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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想,他一路狂奔到巴勒莫机场,直接登上正好结束航前检查的飞机,在九个小时后抵达纽约。一出机场,同样是助理安排的黑色轿车低调地等在那里,直接载着埃利奥往约翰维克的住处去了。
整个过程丝滑流畅,没有一点儿卡壳。埃利奥坐进车里,知道桑蒂诺的飞机还在天上,结结实实地松了口气;他也想过在机场拦下桑蒂诺,但桑蒂诺的团队大概也是料到了可能会有刺客来袭,正在提前严加防守每一个出入口。看到那么多人流,埃利奥就放弃了在机场的行动计划。
要是到时候打起枪战,他们肯定顾不上无辜群众。
但据他所知,约翰维克独自住在纽约富人区一栋风景优美的独栋别墅里。那地方远离市区,堪称荒郊野外,很适合干点不该干的事情。
“不该干的事情”,具体指埃利奥半夜开车到他家附近,发现引擎声太过引人注目,遂下车步行潜入车道,准备爬到他们家屋顶上等待桑蒂诺的到来。
但尴尬的是,约翰维克家里养了一条狗。
作为一个训练有素的刺客,埃利奥知道怎么安抚路边的流浪猫和流浪狗。他会熟练地摸狗肚子、挠猫下巴,拥有应对小动物的丰富经验,但绝对没有应对狗和主人这种组合的经验。
蹲在门口的比特犬默默地盯着他,身后的尾巴一动不动。那个大约就是约翰维克的斯拉夫人从里面打开了门,也默默地盯着他,一只手背在身后。
“你可能走错地方了。”约翰用他带着浓重口音的英语说,“这里是我家。”
埃利奥微妙地松了一口气。
那个传说中用一根铅笔连杀三人的“夜魔”约翰维克居然没立刻对他喊打喊杀,而是递出了一个假到不能再假的台阶:
众所周知,世界上最看重隐私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有钱人,一种是罪犯,而有钱人通常是罪犯,罪犯通常又是有钱人;两者结合的约翰维克就住在这极度重视隐私的富人区里,走到他家门口要先驶过社区公共道路,再经过那几十米长、两侧种满高大茂密植物的车道,然后才能按下门铃,通知来访。
谁能走错这么长的路!
“抱歉,”埃利奥连忙借着台阶下了,“我应该先递拜帖的。你是约翰维克吗?”
“我是。”约翰说,“你有什么事?”
“桑蒂诺德安东尼奥正带着你的血誓赶来,”埃利奥直白地告诉他,“我是来阻止他使用它的。”
“通过杀了我,还是杀了他?”
“通过杀了他。”埃利奥说,“我不愿意牵扯无辜的人进来,但如果你要阻止我,我恐怕就不得不打破这个宁静的夜晚了。”
约翰和埃利奥说话的速度很慢,一个大约是外国人特有的口语风格,一个则是深思熟虑的慢速;但他们的对话节奏堪称迅捷如雷,一个说完,另一个就立即跟上,毫不拖泥带水,直指问题核心。
直到这时,约翰才沉默了一会儿。草木摇动着,在白色的房门和建筑上投下夜晚的阴影。
他们的影子也在地面上游曳着。埃利奥定定地望着约翰,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然后,约翰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他把藏在身后的那把枪插在了腰带上,对埃利奥说,“进来说吧。”
如果能排除他那可怖的“夜魔”名声,埃利奥大概都要以为他是个很好说话的家伙了。这还是埃利奥第一次在尝试入侵别人领地的时候被反而邀请进门,实在是让刺客有点儿不适应。
他拘谨地跟着约翰走进了门。棕色比特犬大约把这当成主人接纳了他的信号,跟在埃利奥腿边嗅闻,甚至用脑袋顶了顶他的小腿。埃利奥当然不至于被这么小的小动物顶歪,但仍然忍不住有点手痒,低头看了看摇起尾巴的小狗。
“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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