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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姓李,名叫悟禅,专写黄色文字,六根未净,对于红尘丝毫没有悟出什么道理来。我与他相识已有年,平日极少来往。当我将十二张稿纸交给他时,他看了题目,脸上立刻出现惊诧的神情:
——你肯写这样的文章?
——谋稻粱。
我的回答是如此的直率,使他无法再提出第二个问题。他开始阅读内文,读了两张,就惊叫起来:
——写得很精彩!
——希望你肯帮我一次忙。
——哪里话?是你帮我们的忙!
——这样说来,你决定采用?
——后日见报。
——稿费方面?
——我们当然不能向他们大报看齐。你是一直在大报写稿的,所以也许会觉得少些。
——千字多少?
——八元。不过,我们每五天结算一次。换一句话,每期四十元。文章刊出后,读者反应好,两个月后可以加到千字十元。
——好的,就这样吧。但是……
——还有什么问题?
——我想预支一百元稿费,不知道悟禅兄肯不肯通融一下?
——这倒使我有点为难了。我们报馆素不拖欠稿费;也从未有过预支稿费的先例。
——只此一次,帮帮忙。
李悟禅扁扁嘴,眼珠子左右乱转,仿佛在考虑一个重要的问题。很久很久,终于作了这样的决定:
——我私人借一百给你吧。
——这怎么好意思?
——我们是多年老友。
他取出白纸,要我写一张借据给他。
拿到钱,必须为自己庆祝一下。先是走进一家餐厅去喝几杯酒;然后在黑暗中捕捉杨露的青春。杨露要我请她吃晚饭;我说没有钱。杨露说她愿意请我吃,我说没有空。她生气了,愤怒之火在眼睛里燃烧。那是伪装的,我知道。反正黑暗已将羞惭淹没,接吻遂成为最好的对白。第二次,她要求与我共进晚餐,我答应了。她说她想尝一尝涮羊肉的味道,我们走进一家靠海的北方菜馆。选一个卡位,相对而坐。在灯光底下,我忽然有了一个奇怪的发现。我错了。我一直将她当作一种低等动物;其实她的感情却像藏在沙泥中的金子。她表示对蜡板的厌倦,渴望做一个家庭主妇。我不能给她任何鼓励,将话题转到别处。谈到猫王,她摇摇头。谈到薯仔舞,她摇摇头。谈到国语电影,她兴奋得犹如炉中的火焰。她喜欢眼睛大大的林黛;也喜欢发怒时的杜娟。
我向伙计要了两杯白兰地;但是杨露忽然要喝伏特加。我无所谓,因此要了两杯伏特加。
——你看过木偶戏吗?我问。
——在电影里看过。
——木偶也会使观众流泪或发笑的,是不是?
——一点也不错。
——所以木偶也可以做明星。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如果木偶可以做明星的话,爱乐小姐更加可以了。你要知道,爱乐小姐是有血有肉的动物。
接着又是两杯伏特加。杨露酒量不算太坏。当我们走出菜馆时,她已有了七分醉意。我要送她回舞厅;她要我送她回家。
杨露住在湾仔区的一层木楼里,租的是尾房,母亲躺在床上,父亲出外赌钱,家里只剩下两个弟弟与两个妹妹。七个人住一间小板房,令人有罐头沙丁鱼的感觉。当我将杨露交给她母亲后,两个男孩子跟我下楼。
——先生,姐姐喝醉了?
——是的,你姐姐不大会喝酒。
——你为什么不带她到酒店去?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别人都说姐姐不是好人,谁有钱,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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