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对象是不二学长》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分左右起床,然后回复我的消息。
但是今天好像没有。
可能是睡懒觉了?
咦,原来不二学长也会睡懒觉
不过,我看了一下时间,已经十一点多了,马上就要到十二点。
算了,还是去睡觉吧。
*
凌晨两点。
小小的房间里,只有我床头处的小夜灯发着暖黄色的光芒。
“叩叩、叩叩——”
我翻了个身,然后用被子盖住自己头,试图忽略那股敲击声。可那声音缠得紧,就好像有只蚊子一直在你耳朵嗡嗡嗡地飞着,挑战着自己的忍耐性。
“叩叩——”
我睁开眼睛,气呼呼地将被子扔到一边,然后啪嗒着拖鞋下床一气呵成来到阳台。
推开门,睁着惺忪的睡眼准备教训一下晚上乱敲门的家伙。
“你干”
然后入目的是一束还冒着水珠的玫瑰花,不二学长的脸就出现在我面前。他上半身是运动外套,而下半身则是一条运动短裤,海水浸没了他的小腿。
他应该是踩着水从外面绕过来的。
卧槽,起猛了居然还出现幻觉了!
我下意识把门给关掉。
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不是在做梦。
是真的不二学长!
我又立马把门拉开。
他也像我傍晚时分那样,面朝大海坐在阳台的边缘,手里还抱着那束玫瑰,银白的月光为他铺上了温柔朦胧的廓影。
他侧过身来,蓝宝石般清透美丽的眼眸如水般看着我,双手捧起玫瑰,一字一句道:
“生日快乐,奈奈。”
我惊住,嘴巴张开又闭上,很多话想问。
比如说——
为什么这么久不回复消息、为什么会忽然出现在这里,为什么会记得我的生日,为什么
所有的疑问串联成一条清晰的线,而答案就在尽头等着我。
我的喉咙好像被塞进了一团棉花,上下不得,只得沉默着接过他的花。
他拍了拍身边的空位示意我坐过来,我乖乖照做。
刚一坐下,他便非常自觉地弯腰帮我将裤脚层层掖上来,以防海浪沾湿我的裤脚。
“周助,谢谢你。”
我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鼻尖充满了玫瑰那股甜甜的香味,
“谢谢你特意从外国赶回来,就为了陪我过生日。”
“是我要谢谢奈奈,愿意给我这个机会跟你一起庆祝第一次的生日。今天伦敦起大雾,航班延误了两个多小时,我还很担心会直接取消,不过,幸好还是回来了,只是我本来打算凌晨一过,要做第一个跟你说生日快乐的人。”
我赶忙开口,“没有!周助你还是第一个跟我说生日快乐的人!因为我在十一点的时候就睡着了”
他又用那种好像要把我融化的视线看着我。
我的声音越说越低,最后干脆低下头,用脚轻轻滑动着水面好转移自己的尴尬。
脸好热。
可恶!
“总之,周助你就是第一个!是很重要很重要的第一个!”
我不敢抬头,因而也就错过了他难得一见的呆滞表情。
他佯装咳嗽一声。
随后我听见撕拉一声,好像是什么东西划过的声音,然后一抹火光亮起。
他不知道从哪里变出来一根仙女棒,点燃,橘黄的火光在我眼前绽放出漂亮的星星火花。
他的声音伴随着海浪起伏的声响,就好像管弦乐一样低沉悦耳,他说:
“抱歉,没来得及买蛋糕,从管理处那里买了点仙女棒那么、奈奈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苏灵卿本是凡俗一孤女。 因天生煞体,被指作不祥人,双亲早逝,村人不容,幸得师尊,有正道第一人,凌霄仙子之称的凌云月收留,将她带回了天衍宗。 师尊待她极好,事事周到,时日一长,苏灵卿陷在了师尊的温柔中,纵使已得告诫,仍然不可自拔地爱上了对方。 苏灵卿为情所困,痴恋数年,最终选择在生辰当天,勇敢告白,得到的却是穿心一剑。 利刃没入心口,苏灵卿不可置信抬头,眸中没有怨恨,只有无尽疑惑。 凌云月眸光冷淡
都市 36万字 1个月前
苏曼穿越了,成了贤亲王后院的姨娘,贤王唯一的孩子是她生的! 为了小命着想,她只想在后院养养包子,安安心心过自己的小日子。 可一不小心她就混成了贤亲王的宠妾。救命呀,她的小命还能保得住吗? 新文推荐:《穿越之当家主母》 苏简姝穿越了,成了国公夫人。不但有钱有权有地位,还没有公公婆婆,最最重要的是还死了老公。 国公府最大的是她,妥妥的穿越界天花板。 正当她想要舒舒服服过豪门贵妇生活的时候,忽然发现,
都市 38万字 1个月前
意,有心愿、心思、从心从音之意。 但到了盛意这里,只剩了“肆意妄为”。 18岁,因为迷恋上舞台,毅然退学,重新考了表演专业。 26岁分手后,不满家里联姻,认为婚姻本质无非传宗接代,于是跳级完成任务,单身生女。 如今她31,在新加坡的展厅遇到个很合胃口的男人。一时兴起,她好像招惹了个风流债…… 明明是一时激情,天亮就散,怎么就成了处处相逢,非她不可? —— 而对辰晏来说,盛意只消三句话: 过来,低
都市 31万字 1个月前
守寡两年,夫君突然死而复生,方盈不喜反忧,原因无他——她那位夫君,根本不知道有她这么一个妻子……。 出征三年,九死一生的纪延朗大胜而回,突然得知他已娶妻,娶的还是那个从小就跟他互相看不顺眼的方盈??? 方盈:你误会了,其实我是倾慕你才故意那么做、引你注意的。 纪延朗冷笑:你最好是。
都市 64万字 1个月前
舒明打小就是那种最最淘气,又最最惹人怜爱的小孩。 小时候家里穷,婶娘两次想送走他。 可打也打了骂也骂了,小孩却只会抱着婶娘的腿,拿脸蛋蹭蹭大人的裤脚:“舒明最喜欢婶娘啦——” 婶娘叹了口气,于是舒明就这么留了下来。 再长大一点,舒明成了最聪明,也最调皮的小孩。 他会爬树上墙,还爱拆家捣蛋,是出了名的“孩子王”,但他更懂怎么帮隔壁大娘把钟表、灯泡和坏掉的电饭煲,像变魔法一般修好; 他热爱和村口大爷
都市 69万字 1个月前
仓澍作为一只超爱囤货的仓鼠,最大的乐趣就是将空间填充得满满当当,就着堆满的空间下饭。 直到末世来临,人类社会一片混乱,丧尸遍地,衣食住行皆成了问题,随身空间只出不进,仓澍愁得掉毛。 深知不能坐吃山空的道理,仓澍背上小包袱,毅然迈出大门—— 然后,一脚踩进了丧尸堆。 - 岁酌,基地最强的雷系异能者,出门执行任务时在丧尸堆里捡到了一只仓鼠。 他见到仓澍的时候,小小一只的仓澍在丧尸群里左跳右跳,手里不
都市 14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