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名为友谊的爱》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慕渝,加油喔。」不知不觉的,又来到了倒数第二个舞台的日子,金泯熙伸出手想与我击掌,而他早就在上半场表演完了。
「谢啦!」我将我的手掌与他的手掌贴在一起,便走上了舞台。
「真的不用我去看你比赛吗?」还记得早上出门的时候,哥哥再三问我。
当时的我很自信的回答他:「当然是不用啊,我一定有下个舞台的好吗?」
但刚刚看到一个人唱得很好但却被淘汰时我隐约开始觉得不安。
因为刚刚猜拳猜输了,所以我要先表演。
「我要带来的是梁静茹的情歌,谢谢大家。」我拿着麦克风这么说着,前奏下后,便闭上了眼睛。
这首歌我和夏子杰一起唱过,随着前奏的音符落下,我往当时的那个画面里沉沦。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夏天,他在公园谈着吉他,我拿着手机看着歌词,唱着这首歌。
到了副歌的时候,他也跟着我一起唱,顿时,我觉得那样的画面,很美好。
「还好我有,我这一首情歌,轻轻的轻轻哼着,哭着笑着,我的,天长地久。」最后一个音符落下,我的眼角滑落了一滴泪水。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动了真情吧?
我不想要我与他的感情就此成为回忆,更不想看到他与别的异性交好,我只想要他属于我,但却无法相见,只能在远方深深的思念。
尾奏结束后,主持人问我这首歌对我有什么意义。
我回答:「这首歌是想要唱给一个人听的,在还没有开始当练习生以前,我们每天见面,互相谈论彼此的生活,当练习生后,虽然不能常常见面,但我们都很思念对方,也很努力在完成自己的梦想,让对方看见更完美的自己。」
主持人深有同感的点了点头。
「那大家也一定会把票投给这么努力的慕渝对吧?」主持人说着,台下响起如雷贯耳的尖叫声。
我有些意外的笑了笑,没想到呼声会这么大。
不久后,我站到后方,聆听对手的演唱。
是个炫技式的唱法,我看见台下观眾惊讶的神情,顿时我觉得我完蛋了,风格差异太大,他的看起来就比较吸引人,我不会真的走到尽头了吧?
但这首歌其实不是拿来炫技用的吧?但好像炫技成功他就大赢了。
我打了个寒颤。
随着最后一个音符的落下,我握着麦克风的手不自觉加重了力道。
「那么现在,请拿出的点讚器,为你喜欢的女孩点讚。」主持人宣布着。
我和对手站在主持人的两旁,听着一票票传送到我身后大萤幕的声音,越来越不安起来。
叮咚——
良久,我听见了这样的声音在我后方的大萤幕。
我转过身去,看见了一个小皇冠显示在我的名字旁边,我惊讶地捂住了嘴巴。
「恭喜何慕渝小姐,你将获得进入总决赛的资格,总决赛的道路,也为你而开啟,而这些人,就是最后能够进入总决赛的少女们。」主持人说着,将手比向另一边,果真有一个大门打开,里头果真坐满了其他十个晋级的选手,我也看见了金泯熙开心的朝我招手。
我小跑过去,到金泯熙身旁坐下。
我一定要获得出道资格,和金泯熙的一起走花路,带着家人和朋友们的期望一起。
www.jiubiji.cc
郜灵厌倦了反派生涯,选择弃暗投明,进入特殊调查局第七分局。 咸鱼的同时,想办法治疗身体。 她锁定局里的医生傅砚,开启强制合作,从治病到育种一条龙服务。 郜灵:“傅医生,我的产卵功能出现故障,治不好算你医疗事故。” 傅砚:“……?” 郜灵:“傅医生,我看你天赋异禀,顺便做我的育主孵个卵好了。” 傅砚:“……” 消息一出。 惨遭剥削的苦命蛇妖:“……工具人竟是我?” 钱多烫手的
其他 8万字 2个月前
阅文集团《全职高手》同人,原著作者:蝴蝶蓝 多年以后,当《电竞时代》的特约记者终于拦下步履匆匆的江语纯,递上话筒时,这位如今横跨电竞、文娱等多个领域的商业传奇,只是一脸麻木地叹了口气。 “你问我,当初是怎么想到买下嘉世的?” 是的,如今的嘉世俱乐部,早已不是当年那支濒临降级、士气低迷的弱旅。在她接手后,一路高歌猛进,横跨多个电竞项目,冠军拿到手软,奖杯多到要另租仓库。 国际赛事上,嘉世选手披荆斩
都市 11万字 2个月前
【谁能征服阿纳斯塔西亚?谁能撼动帝国之基?】乐观坚定女主x冷静果决男主。“她将终结退化,她将重启航线,她将令幽灵畏惧。”这是洛暮元帅传记的第一句。“他使帝国失色,他让星辰震荡,他令千军万马归于尘埃。”此为苏愈元帅传记的第一句。洛暮就读于望渊军校,帝国排名第一的军校。无数将星自此冉冉升起,学子挤破脑袋只为在这里获得一席之地,传言帝国的太子殿下也在此深造。“帝国所有高贵的血脉都汇聚于此。”望渊军校的
其他 12万字 2个月前
【本文周五就要入v啦,届时掉落万字更新~感谢宝宝们的智齿!】【v后日更,固定时间晚上十一点】【段评已开】【下一本写《暗恋师姐三百年》,高攻低防又病又娇鬼主冷脸把人亲软的大师姐,文案在最下面,喜欢的宝们可以去点个预收~】本文文案: 席恣的道侣叫梅三,冶丽俊美,清骨玉容。 平日除了床上不知节制些,无论何时都体贴又温柔。 为她轻轻挑破烫伤的指尖,为她学最不喜欢的剑,练得指腹也带了薄茧。 在席恣看来,妻
其他 11万字 2个月前
未亡人:老公已升天的人。迟镜,修真界第一金丝雀,以天纵奇才、杀伐决断、云端高华、冰清玉洁的续缘峰之主……的蛀虫闻名。如此庸人,嫁给了谢陵——此世唯一道君。他还把谢陵克死了。克得神魂俱灭、身死道消、渣都不剩。一夕间,金丝雀失去了雕花笼。不知从哪传出一则流言:谢道君对他迷恋,是因为迟镜千年难得一遇的灵体,别无他用,仅供双修,共度一夜,堪抵十年。迟镜:这种鬼话你们也信?不巧,修真界信的人有点多。对此迟
其他 11万字 2个月前
「你最好跟我从实招来,你现在到底在做什么工作?」她问。「找鬼,」我说:「有人聘我用科学的方式找鬼。」☉ 去他x的风水、玄幻与灵界翻译官!任何一个灵异现象,都应该要有一个符合数理、物理与
都市 24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