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在上gl[末世]》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杀丧尸,我们怎么可能知道,没有觉醒异能也可以变强。”
“呵!我现在一口气杀3个没问题。”
很多人听见哈哈大笑,长孙妍翘起嘴角,不错,知道自己用意。
景烟和长孙妍不一样,景烟则很严厉:“你们还在这嘻嘻哈哈?!赶快,我们今天晚上的住处还没有确定,不想晚上被偷袭死加快速度。”
相比怕长孙妍,他们更怕景烟,因为上次在图书馆,被震慑一番,加上景烟有一股天生的领导气势,比柳以云的气势更强。
在加上她会从长孙妍那边得到消息,过来和他们开会让他们知道大概情况,景烟比长孙妍好,这是他们心里认同的,如果要在景烟、和长孙妍选一个,他们一定会选景烟,以为景烟会为他们考虑,而长孙妍不会,所以在他们心中威望更高,比较听她的,不是长孙妍的威望不高,而是长孙妍不喜欢解释,喜欢看戏,擅长逼迫,不怎么亲民。
一群人顿时赶快挖晶片,不在嘻嘻哈哈,景烟拧眉道:“你们别光顾着挖,也要注意四周,免得被偷袭。”
话音刚落,长孙妍血堕瞬间出现,一刀砍向旁边蜘蛛,所有人一惊,只见男的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咽咽口水,颤抖道:“谢谢妍姐!”
长孙妍冷着脸:“只有这一次。”
男的连忙点头,“嗯。”爬起来继续挖晶片,小心翼翼的看着四周。
在场的人立刻警惕起来,长孙看着系统,道:“这蜘蛛有毒,抗生素救不了,蜘蛛血清到是可以,放心很便宜不贵,5个一级晶片。”
“妍姐,抗生素有没有?”一个蘑菇头女人跑过来问。
“有。”
“拿一盒。”说完将5晶片递给长孙妍。
二话不说接过钱,拿出抗生素递给她,看着她接过抗生素,跑到琴弦身边,将它才开分五份,发给其他四个人。
这一幕落在景烟眼里,便道:“你们要买药的,可以学学她们,5个人搭伙。”很多人默默地将这个办法记在心里。
尤尼从楼上下来,身上套着十几个包,“快,一人拿一个,楼上的我们收刮完了。”
耗子、柳以云他们跟在后面,琴弦见柳依云来了,连忙跑过去,不知道说着什么,表情很严肃。
〔勘察术〕提示:
【人物:任豪
年龄:23
智商:85
天赋:重情重义
等级:0
经验:0/50
异能:无
力量:230
体质:200
敏捷:150
幸运:无
声望:0
主技能:挥棍(自创):1级0/50
辅助技能:无
自由分配点:0
装备:拖把杆】
【人物:柳以云
年龄:22
智商:100
天赋:豪气云天
等级:1
经验:180/500
异能:火
力量:180
体质:170
敏捷:130
幸运:5
声望:2
主技能:棒法(自创):1级180/500
砍击:1级50/100
辅助技能:无
自由分配点:0
装备:砍刀】
没想到她居然觉醒了?!
尤尼连忙拉着任豪跑到长孙妍面前,询问:“妍姐,帮我看看我兄弟,耗子!”
“看什么?”长孙妍扫一眼任豪,很弱。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这是个网球小白从零学球、逐步登上巅峰、成为女子网坛第一人的故事。 虽然她来到的这个世界,特效网球遍地走,没个大招不如狗,但秋川莉莉,勤勤恳恳练着基本功,打着科学球。 球场不允许玄幻,裁判规则也不允许杀人,给我正经打球啊喂。
都市 60万字 2个月前
千夜雪死了,却又活了。却倒霉的成为一个需要别人的爱意来活下去的雪妖。 为了存活下去,千夜雪兢兢业业勾搭别人来补充自己因为缺失爱意而逐渐虚弱的身体。 他虽然需要爱意,但也不是什么人都要的,人不好看的不要,气息不好闻的不要。 只是,为什么他下意识找的都是男人? 这是个好问题。
都市 28万字 2个月前
富二代陶真对一个勤工俭学的少年一见钟情了。 少年祝闻声长着一张令人神魂颠倒的俊脸,只是冷若冰霜,穿着没牌子的白衬衣和水洗牛仔裤,穷得叮当响。 陶真悟了,直接包养他! 虽然男友没钱,不愿意去黑珍珠米其林,只爱吃没有名字的小餐厅; 虽然男友从不愿意穿任何有牌子的衣服,还看不惯陶真的芬迪和古驰; 虽然男友家徒四壁,从不敢带陶真去家里参观…… 但这些陶真都不在意,毕竟他是金主。 直到他被真·金主,亲爹,
都市 41万字 2个月前
作为一名纯爱小说写手,翊轩最近的灵感枯竭了! 苦恼的他无意间将视线落到从自己身边走过去的舍友上 等等!舍友?! 就他身边这群堪称小说主角本体模板的家伙,他怎么现在才想起了?! 要知道他这宿舍可是混寝,不仅有高冷理工学霸,艺术美工二次元画手太太,富二代花花公子哥,更是有法学系高材生与耐心十足的医学系老大哥,简称学院最强宿舍合集! 不仅如此,他们每个人似乎都很有故事的样子,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他们
其他 20万字 2个月前
陆榆(攻)x 乌若行(受) 有些人以挚友的身份与对方纠缠一辈子,错过一辈子。结果他早逝 ,你崩溃。终于明白爱人心甘情愿退一步,才能做挚友。 如果重来一次 年少时,两人在深夜喝酒发疯,笑的喘不上气。多年以后,才意识到那时对方在哭 。 重来一次,在他玩笑般说“不如我们试试吧”时……
其他 27万字 2个月前
【高傲受x阴湿攻,渣受贱攻,雄竞修罗场】 谢妄之偶然得知自己生活在一本修仙小说里。 他是前期负责折辱主角的炮灰反派,高傲狂妄,后来自食恶果,被剜出剑骨,一夕间从天之骄子沦为废人。 而书中的主角,俗称“龙傲天”,命运与他截然相反。起于微末,终渡劫登仙,与天同寿。 他的剑骨也被人送给主角,但对方不屑一顾,弃若敝履。 所谓主角,竟是他养在身边随意逗玩的贱奴,池无月。 彼时,少年池无月犯了事,正跪在脚边
其他 29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