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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最后一封信(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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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出去的?”

这个表述引起了许思睿的兴趣。他还以为生活在这的人都随遇而安,没想到有人和他一样执着于出逃。

祝婴宁和祝娟的故事,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说烂俗也烂俗,说深刻也深刻,像《故事会》里某篇供人消遣的文章,读者读完心生垂怜,但几秒后便会忘却,只有身为当事人的她们被困在这个故事里。

祝娟大了祝婴宁五岁,从小时候开始,祝婴宁就很爱跟在她屁股后,和她一起玩耍。但有个问题祝婴宁一直想不明白,她不懂祝娟的妈妈为何总是待在房间里不出来,偶尔几次去祝娟家做客,能看到她妈妈被人用锁链锁在角落里,头发长得遮住眉眼,脸上脏兮兮黄蜡蜡,总是对着一个绣花枕头傻笑,整个人看起来痴痴傻傻。

“祝娟妈是个傻子。”村里人人都这么说。

只有祝娟悄悄告诉她:“我妈不是傻子,她是个大学生。”

大学生这种稀奇的词汇,对祝婴宁来说充满了知识的神圣光辉,她好奇地问祝娟:“你怎么知道的?”

“我爸打我妈的时候自己说出来的,他说,‘俺花了那么大一笔价钱讨你这个女大学生回家,结果你这臭婆娘,只会下母蛋,不会下公蛋,老子的钱全都打了水漂’……”

下母蛋不会下公蛋的意思是,祝娟家里只有女儿没有儿子。

祝娟是家里的长女,她下头有六个妹妹。

七姐妹刚好凑齐七个葫芦娃,但祝娟并不觉得这好笑,因为她知道自己还有好几个妹妹没被计入其中。她们不是七姐妹,而是十姐妹,可惜有三个“消失”了,像雪花落入熔炉里,被火焰舔得干干净净,再没有人提起。

其中一个生下来当天就被祝娟爷爷抱走了,爷爷最后是空手回来的,只说了一句话:“河神保佑她。”另一个刚学会说话就被卖到了隔壁村,还有一个,因为智商有点问题,四岁那年自个儿失足摔到山坡下,村里人找到时,她被山上野兽吃得只剩半边身体——当然,这些都是口口相传的“据说”。

真相如何,祝娟不知道,祝婴宁更不知道。

祝婴宁只知道,祝娟总是很辛苦。身为家里的长女,她担负起了所有家务,不仅要伺候爹妈,照顾一群嗷嗷待哺不谙世事的妹妹,还需要时不时忍受爷爷奶奶的挤兑和挑刺。她才念到小学四年级就辍学了,她最常对祝婴宁说的一句话是:“宁宁,你一定得坚持读书。”

这样枯燥平淡,一眼望得到尽头的日子本该永远持续下去,直到祝婴宁十一岁,祝娟十六岁这年,祝娟爸爸给她说了一门亲事。

十六岁,连结婚证都领不了的年纪,祝娟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被爸爸嫁去了邻村,摆几张酒席,匆匆吃顿饭,被人群推搡着送入洞房,这就算成为夫妻了。至于结婚证?没有人在意。大家都说到了法定婚龄再去扯一张就行了。

半年之后有天晚上,祝娟偷偷跑来找祝婴宁。她们牵着手跑到秘密山洞里,祝婴宁擦亮蜡烛,回头一看,惊讶地发现祝娟的脸肿了。

“宁宁,我不想活了。”她说完便嚎啕大哭起来。

“他打你?”

“打!有事没事就打一顿,没理由也要创造理由打一顿。我叫他吃饭,他嫌我吵着他睡觉,把我打了一顿,我不叫他吃饭,他嫌我眼里没他这个老爷们,又把我打了一顿!宁宁啊,你看我的牙。”

她张开嘴,露出狼藉的口腔。她像一只受伤的河马,折断的牙齿,发红的牙龈,由于疼痛而不断沁出的生理性唾液,共同构成了河马哀哀的恸哭。她掀开衣裳。青青紫紫的淤青斑驳交错在她黄褐色的皮肤上,她不是被人撕裂的绢帛——绢帛白皙华贵,她的命却远没有那么贵——她是沟壑交错的黄土高坡,沙痕便是她的伤痕。

祝婴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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