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在上gl[末世]》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琴弦看着拍卖行只占规划区的三分之二,便道:“妍姐,你这拍卖行太小了吧。”
“现在最大就这么大,要开大点到时候在说,现在是安装你们的房子。”
尤尼笑嘻嘻道,“就安在小卖部旁边吧。”
“不可能,这里得要空出来,你们住的地方是第四圈,26个房子。”
“那,这是第几圈??”
“店铺属于第二圈。”
“哦,第二圈、第三圈、第四圈相隔有多远??”
“二、三圈相隔不远,但三、四两较远点。”
“啊?!为什么?”
“因为打算将第三圈建成别墅区,防止有人在第四圈偷窥,所以距离较远。”
“那第四圈是?”
“居民区。”
李斌听着,忍不住问:“要钱吗??”
“肯定要钱。”
汪洋这时走过来:“妍姐,搞定了,底下的人,在喊我们,感觉很着急,非常想上来。”
“先等会儿,我先把你们住处安排好。”
汪洋疑惑问:“房子??要钱吗?”
“当然要。”
“多少钱?”
“到时候在说,我先装房子。”长孙妍不在理他,跑到第四圈,拿出26个房子,分两层,沿通道摆,左六右七,快速搞定。
长孙妍满意的点点头:“大功告成。”
“我们可以住了吗??”琴弦问。
“可以,不过得要等,等底下的人上来,在安排,毕竟现在什么都跟不上。”
“好。”
“媳妇,往下移动,汪洋,你去门口让他们都下车在上来,怕太重基地飞不起来,很消耗燃料。”
“可他们车子是很好的代步工具。”柳以云道。
景烟回应:【妍妍,柳以云说的不错,那个车子至少比公交车好,在就是我们现在的燃料严重不足。】
“那就让他们赶快上来,我们好去靠边停杀怪。”
【嗯。】
景烟紧张的尝试控制整个基地移动,陆地上的人,焦急等着,“老大,他们是不是不理我们啊??”
“不可能的。”
一个高挑的女军官笔直的走过来,“于陈!”
“辛彤??”于陈着急看向女军官。
于陈旁边的人一见辛彤,顿时眉开眼笑,“彤姐。”
辛彤听见点点头,看向于陈,沉稳问道:“什么情况?”
于陈拧眉,“他们在上面,没有动静。”
“没有动静……”辛彤一听皱眉,和一群人一样焦急的看着基地。
辛彤看着远处的基地问:“他们上去多久了?”
于陈叹口气:“有一会儿了。”
“那等等吧。”
“好。”
“老大!”一个男军人喊道。
于陈听见立刻回应:“怎么了??”
“他们动了。”
“谁动了?”
“天上的!”众人抬头,只见硕大的基地缓缓降落。
“真的!动了。”
“喂!!!!”立刻有人喊。
“这里!”
“这里!!”
景烟看着虚拟屏传过来的画面,地面上的人向基地呐喊,便挑挑眉,便对着话筒道:【妍妍,他们好像已经等不急了。】
长孙妍点点头问:“媳妇他们大概有多少人?”
【二、三十个人。】
“这么多!!”李斌他们一惊。
“的确很多。”长孙妍看看在场的人,也就十几个,果断道:“接上来,我去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这是个网球小白从零学球、逐步登上巅峰、成为女子网坛第一人的故事。 虽然她来到的这个世界,特效网球遍地走,没个大招不如狗,但秋川莉莉,勤勤恳恳练着基本功,打着科学球。 球场不允许玄幻,裁判规则也不允许杀人,给我正经打球啊喂。
都市 60万字 2个月前
千夜雪死了,却又活了。却倒霉的成为一个需要别人的爱意来活下去的雪妖。 为了存活下去,千夜雪兢兢业业勾搭别人来补充自己因为缺失爱意而逐渐虚弱的身体。 他虽然需要爱意,但也不是什么人都要的,人不好看的不要,气息不好闻的不要。 只是,为什么他下意识找的都是男人? 这是个好问题。
都市 28万字 2个月前
富二代陶真对一个勤工俭学的少年一见钟情了。 少年祝闻声长着一张令人神魂颠倒的俊脸,只是冷若冰霜,穿着没牌子的白衬衣和水洗牛仔裤,穷得叮当响。 陶真悟了,直接包养他! 虽然男友没钱,不愿意去黑珍珠米其林,只爱吃没有名字的小餐厅; 虽然男友从不愿意穿任何有牌子的衣服,还看不惯陶真的芬迪和古驰; 虽然男友家徒四壁,从不敢带陶真去家里参观…… 但这些陶真都不在意,毕竟他是金主。 直到他被真·金主,亲爹,
都市 41万字 2个月前
作为一名纯爱小说写手,翊轩最近的灵感枯竭了! 苦恼的他无意间将视线落到从自己身边走过去的舍友上 等等!舍友?! 就他身边这群堪称小说主角本体模板的家伙,他怎么现在才想起了?! 要知道他这宿舍可是混寝,不仅有高冷理工学霸,艺术美工二次元画手太太,富二代花花公子哥,更是有法学系高材生与耐心十足的医学系老大哥,简称学院最强宿舍合集! 不仅如此,他们每个人似乎都很有故事的样子,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他们
其他 20万字 2个月前
陆榆(攻)x 乌若行(受) 有些人以挚友的身份与对方纠缠一辈子,错过一辈子。结果他早逝 ,你崩溃。终于明白爱人心甘情愿退一步,才能做挚友。 如果重来一次 年少时,两人在深夜喝酒发疯,笑的喘不上气。多年以后,才意识到那时对方在哭 。 重来一次,在他玩笑般说“不如我们试试吧”时……
其他 27万字 2个月前
【高傲受x阴湿攻,渣受贱攻,雄竞修罗场】 谢妄之偶然得知自己生活在一本修仙小说里。 他是前期负责折辱主角的炮灰反派,高傲狂妄,后来自食恶果,被剜出剑骨,一夕间从天之骄子沦为废人。 而书中的主角,俗称“龙傲天”,命运与他截然相反。起于微末,终渡劫登仙,与天同寿。 他的剑骨也被人送给主角,但对方不屑一顾,弃若敝履。 所谓主角,竟是他养在身边随意逗玩的贱奴,池无月。 彼时,少年池无月犯了事,正跪在脚边
其他 29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