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芸放下杯子,说:“一条鱼煮煮就得了,做这么精细干什么,你这摆盘已经堪比大厨了。”
“还不是被你认出来了。”李云崇的语气听着不像是有什么遗憾,他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鱼肉放到成芸的碗里。“做成什么样你都能挑出来。”
成芸把鱼肉塞进嘴里,李云崇又道:“你是不是不用尝味道,光凭感觉也能知道哪道是我做的。”
成芸说:“没那么夸张。”
“能有个一眼认出我做的菜的人,于我而言也是件幸事。”李云崇淡笑着说,“这不是一朝一夕能成的,这需要很多时间。真的习以为常了,就说明有人已经在我身边很久了。”
成芸低头吃饭。
“我记得刚刚开始的时候,你一点也不喜欢这道鱼。”李云崇好像一点都不饿一样,从桌上拿出烟来,点着。
成芸拿筷子的手微微一顿。
李云崇虽有翻手为云覆手雨的实力,但自身修养很好,熟悉他的人都知道,此人自律得可怕。成芸与之相处十二年,还没碰到过两人吃饭吃一半,他掏烟抽的情况。
成芸看他一眼,李云崇的全部注意都放在接下来的话题上,神色言语间,根本没有注意这根烟——或者说,是不容置疑。
成芸不讲究的地方比他多多了,看完一眼之后什么都没说,又低头吃饭。
李云崇回忆一样,缓缓地说:“那个时候你最喜欢吃路边烧烤,还带我去过一次。”
成芸扒饭的动作慢了一些。李云崇翻开了很久之前的故事。她不喜欢回忆,但并不代表她忘记了。
在十二年前的某一天,李云崇给她在北京找了个住处——一家快捷酒店的标间。
成芸开始的时候不要,跟李云崇说:“再一个月,一个月后我就离开北京了。”
李云崇说:“那就住一个月。”
成芸最终住下了。
她之前住在货运站附近的一个黑旅馆里,一天二十块钱,大通铺,跟一群长途货车司机住在一起。
所以那个小小的标间,对她来说已经近乎是天堂。
有一天成芸把李云崇叫出来,说想请他吃顿饭。
成芸的想法很简单,李云崇帮了她,她就想把她觉得好的东西分享给他。
成芸到北京之后,最喜欢前门附近的一个烧烤摊。一天晚上,她带李云崇到那,点了满满一桌东西。
吃完饭,李云崇问她一句:“你攒了多久钱?”
成芸实话实说:“半个月。”
李云崇说:“半个月的钱就这么轻易花了?”
成芸擦擦嘴,看着他,说:“你帮我,我得报答你。”
李云崇好像并没有被她的话打动,“报答我也不急于一时,你还有事情没有做,就这么把钱都花在烧烤上了,你回家的车票都买不起了吧。”
确实买不起了,成芸说:“没事,等我找到他就好了。”
“找不到呢?”
她看着旁边的烧烤架,稚嫩的脸上是一双晶亮的眼睛,映着莹莹炭火。
“找得到。”
李云崇静静地看着。
火星在安静的黑夜里艳丽得不动声色,在转瞬即逝的刹那间,释放了所有的热度。
半晌,李云崇摇头,语气有些漠然。“做事冲动,性子太烈。”
他一边说一边拿起没有吃过几口的羊肉串,上面有一层椒盐,手一松,羊肉串掉到盘子上,他又淡淡地说:“味道太呛。”
说完之后,他再看成芸,发现她并没有听到自己的话。
她还盯着那烧烤架,一心专念间,再无他物。十八岁的成芸,已经很美了,除了姣好的五官和高挑的身材,她还带着一股执念般的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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