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际宠婚》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了,原来人家学过什么家传武功,所以比自己还能跑也没什么。只是,家传武功什么的,真的有这种东西存在么?
韶衣烤的肉很香——这是她唯能拿得出手的东西,做了二十年,再烂的手艺也会有所长进。不一会儿,三只架在炉子上烤的兔子表面烤成了金黄色,冒着油泡的油脂一滴滴地往下掉,香味扑鼻。担心食物的香气引来异兽,温妮拿出一种自己做的能驱散味道的药粉,让奥兰多洒在营地周围。
温妮做了一锅杂烩汤,放了很多未来世界特有的材料,闻着很香,还有一锅五色米饭。韶衣觉得米饭不愧是她家乡的主食,就算在食材如此丰富的未来世界也没有退出主食的地位,在很多地方仍是占据着主食的第一位置,温妮的家乡所在的星球是个水泽之乡,主食就是各色稻米,所以这次实习,她带了很多种颜色的米过来,各种颜色搭配着煮,还能煮出不同的味道来。
晚餐便是米饭、杂烩汤、烤肉,甜点是韶衣提供的,机器人管家在出发前给她做的,用真空袋密封包装好,能放几个月,她拿了两个干净的食篮子装好放到折叠餐桌上。
三个正在长身体的男生,加上一个因为自幼习武胃口从来不小的妹子,将所有的东西都一扫而空,温妮看得目瞪口呆,佩服这些人的好胃口,同时觉得韶衣长得是瘦弱了点儿,但是吃得可不少。
“温妮做的汤很香。”韶衣捧着一碗汤,慢慢地品尝着。她的爱好不多,除了天天练武,这口腹之欲也是一个爱好了。而且吃到美味的东西,会让人感觉到很幸福。
罗门高兴得仿佛在称赞自己一样,嘿嘿笑道:“这可是温妮最拿手的,就算咱们家乡那儿最正宗的餐馆也做不出温妮做的味道,你们有口福了。”
温妮一巴掌将他拍开,对韶衣笑道:“你喜欢的话,有空我都做给你吃。”
奥兰多难得附和了一句,“那我们就有口福了。”
吃完饭后,众人都帮忙收拾,很快便将残留的骨头都埋了,不留一丝痕迹。此时天色已经暗了,远处的山脉森林黑压压的一片,仿佛蹲守着一只怪物般,让人心中犯悚。
伯恩、奥兰多和罗门三个alpha男性又在周围布置了些陷阱,而且他们布置陷阱的东西是极为精巧的高科技仪器,直接埋在地上,能测试出接近的异兽,提前示警并且电击,省了很多功夫。
韶衣好奇地凑过去看了下,发现自己又有些晕了,这里的异兽比她家乡里的野兽强大得太大,他们世家的陷阱在这里用不上。
做完这一切,众人又聚在一起开了个总结会。
伯恩作计划安排:“完成学校随机发布的三个任务才算及格,不过我的目标不只及格,你们应该也这么认为吧?”他看着其他四人,见四人都点头时,这位矜持冷静的贵公子满意地笑了下,又道:“我得到的第一个任务目标是泊尼拉湖的万莲之心,以咱们的速度,半个月能赶到那里。当然,如果抓紧点时间,还能更快。取得万莲之心后,咱们便抽取第二个任务。”
伯恩手中有学校发给他的一个仪器,每当完成一个任务后,将指令输入仪器,仪器会将消息反馈回营地,同时可以在上面操作领取第二个任务目标。当然,这些目标都是随机抽取的,若是相邻的地方太远,或者不想领这个任务,可以直接跳过再抽取。
三个月的野外生存,完成的任务越多,得分越高。伯恩是个有野心的人,自然不会只要及格就行了。
想罢,他看了眼每次考试时,文化理论分都是及格的韶衣,希望这位妹子争气点,别一副“分不在高,及格就行”的态度。至于他为何会选这么没志气的妹子为队友,能说脑残粉脑残起来,会为了偶像做出一种不理智的事情么?
守夜自然不需要女生,三个alpha男性分三个时间段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将臣正欲死战,奈何朝廷软弱求和。 更恼火的是,司马厝回京面圣不得时, 传闻中那祸乱朝纲的云督,立于高高的丹陛俯视着他,笑得不怀好意。 “想见陛下也未尝不可。” “你来,求我。”
其他 53万字 1个月前
大周西南边陲,传闻有一座石像藏在败落苗寨中。该石像栩栩如生,面若桃花,周身绘满诡谲的图腾,立在密林深处眺望着远方。 是鬼?是仙?众说纷纭。 车辇从山崖跌落,林中瘴气弥漫,丝丝冷风吹来三点鬼星。太子呼救不成,却见掌中灯被吹成长长一线,雾气中露出一张芙蓉面来。 太子赋长书此行后一蹶不振,成了双腿残疾的病秧子。 唯有他一人知晓,夜中有艳鬼来访,巫山云雨,共赴极乐。艳鬼吸食了精气,叫他长病不起,赋长书却
其他 68万字 1个月前
永定侯萧凛,朝堂新贵,战功赫赫,世族贵女无不心向往之。 这样的一个人,却在权势鼎盛时,迎娶了国公府不受宠的嫡女叶霜。 一时间,叶霜成了众贵女羡慕嫉妒的对象。 只有叶霜知道,萧凛不过是恨毒了她。 可她如当年一般没有选择。 她嫁了,他待她十分冷漠。 她并不在意,婚后安分守己,收敛心性,一心当好她的侯夫人。 她以为萧凛是性子如此,并非苛待于她。 直到他一次次在她面前无条件偏袒其他女子,叶霜才明白,她错
都市 43万字 1个月前
这只狸花猫成了这片小区的老大,打遍天下无敌手。 然而,当肖妈出现在面前,它只能装可爱,靠卖萌撒娇换得在家的地位。 它有个特别可爱的名字,叫咪咪。 但是它不希望别人用这个称呼喊它,觉得有损自己的威风,所以在外都是自称猫老大。 — 在这座城市,有一只特别的猫。 它因抓扒手而出名。抓过诈骗犯,打过人渣,救过想要自杀的人,路见不平必然亮爪相助。 (因此收获了一批狂热粉丝)
都市 33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