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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少年这个称呼,光芒之盛足以掩盖过我那自出生以来就存在的缺陷。
母亲就站在不远处,和我的目光相接时,她的脸上浮现出同样骄傲的笑容。
在侍者收琴和递上拐杖时,我的余光注意到了远处巨大玻璃窗外的两个瘦小身影,如果不仔细看,甚至会把那两个身影怀疑成是两只野猫。
我甚至不知道那是不是我的幻觉,然而在我和其中那个长发的小孩对视,他也露出了一个笑容时,我的心跳莫名更快了。
我的直觉告诉我,那个孩子看穿了我的窘态。
等人们都散场之后,我迫不及待地带着随从一瘸一拐地走到外面,试图去寻找那两个身影。
这个冬天太冷了,g市罕见地下了一场细雪。
我有些踉跄地走在柔软的草地里,眼睛睁大,终于确信了那两个身影并不是我的幻觉。
我看到了玻璃窗台下两个相互依偎着的少年。他们冻得嘴唇发紫,不得不把身体蜷缩在一起,却狼吞虎咽着后院里玫瑰的花瓣。
红艳的玫瑰和他们苍白的皮肤形成鲜明的对比,花瓣填满其中一个小孩的口腔,因为吃得很多,他的一小半脸颊甚至鼓起来。
那是个瘦弱的、脸上长有些许雀斑的少年在注意到我的动静之后狠戾地看向我,像一头动物;而另一个,长卷发的少年看到我时却站了起来。
我先是看到他那双像水一样清澈而温柔的眼睛,然后才注意到他冻得发紫的嘴唇和他咀嚼时露出的一点红色。
我不知道那是他舌尖的颜色,还是玫瑰花瓣的颜色,只是呼吸一轻,本能地走近他。
十年之后我仍然忘不了那一幕,他和我当时想象的《流浪者之歌》里那个女孩一样,眼神闪着璀璨的光。
我听见他说:“小少爷,你拉的琴真好听。”
那天,我之后全部人生都在想念着的、渴望着回到的那天,g市罕见地下了一场雪。
那天我遇到了尧新雪。
……
我把那两个孩子带回了家,脸上有雀斑的那个孩子叫做尧新橙,长发的那个则叫做尧新雪。我竭尽所能给他们最好的条件,将我能享受到的一切资源和他们共享。
因为残疾的双腿,我曾经一度抗拒着和同龄孩子一起玩耍,天生的缺陷仿佛一根毒刺,深深地扎进我的心底,我看着他们奔跑的模样,总是忍不住想:如果我也能这样呢?我渐渐地不再和他们一起玩,因为无可磨灭的嫉妒、自卑,也因为他们总是会跑在我前面。
但我喜欢尧新雪。
我不喜欢他们,却喜欢尧新雪,因为和尧新雪在一起的日子让我无比快乐。
他不像是一个流浪儿,因为他竟然是这样的有礼、温良、善解人意,和任何有教养的富家子弟几乎没有区别。
命运编织了一个多么美丽的巧合,我在拉完《流浪者之歌》之后遇到了他,并且给了他一个可以遮风挡雨的家。
尧新雪到了我家之后,很快就适应了这里的生活,而他是如此的干净漂亮,也就很快得到了所有人的喜爱。他的弟弟尧新橙,则是一个更安静、孤僻的孩子,虽然看我的眼神算不上友善,但很听尧新雪的话,从来不会捣乱。
更令我讶异的是,他们都对音乐有着浓厚的兴趣。尧新橙选择了吉他,尧新雪则和我学习了小提琴。
他有着远在我之上的音乐天赋。短短几个月,他的小提琴技巧就已经和练琴十年有余的我不相上下。我那早已扬名世界的小提琴老师告诉我:“尧新雪,会是摇撼整个世界的天才。”当她说出那句话时,她的眼睛甚至闪烁着狂热的光芒。
“你一定会成为最好的小提琴手。”我对他说,感到一缕不甘和羡慕。因为我即使这样努力,也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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