二学长这个澡洗得有点久呀……
我打开电视,试图用电视的声音盖住浴室的水声,然后就顺理成章地看到不二学长的背包,应该是去洗澡去的急,拉链没完全拉上,露出里面一件白色的外套。
出于好奇,我拿出来看,这是一件白大褂。
*
不二周助洗完澡出来的时候,就见外卖有序地摆开在餐桌上,然后他的女朋友正在玄关那里的落地镜前比划着。
嗯,穿着他的衣服。
准确地说,是他在实验室时穿的白大褂。
“奈奈?”
他奇怪地喊了一声。
穿着白大褂的少女顿时回头,手里还拿着听诊器,问他:
“周助,这是你想要的play吗?没想到你原来是这样的周助…”
“奈奈,你是不是忘记了我的专业。”
他有些无语地扶额,莫名觉得神经紧绷起来了,
“还有就是,你脑子里在想什么奇怪的play?”
“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苏灵卿本是凡俗一孤女。 因天生煞体,被指作不祥人,双亲早逝,村人不容,幸得师尊,有正道第一人,凌霄仙子之称的凌云月收留,将她带回了天衍宗。 师尊待她极好,事事周到,时日一长,苏灵卿陷在了师尊的温柔中,纵使已得告诫,仍然不可自拔地爱上了对方。 苏灵卿为情所困,痴恋数年,最终选择在生辰当天,勇敢告白,得到的却是穿心一剑。 利刃没入心口,苏灵卿不可置信抬头,眸中没有怨恨,只有无尽疑惑。 凌云月眸光冷淡
都市 36万字 1个月前
苏曼穿越了,成了贤亲王后院的姨娘,贤王唯一的孩子是她生的! 为了小命着想,她只想在后院养养包子,安安心心过自己的小日子。 可一不小心她就混成了贤亲王的宠妾。救命呀,她的小命还能保得住吗? 新文推荐:《穿越之当家主母》 苏简姝穿越了,成了国公夫人。不但有钱有权有地位,还没有公公婆婆,最最重要的是还死了老公。 国公府最大的是她,妥妥的穿越界天花板。 正当她想要舒舒服服过豪门贵妇生活的时候,忽然发现,
都市 38万字 1个月前
意,有心愿、心思、从心从音之意。 但到了盛意这里,只剩了“肆意妄为”。 18岁,因为迷恋上舞台,毅然退学,重新考了表演专业。 26岁分手后,不满家里联姻,认为婚姻本质无非传宗接代,于是跳级完成任务,单身生女。 如今她31,在新加坡的展厅遇到个很合胃口的男人。一时兴起,她好像招惹了个风流债…… 明明是一时激情,天亮就散,怎么就成了处处相逢,非她不可? —— 而对辰晏来说,盛意只消三句话: 过来,低
都市 31万字 1个月前
守寡两年,夫君突然死而复生,方盈不喜反忧,原因无他——她那位夫君,根本不知道有她这么一个妻子……。 出征三年,九死一生的纪延朗大胜而回,突然得知他已娶妻,娶的还是那个从小就跟他互相看不顺眼的方盈??? 方盈:你误会了,其实我是倾慕你才故意那么做、引你注意的。 纪延朗冷笑:你最好是。
都市 64万字 1个月前
舒明打小就是那种最最淘气,又最最惹人怜爱的小孩。 小时候家里穷,婶娘两次想送走他。 可打也打了骂也骂了,小孩却只会抱着婶娘的腿,拿脸蛋蹭蹭大人的裤脚:“舒明最喜欢婶娘啦——” 婶娘叹了口气,于是舒明就这么留了下来。 再长大一点,舒明成了最聪明,也最调皮的小孩。 他会爬树上墙,还爱拆家捣蛋,是出了名的“孩子王”,但他更懂怎么帮隔壁大娘把钟表、灯泡和坏掉的电饭煲,像变魔法一般修好; 他热爱和村口大爷
都市 69万字 1个月前
仓澍作为一只超爱囤货的仓鼠,最大的乐趣就是将空间填充得满满当当,就着堆满的空间下饭。 直到末世来临,人类社会一片混乱,丧尸遍地,衣食住行皆成了问题,随身空间只出不进,仓澍愁得掉毛。 深知不能坐吃山空的道理,仓澍背上小包袱,毅然迈出大门—— 然后,一脚踩进了丧尸堆。 - 岁酌,基地最强的雷系异能者,出门执行任务时在丧尸堆里捡到了一只仓鼠。 他见到仓澍的时候,小小一只的仓澍在丧尸群里左跳右跳,手里不
都市 14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