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把谁当真》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赵锦辛迫不及待地拖了个大箱子过来,先占领了黎朔的浴室和衣帽间。
黎朔帮他把东西收拾了一番,而后看着自己的床单,想了想:“要不要一起去买新的床单?”
“不用,我要先把你所有的床单被子睡一便。”赵锦辛扬着嘴角一笑,“我要你所有的东西都有我的味道,包括你本人。”
黎朔失笑:“你是属狗的吗。”
赵锦辛眨眨眼睛:“我是属羊的。”
“嗯,对,属羊的。”黎朔突然想起一年前他妈找的什么大师给他算的姻缘,说不定……真的挺准的。
赵锦辛搂着黎朔的肩膀:“生日想要什么礼物?多贵都行。”
黎朔摇摇头:“我都说了,我也不缺什么。”
“你想一想嘛,我这么有钱,你都不体验一下我的优点,不是很浪费吗。”
黎朔噗嗤笑道:“好,我想一想。”
赵锦辛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
“先说好啊,我的生日你不要大张旗鼓的,太累人了,最多请几个朋友热闹一下就可以了。”
“好,我保证。”
黎朔也亲了他一下:“晚上想吃什么,我做点你爱吃的,庆祝你搬进来。”
“四季豆,柠檬鱼,红酒牛肉……”赵锦辛随口念了几个,而后暧昧地一笑,“还有你。”
黎朔贴着赵锦辛的耳朵,低笑着说:“你今天全都能吃到。”
同居生活正式开始后,俩人的每一天都甜得跟蜜饯一样。
这一次不再像过去那般,用性来燃烧热恋的激--情,他们不断挖掘着和对方的共同兴趣和话题,专注于生活中那些曼妙的小细节,会因为一起做一道菜、一起听一首歌而体会到满满的幸福,那种不断从彼此身上获得惊喜和满足的心情,就像是在挖掘宝藏,令人欲罢不能。
他们有很多东西可以聊,工作、音乐、艺术、运动,他们几乎不会吵架,黎朔耐心而好脾气,赵锦辛则爱撒娇,从睁开眼睛看到对方的那一刻起,一直到晚上相拥而眠,都美好得超越了想象。
夏末秋初,天气变得凉爽了一些,黎朔的生日也要到了。
35岁的生日,其实跟往年并没有多大的不同,可因为生命中多了一个重要的人,把他整个人生都变得不同了。
一大早,赵锦辛就出门了,他临走前亲了黎朔好几口,带着掩都掩不住的兴奋,说:“晚上见,my sweet lamb。”
黎朔笑道:“晚上见。”
“你想了这么久,还没想到我的nickname?”赵锦辛撅起嘴,“我要生气了,你怕不怕。”
“好吧。”黎朔宠溺地亲了他一下,“晚上见,my great leo。”
赵锦辛笑了:“告诉我great怎么定义?是威武的,还是伟大的,还是……大?”
黎朔大笑:“都有,行了吧?”
“黎叔叔真棒。”赵锦辛用力抱了他一下,“晚上打扮得帅一点,嗯,你已经很帅了,但最好再帅一点。”
“好的。”
赵锦辛满面红光地出门了。
黎朔在门廊处呆立了好几秒,才发现自己脸上还挂着笑,他揉了揉面颊,忍不住又笑了一下。
一上午,他处理好工作,差不多中午的时候,温小辉提着大包小包的来了。
黎朔赶紧接过他手里的东西,给他倒了杯水:“快休息一会儿。”
“没事儿,一点都不累。”温小辉笑着说,“我最喜欢打扮你了,今天一定让你迷死人,千人斩算什么,这回万人斩。”
黎朔无奈道:“只是个生日而已,没必要这么隆重吧。”
“要的要的,你就当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如果没有那些日子,也许我们就不会相遇了……」那一年,孤儿院事件、女孩的一个初吻,两件事看似毫不相干,四个人完全互不相识,却在国中的那三年,牵扯出一段纵错复杂的回忆……「为什
都市 14万字 2个月前
青春时期总是把爱情想的太过于梦幻、美好,彷彿不会出现任何一道伤口。我们开始注意一个人、开始喜欢一个人,但却没有想像中完美。我喜欢上他,然而,他却喜欢着我的好朋友。『我真的是傻子
都市 12万字 2个月前
绝处逢生[末世]作者是焦糖冬瓜,讲述了一个菜鸟研究员在某个人的引导下不得不远离悠闲生活,苦逼地面对丧尸还有各路杀手,在刀口上舔血拎着脑袋度日,最后还成为高级研究员被万众仰慕载入人类史册的故事。
都市 25万字 2个月前
焦糖冬瓜所著异世之万物法则,讲述了一场目标不明的营救行动让周御失去了所有的队友,也逐步接近了跨国生物科技公司巨力集团的研究核心。 为了保护身为植物学家的弟弟周清,周御接受了巨力集团的雇佣,被派遣前往另一个平行世界——尼伯龙根。 尼伯龙根有着与周御所处的世界全然不同的
其他 31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