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丝雀》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宋庭筠让颜夕搬过来住并不是在开玩笑,还承诺如果她好好听话,这套公寓在结束关系的时候可以送给她。颜夕这个年纪,能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是想都不敢想的一件事,宋庭筠偏偏抓住了这一点,她相信为了房子,颜夕也不敢做什么对不起她的事情。
两个人之间本来就没有感情,一个为钱一个为色,现在能找到像宋庭筠这样的金主属实难得,有颜有财还体贴人,何乐而不为。
虽然颜夕并不想要什么房子,但直接拒绝就是不给人面子,只好先痛快的答应下来,反正她在宋庭筠眼里早就是个为钱出卖身体的女人,一味拒绝反而显得太假,不如顺着对方心意。于是趁着周末当天就回去收拾东西,然后搬进了公寓里。
这地方宋庭筠不常来,也就是说她不用每天伺候她,颜夕心里还挺高兴的。
在自己说完不常来的时候,宋庭筠明显感觉到了颜夕神情一松,她在一旁抱着手臂看着颜夕整理衣物,语气听不出喜怒,“你不喜欢我过来?”
颜夕刚把自己的内衣从箱子里拿了出来,听她这么说,赶紧证明自己的清白,“当然没有!我自然是希望您能常来的!”
宋庭筠的视线落在她手里的黑色文胸上面,挑了挑眉,“以后不要买这种颜色的,老气。”
颜夕先是一怔,随即意识到她在说什么,她脸一红,“哦,好的,那我一会把它扔了。”
宋庭筠盯着她看了会,似乎在辨别她方才话里的真假,然后慢慢说,“既然是你希望的,那我也不能让你失望,会做饭吗?”
颜夕假装很开心的对她甜甜一笑,“会做,我做饭可好吃了,您下班后可以直接来这边。”
她说话的时候眼睛弯成一个好看的弧度,嗓音甜软,明知道是装的,宋庭筠也依然受用,她走过去将她抵在柜子上,捏着她的下巴便吻了上去。
短短数日,颜夕已经习惯了她这种不分场合的亲热行为,不仅没有反抗,还顺势勾住了她的脖子,把自己送进了她怀里。
宋庭筠贴着她的耳朵,低声笑了“宝贝,你真是越来越热情了。”
颜夕心说为了钱当然要热情了,谁对钱不热情呢,嘴上却抹了蜜一样,“您调/教的好~”
她模样生的标志,气质干干净净像个未出校门的学生,对比刚认识时的生涩放不开,现在的确有很大的进步,宋庭筠很期待她将来的表现。
颜夕被抱着一通揉,她惦记着晚上去看颜乐的事情,不敢再点火,找了个借口说自己有东西落在家里了,才被宋庭筠放行。
住院费已经交清,短时间内颜夕不用再担心钱的事情,但是颜乐的病情并不乐观,医生建议做手术,且不说手术费又是一大笔钱,成功的几率也不高,她光是想想就胸口发堵。
颜夕在路上买了些补品,去了医院护士说颜乐在休息,只让她在外面看看。颜夕隔着窗户,看到身上连接着各种仪器的颜乐,忍不住又红了眼眶。如果当时早点治疗,颜乐也不会受这么多罪,他要真有个三长两短,颜夕要自责死。
包里的手机一直在震动,颜夕收拾了下情绪,拿出来看了一眼。
竟然是她爸!
颜夕面无表情的按了接听,“找我什么事?”
电话里非常吵闹,紧接着传出中年男人的怒骂声,“死丫头片子,我去你住的地方找你了,你怎么不在家?还是在家故意不给我开门!”
颜夕冷着脸,重复道,“找我什么事?”
中年男人骂骂咧咧道,“你他妈怎么跟你老子说话的,我没钱了,赶紧往账上给我打五万块钱!”
“我没钱”
“说了多少次,没钱就出去卖,我告诉你,三天之内钱要是不能打到我账上,颜乐就甭想在医院好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程廷议出车祸了。 幸运的是没有毁容,依旧是个帅比。 不幸的是他失忆了。 助理说他有一个神神秘秘的男朋友。 程廷议不太相信,可,见到林葑那一刻,他信了。 对方身姿挺拔而修长,肩膀线条流畅,身穿一套深色的西装,气质儒雅,却不失锋芒。 是他的菜。 可是,为什么对方一开口就说他是自己的金主? 他一个血气方刚的男人,怎么会去当金丝雀? 去卖身子?! 不可能。 但,当金主豪气给他买了检查仪器,说带他回家时,
其他 21万字 2个月前
【不可名状的旧日支配者攻 vs 魔力全失的精灵邪术师受,主受1v1】 米耶尔被族人陷害,魔力全失掉进了沉睡着旧日支配者的深渊,以为自己必死无疑。 然而睁眼后,却看到了一张颜值高得让他san check的人脸。 只是这人的下半身全是色彩艳丽的触手。 “怎么样?我的化身很完美吧?有几分像人?”这人居然有脸问他。 米耶尔盯着对方的下半身看了一会儿,非常认真地评价:“虽然我不是人类,但如果我没记错,人类
其他 40万字 2个月前
宁宁从小说话就是好的不灵坏的灵。更准确一点就是坏的全应验,好的会以各种奇葩方式展开。 那日早起,宁宁对着镜子中的自己来了一句:‘真想数钱数到手抽筋。\’ 谁知用过早饭宁宁就被在公交调度站工作的亲戚叫去数了一天硬币,不光数钱数到手抽筋,就连她本人也因为数钱数到头晕眼花被抽到了红楼时空……新书求预收啦——《[红楼]春燕》 明熙第一次见楼恒时,楼恒二十三岁,距离他第一次见到明熙的时间已经过去了整
都市 9万字 2个月前
23岁前,李峖莳的人生信条是“忍”:忍变态尾随,忍同事抢功,忍亲爹的巴掌。 直到年会表演被恶意搞砸,家里亲戚耍酒疯,她冲进格斗馆报了班。 当她带着浑身淤青遇见刘淩——那个会为她的倔强落泪的天才女神。 她们一起挨过冷眼,打过商战,把“西楼”刻进世界版图。 “女孩子打打杀杀像什么话!”“以后老公嫌你胳膊粗!” 李父指着她鼻子骂“同性恋该枪毙”,还扬手要打,反被女儿掀翻在地:“爸,这招叫‘小内扫’,专
都市 16万字 2个月前
夏雪星生活在一个小村镇里,长得像洋娃娃一样乖巧可爱漂亮,但他很爱钱,为人高傲小心眼,谁也看不起,嘴巴也毒,他知道自己长得很好看,也很会利用自己的优势。 靠自己的努力成功考上了一所男子贵族学校。 夏雪星来这里只有两个目的: 1好好学习,考最顶尖的大学 2挣钱 这里的人非富即贵,夏雪星作为从小村镇过来的特招生自然引起了他们的注意,他一下子成为全校的焦点。 ——— 1夏雪星扭头看向班长,对方是个只知道
都市 51万字 2个月前
我穿书了。穿成了一个失忆的妖怪,被一户高姓人家好心收留。虽然没了记忆,但幸好我有法术傍身,听闻还有个已经亡故的前夫,名唤卯二郎君。为报恩情,我留在高家,帮他们挣些家资。谁承想那高太公嫌我是妖,怪我吃得多,还屡次找法师降我!真是气煞我也!幸而高家公子高崔阑待我算得温柔体贴,常宽慰我能吃是福,又劝我别整天记挂前夫,且在此处安心住着。我这才勉强待了几年。原以为日子就此和美,但某日,一个磕头毛脸的妖精胆
其他 9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