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明珠祂爱你》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对不起。”
明珠转了转脚尖,轻轻地拽着怪物的衣袖,像犯了错的小猫咪一样,无辜地歪着头用扑闪的睫毛看着怪物。
卷翘的睫毛把怪物皮囊里的触手迷地神魂颠倒。
怪物当然是选择原谅了。祂又不是小心眼,不仅没怪明珠,甚至还很热意地继续让明珠给祂帮着倒忙。
一旁的明珍看着被明珠几句话就迷地丢了魂、任劳任怨,一点也不生气的高壮蠢怪物,心里放心了不少。
人不可貌相,没想到长得又高又壮,看上去内心阴暗的阴沉肌肉男脾气还挺好。
只要明珠不吃亏,喜欢谁、喜欢几个都行。
明珍还注意到一个细节,刚刚在明珠企图伸出手拍男人的时候,男人似乎是察觉到了明珠的小动作,还特地弯下了点腰,轻而易举地就让明珠碰到了他的肩膀。
而且之前被明珠拽地时候也是这样,明明明珠只是轻轻地拽了一下,这个男人却恨不得把整个人都埋在明珠的怀里乱蹭才甘心。
像狗似的。
很明显,这个男人喜欢和明珠身体接触。只要一和明珠接触,哪怕只是被明珠碰了碰手,他的呼吸就会变得急促,那颗喉结也不停地滚啊滚,眼珠子都黏在明珠身上也不带拿来,仿佛下一秒就会变成可怖的骇人恶兽,把明珠一口吞进他的肚子里嚼吧嚼吧。
甚至是在明珠后脑勺那突然往回弹的冰箱门,也被这个沉默能干男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推了回去。他还一直护着明珠那到处乱动一点也不听话的后脑勺子。
所以,善于作对比实验的明珍得出了结论。
爱果然都出自细节。
有时候爱和不爱真的蛮明显的。
虽然有点门不当户不对,但老实又护食的穷鬼小子确实比冷漠又心高气傲的穷学霸更好拿捏,也好像更适合明珠这种拧巴又娇气,很需要人陪、也很需要那说出口的明晃晃的爱的小孩。
明珍拿起了被明珠随意丢在沙发上的手表,放在了桌子上,她看着那璀璨又昂贵的手表,想起了之前明珠追柳知节的那个时候,明珠也曾经给柳知节送过类似的表。
那块表明珠还挑了好久,满心欢喜地送出去,却怒气冲冲气到头发都炸了地拿回来。反正明珠的东西就从来没送出去过,他每次都吃瘪,每次都要被柳知节拒绝。
那段时间,明珠就没个好状态。明珠还吃软不吃硬,柳知节越抗拒他,明珠就对柳知节脾气越差。
但他每次还是锲而不舍地要送,一股脑的送,插着腰凶巴巴地想要把自己觉得好看的东西全都塞给柳。
明珠觉得这样柳就会喜欢他明珠。可在柳的眼里,那可能就是高高在上的施舍,是没心没肺地玩弄。
当然明珠的喜欢可能并不纯粹,也可能很快就会改变。
但他也确实没有恶意,至少在那个瞬间,他是喜欢的。
其实明珍觉得柳知节也不见得完全不喜欢明珠。毕竟明珠虽然脾气坏了点,但他那么可爱,应该没什么人能够拒绝。明珠之前的一段时间可能是忙着画展,很久没有来医院找柳知节,那时候柳知节还冷着一张脸暗戳戳地找明珍,想要试探出明珠最近的情况。
明珍那时候还以为明珠终于在他锲而不舍地送送送下要打动柳知节这朵冷漠的高岭之花修成正果了。
谁能想到,在柳知节可能发现了自己的微妙情愫,正在犹豫不决的时候,其他人强行插入了明珠的生活,争分夺秒地用实际行动把明珠先抢到了手里。
柳太聪明,思虑太重,按部就班的有着既定的目标,不喜欢生活中不定数的出现,很明显突然闯进来的明珠就是他生活中最大的不定数。
再说了柳的生活被太多东西占满了,科研、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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