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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脚步声,李盛抬头望去。
旧唐书中说太宗四岁时,有善相者评价当时四岁的他:龙凤之姿,天日之表,年将二十,必将济世安民(注1)。
当时他读到这一段的时候,还感慨,得长成什么样才配得上这样的评语,今日一见,他忽然觉得,“龙凤之姿,天日之表”这八个字实在是贴切。
李世民时年二十岁,青年身量高大威武,穿石青色圆领袍,头戴白玉冠,腰间是一领黑色皮质,配金色搭扣的蹀躞带,上挂着一把长剑,他一手按剑柄,一手指着马厩这边说着什么,两人缓步而来,离得老远就能看出风姿出众自有威仪。
慢慢走进了,李盛看得有点呆,嘴里嚼草都慢了,真帅啊!
剑眉星目,鼻梁高挺,唇边含笑,看起来既有威严又不失亲和力,走起来更是流星飒沓,袍子边都被大步带得微微扬起来。
如果李盛头顶上有弹幕,那一定是一串的啊啊啊。
啊啊啊他是丹凤眼啊好漂亮好威严!
啊啊啊二凤陛下居然有美人尖,梳起头发来连鬓角的形状都这么流畅!
啊啊啊他过来了怎么办我是马上再炫一大口草表明我的好胃口好身体呢,还是表现得智慧一点让他觉得此马不凡配得上他?
大概是李盛这个样子实在是太傻呆呆了,李世民有点好奇地走过来,方英也注意到了他,微微弯腰跟身边的人解释。
“殿下请看,这匹骝毛马是刚送来的蒙古马中最好的一匹,前两天因为水土不和,食欲不好,已经喂过药了,这会儿正在进食。”
青年微微颔首,上前来看了看他,刚才是他看错了吗?怎么感觉有点傻?嗯,这会儿又没事了,大概是错觉吧。
他还摸了摸鬃毛,又上下扫视看了看马的骨架和肩高,又掰着马头对着光看了看马眼睛,李盛一直很乖很温顺地让他摸着看来看去,还凑上去用头轻轻地顶了一下他的手,大眼睛湿漉漉地看着他。
正在装乖的李盛心里急得恨不得口吐人言:带我走吧陛下!我会好好打仗的!
“肌肉纤长,眸光精亮,看着是匹好马,这马肩高都有五尺了吧?”
方英上前来回答是,看着马的大眼睛,想起它用头蹭自己的样子,又道:“殿下,这马很通人性的,方才喂它吃脆瓜,这马像幼儿一样还会慢慢吃,吃完还会看着人想要。”
“这马可有名字?”
“这马自突厥来,有名曰‘沙钵略”,意为‘勇健的紫色骏马’。”
“勇健,很好啊,本王也希望这马能勇猛健壮,它自突厥来大唐,那就依从突厥语本意,顺应本国文教,改为‘飒露紫’吧。”
“是。”方英叉手行礼。
两人继续往前走,一边走一边说着话,方家从李渊的祖父李虎那时候就跟从李家,也是世代忠良。秦王好马,两人私交也不错,这会儿说起话来也不那么严肃。
李盛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应该是被定下了吧,还有了新名字——飒露紫,名字倒是很合他的毛色啊,但是这个名儿怎么这么熟悉?
他嚼着嘴里的草努力回想,飒露紫,昭陵六骏!
天啊!他穿成了历史上李世民的爱马飒露紫!
等等,那也就是说他会死在战场上然后以石刻的形式陪葬昭陵?
这个念头吓得他连嘴里的草都不想吃了,记忆里飒露紫是在攻打王世充的时候死在战场上的,那不就是说按照原本的历史轨迹,他就还剩两三年的寿命?
但是马上,他就想到了系统说会保住他的命,心安了一些,算了,事已至此,还是努力吃草吧,身体强壮一些,在战场上胜算就会大一些。
那边李世民又在看另一匹马,这个空当方英往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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