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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了?”
荒唐过后,等曾绍睁眼已是傍晚,庄希文就坐在阳台边,在他转头的一瞬间抬眸看过来。
天色渐黑,灯光下庄希文恢复原先淡淡的神色,只是柔软的驼色毛衣削弱了小庄总的气势,给人一种十分居家的错觉。
如果没有胸前这块帝王绿的话。
他不是别人,他是高高在上的庄氏少东家,曾绍告诫自己,下午的事连一夜情都算不上,他裹着被子穿好裤子才下床,尽量公事公办,“我马上离开。”
“我让人拿了换洗衣物。”庄希文十分体贴。
曾绍老老实实点头,偏偏扫到桌上的两份文件,视线向上,见庄希文又在审视自己,似乎还有话要说。
于是他就这么原地等了一会儿,果真听庄希文补充道:“等下过来签份文件。”
“什么文件?”
庄希文道:“包养合同。”
“小庄总这是什么意思?”
曾绍一愣,没想到庄希文好像不止玩玩而已,等庄希文放下pad,看表情似乎还有那么点认真:
“睡了我,想当什么事都没发生?”
错误的一开始,原本是庄希文占上风,但几个来回间曾绍就抢回了主动权。毕竟两个人都生疏得要命,到最后,体型的差别就成了关键。
但这份包养合同与其说是个名分,倒不如说纯粹就是个把柄。那边本就盯得紧,敏感时期,庄希文对自己太差或者太好都不是好事。
“我要是不签呢?”
曾绍拿着衣服,半身裸/露地和小庄总对峙,过了几秒,庄希文就拿起手机拨了个号码,几乎是同时廖队带人进了门。只见庄希文背过身面对阳台外的一整片黑夜,道:“这个人被解雇了,以后永不录用。”
听他的语气,仿佛只是让廖队帮他再拿套换洗衣物,这回廖队面无表情什么都没说,连人带衣服直接就把曾绍扔了出去。
路灯下的郊外人行道,偶尔有过客匆匆,见着个高头大马的男人正兵荒马乱地在穿衣服,于是好奇地瞄了一眼,然后离开的脚步就更快了。
短暂之后,曾绍终于在一阵又一阵的夜风里清醒过来。
“艹!”
回去怎么交代?
街道的尽头通往一片繁华,曾绍心绪烦乱,倒是遛弯儿似的往前走,他在口袋里仔仔细细地摸着,这件夹克大概是新的,衣服里半点线头碎屑都没有,只摸到堪比冰砖的手机——但也好在还有手机,还有钱。
很快曾绍走到附近的小区,冷风刮面,携带一股若有似无的饭菜香,他不由想起小时候逃出大山流落街头,口袋里除了黄沙就是西北风。那会儿曾绍年纪不大,偏偏个头不小,长得就不好欺负的样子,以至于路人都不敢轻易施以援手,饿到没办法,他只能跟流浪汉和野狗抢东西吃。
好在最后碰见赵恺,给了他一口自己都没舍得吃的剩馒头。
对,先去赵恺家,曾绍这么想,到了他家附近时,巷子里人并不多,时常摆摊的小贩也不在,越往里走越显得安静。他不动声色地慢下脚步,发现好像有人跟踪,可很快曾绍又感觉这脚步怎么有些熟悉?
天昏地暗,下一刻曾绍被套头捶打,失去意识的前一秒他只来得及怀疑:
这消息未免也传太快了。
不知过去多久,曾绍再次睁眼,看周围好像是一间废弃工厂,头顶大灯晃眼,十几个打手团团包围,还有几个在不远处围着另一个人。
天青羽绒服,宽松旧款的灯芯绒裤,背对曾绍侧躺,从他的角度看不到对方胸膛起伏。
“赵恺!”
一个打手随即给他一脚,“老实点儿!”
曾绍很识趣,吃痛了也不吭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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