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次相亲后》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气氛凝滞且僵持,郁向文认识莫云安这么久,这位学长对外向来挂着温煦可亲的笑容,让人如沐春风,从不会让人感到尴尬,他第一次在莫云安脸上看见这种毫不掩饰的表情,凌厉、冷峻、咄咄逼人。
郁向文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无奈之下抬头看了看卫生间门口的指示,提醒了句:“学长,这里是omega卫生间,您是不是走错了?”
莫云安像才反应过来一样,脸上像是要和方辛同归于尽的表情舒缓了些,但手仍死死抓着方辛的手腕不放,以郁向文的角度,能清晰看到方辛手腕上甚至被捏出了淤青,可见莫云安下手之重。
方辛使劲挣了挣莫云安的桎梏,许是郁向文在的原因,莫云安手松了些,深深看了方辛一眼,和郁向文错身而过,走出了卫生间。
方辛愣在原地,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郁向文轻叹了口气,给方辛抽了张纸巾,“擦擦眼泪,别哭了。”
见方辛将眼角抹干净,郁向文忍不住问:“发生了什么?”
方辛缄默不言,郁向文也不想逼他,“你不想说就不说了。”
“我不喜欢他了,不会再喜欢了。”方辛忽然用嘶哑到极致的声音说。
“……什么?”郁向文乍一听到这话,还有些不可置信,方辛认认真真暗恋了莫云安十五年,来之前还因婚礼一事感到哀莫大于心死,此时竟然说他不喜欢莫云安了,简直比明天就要世界末日还离谱。
方辛是一个很重感情的人,能让他这么果断决绝地说出断绝关系,那么一定是触碰到了方辛的底线。
郁向文有些担心:“发生了什么?他做什么对不起你的事了?”
方辛摇摇头,显然是不想和郁向文详细谈,“我们走吧。”
郁向文眼里的怀疑更胜,但还是顺着方辛的意思,往大厅走。
踏出卫生间第一步,没看见卫生间门口的台阶,郁向文就踩空了,整个人重重摔在地上,吓了方辛一跳,蹲在地上查看郁向文的伤势:“你怎么样?”
郁向文回头一看,卫生间正对面贴着一张标语:有台阶,小心踩空。
“没事。”郁向文缓了一会儿才挺起身,眼角生理性泛红,“脚腕疼。”
“走路不看路是什么毛病?”方辛教训道:“从小你就经常扭脚,每次都不长教训。”
“好好好,我错了。”郁向文脚上的疼痛好了些,试着站起身,被方辛扶着:“现在怎么样?”
郁向文试着活动了下脚腕,还能动,就是很疼,“应该就崴到了,骨头没事。”
一回来,闻汾就眼巴巴看着郁向文,那眼神莫名让他想起小时候在奶奶家养的小狗,一只黄色的小土狗,因为郁向文能偷偷给它掰自己的零食,所以它总是盯着郁向文,跟着他不放。
见郁向文被方辛扶着,他赶紧起身,将郁向文接过来:“怎么回事?”
“崴了一下,没事。”郁向文无所谓道。
闻汾当即蹲下身,就要背起郁向文,将他吓了一跳,忙问道:“干什么?”
“去医院。”
“我没事。”郁向文强调说。
闻汾皱起眉,郁向文说:“就是崴到了,一会儿就好了,我饿了,待会要吃饭。”
两人僵持几秒,以闻汾率先妥协结束。
来的宾客越来越多,郁向文朝旁边看的时候恰好看到了远处的莫云安,男人站在大厅最中间,承受着所有人的注目,脸上挂着浅笑,仍是那副波澜不惊的模样,和郁向文方才在卫生间看到的几乎判若两人。他身边站着一个娇小可人的omega,身着和莫云安情侣款式的白色西装,看起来像童话里漂亮的小王子,小王子脸上挂着淡笑,抬头看向莫云安时眼里满是崇拜和仰慕。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参加高中时暗恋的人的婚礼是什么体验? 婚礼现场,江柠月看着台上恩爱的新郎和新娘,一边鼓掌祝福,一边在心里默默地决定断舍离,为自己的青春画上一个句号。 几天后,江柠月破天荒地答应了一场相亲局,却没想到对象竟是前些天刚在婚礼上见过的伴郎,她高中时隔壁班的男同学程时熠。 程时熠相貌英俊,家境殷实,看起来就是个十分优秀的结婚对象。 天时、地利、人和。 江柠月深知这个道理,于是—— “那我们就结婚吧。”
都市 24万字 2个月前
杨惜穿进一篇乱世权谋文,成了燕国金枝玉叶的太子殿下。 他原以为自己要过上奢靡淫逸的快活日子了,谁知拿的竟是炮灰男配剧本! 原主那个死断袖给本书的男主萧鸿雪下了药,将他亲了抱了爽完就跑,留下一地烂摊子让杨惜来收拾。 按照剧情发展,等日后萧鸿雪这个又狠又疯的暗黑系帝王崛起,杨惜就会被他上宫刑和膑刑,变成残废,在宗人府爬一辈子。 因为世界规则禁止杨惜提前做掉萧鸿雪,杨惜过上了每天两眼一睁就是舔的生活。
都市 65万字 2个月前
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宁舒曾经是个剑修,一剑破万法的那种剑修,后来她又穿回了自己的世界。 在这个刑法、民法、行政法、交通法等一堆法律条文能把宁舒埋了的法治社会,她不能再用老本行讨生活,于是剑修退役了。 但生活还得继续,换了个世界还是生活不饱的宁舒想到穿越前正在读的导演专业开始了转职之路。 只是那位一起穿回来的合欢宗男修,说好的只是假道侣,回到自己的世界就分开,为什么一直粘着她? 前id
都市 30万字 2个月前
芙殇小说作者是明月珰,主角:芙洛,轩奥。 主要讲述了 她也许想穿越,但是不想穿到后宫,穿到后宫也不想穿成妃嫔,穿成妃嫔也不能穿成皇帝最讨厌的那个啊?为了出宫,她有计划有目的的纠缠他 他,沉默寡言,典型闷骚 她,坚信男人是下半身动物,要想抓住男人的心,必须先练好技术 要穿越有穿越,要帅哥有
都市 29万字 2个月前
【预收《毒蘑菇》文案在下面,求个收藏吖】桑坞是一个小人参精,开了灵智后决定找回爷爷的“尸体”。爷爷的尸体存放在一座豪华别墅里,别墅的主人叫焰桓。据说焰桓背景显赫,性情冷酷,患有严重的失眠症,整整三年没睡过一个好觉,也因此性格越发暴戾阴郁。桑坞很苦恼。这人不睡觉,他怎么去别墅偷爷爷的“尸体”?--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五天没睡觉的焰桓在书房里抓住一个小贼。白炽灯光下,小贼头发柔软,脑袋圆圆,肤色极白
都市 10万字 2个月前
他家是a12家庭,书香门第,祖辈簪缨。 她是他门不当户不对的小青梅,在他十四岁生日对他告白。 他凉凉看着她:“程荔缘,你日记上说想和我结婚,你妈妈说婚姻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女人最大的成功,就是嫁对老公?” 连头发丝都比她更像他青梅的少女,软软开口:“衡衡别生气,你同学父母刚离婚心里难过,日记里说真话很正常。” 他目光不咸不淡,她垂下眼,血慢慢往脸上涌。 上了高中,她不再和他说话。 他是冰球天才,
都市 81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