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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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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总以为有很多很多时间,和她一起高考,一起读大学,一起毕业……总以为他可以永远待在她身边,守着她长大,和她一起面对他们人生共同的第一次:第一次接吻,第一次拥抱,第一次恋爱,第一次……谁知道后来突然发生意外。曾少年小说

他知道父母在安排他出国的事宜,想最后抓住机会向顾忆笙告白,却没想到得到的却是一地心碎,心随着海草一齐沉入海底。

在英国的日子其实很压抑,一开始总是住院,看不到东西,充斥耳膜的是陌生的英语。在黑暗的世界中沉默成了常态。他一遍一遍在黑暗中回放那个滂沱的大雨夜,顾忆笙伤人的话语。温热的眼泪顺着眼角落入枕巾。可是无论顾忆笙怎么伤害他,除了被伤害的当下,后来他总是想,她是有苦衷的吧,她是喜欢他的吧。明明是她先向他告白,喝醉酒的人怎么还会骗人呢?

半年后林朗的眼睛恢复视力,他吵着闹着要回国,结果定居英国多年的爷爷突发脑溢血。在孙辈里,爷爷最疼的小孩就是林朗。他小的时候爷爷还没有移民,天天送他上学放学,陪他做作业,周末的时候带他去钓鱼、爬山,知道他最喜欢吃榛子,常常没事在家砸一把出来,笑眯眯地塞到他的掌心。

林朗在英国的医院枯坐了两天两夜,第三天,爷爷终于转出了重症监护病房,度过了危险期,可是半边身体不能动了,语言能力也退化得很厉害。他准备回国继续上学的那天,爷爷拉着他的手,一遍一遍地说:“不要走。小朗,不要走,不要走,不要走……”眼角的泪水蜿蜒成一道小小的溪流。

林朗大三那年,爷爷去世了。一年后他大学毕业。无意中在校友的网站上看到顾忆笙的ID时,那张他曾以为已经淡忘的脸孔又在他脑海中鲜活起来。不顾一切地选择回国,不顾一切地想要知道,那个暴雨夜她说的话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那么五年前她不爱他,五年后,他能不能让她爱上他?

他并不知她来了A市,只是A市是当今国内时尚的前沿,最适合他事业的发展。他想在这里站稳了脚跟,再借助媒体的力量,她迟早会看到他的成绩。

林朗并不喜欢抛头露面,会答应接受O2拍摄封面的邀请也是出于这项考虑,却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他竟会在拍摄封面的时候再遇顾忆笙。

很多矛盾和疑问,在摄影棚看到她的第一眼时全部尘埃落定。林朗听到自己清晰的心跳声,和五年前一样健康有力,望着她的时候,只是静静地望着她,心里便会奇异地涌起一波一波的暖意,像潮湿的海水,会一点一点地将心浸润。

她好像永远活在旧时光里,仍是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模样,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眯成美好的月牙形,可她身上分明又有他不熟悉的新痕迹,和同事关系融洽,被上司批评了还是会显得很无措,可是不再像以前被老师骂时窜红了脸,好像随时会爆掉一样,走路的时候抬头挺胸,不再是学生时含胸驼背的样子……

有时候想想真觉得奇妙,他竟然会因为一场乌龙的告白而丢掉了自己的心,而这一丢,竟然横跨了他整段青春。顾忆笙是林朗整段青春岁月里唯一喜欢过的女生,因为她醉酒后糊里糊涂的告白,竟让他瞎了眼一般,再也看不到其他女生的好。

弱水三千,他只独取她这一瓢饮。可是她却始终都不是他的。

林朗下意识地捏紧拳头,手里的玻璃杯砰的一声碎裂开来。幸好包厢里很吵,那小小的声音顷刻就被赵飞鹏的大嗓门给淹没了。

赵飞鹏正带头起哄,要顾忆笙和黎睿喝交杯酒,大有撮合他们之意。黎睿替顾忆笙挡了不少酒,喝得微醺,脸上一片绯红,端着酒杯不安地站在一旁,嘴里念叨着:“不好吧。不要这样。”可是眼底却隐隐有欢喜,并不抗拒赵飞鹏将他们送作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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