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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欢吗?”男孩问道,平静的表面下,暗藏着一点期待。
“喜欢!”
穿越者才说完名字的重要性,转头就得到男孩给的名字,心里自然非常高兴,因为这说明在男孩心中认为她是重要的人。
这句话里蕴含的意思,远比得到名字还让穿越者高兴。
毕竟她现在一无所有,外界又全是危险,雏鸟心态让她对男孩也有着不自知的依恋与喜爱把对方当做家人。
而对方同样认可自己,穿越者当然会高兴,此刻哪怕对方给的名字,不那么合适,穿越者恐怕也会高高兴兴的说喜欢。
更别说,这个名字还非常合适。
“海水、玫瑰与迷迭香,听着就是美人的名字,我很喜欢,从今往后我就叫这个了!”
穿越者,不,罗斯玛丽捧着脸高兴的说道,她有着碧绿色的眼睛,充满了生机像正在舒展枝叶的玫瑰,她还有乌黑的头发,圆润的面容,现在看起来还称不上绝对的美丽,更多的是一种小女孩特有的可爱秀丽,不过只要见过她,就足以让人们期待她长大后会出落成怎样的美人。
罗斯玛丽高兴的情绪感染了男孩,他抿唇微微笑了下。
他的面容和罗斯玛丽是两种类型。
他更像本地人,有着乌黑的眼睛,黑色的长发,瞳孔散大到只有眼角处有一抹白色,五官锋利像大理石雕刻出来的一般,尽管还是个小孩子,但脸上没有神情时,还是足以吓人一跳,给人浓浓的压迫、嘲讽感。
他的皮肤还很白,不是罗斯玛丽那种健康的洁白,他的皮肤是类似失血过多的苍白,给人一种不健康的感觉。
不过罗斯玛丽很确定,他并没有不健康,他和最初相比甚至胖了不少,最开始的他是真的只有皮和骨头。
而现在他至少还有点肉,脸颊也有着孩童特有的婴儿肥,这让他的令人惊艳又锋利的面容也缓和了不少。
看罗斯玛丽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男孩敲了敲桌子,可怜的桌子吱吱作响,“我的名字,你还没有给我。”
“是的,是的,你让我想想。”
给人起名字是最难的,罗斯玛丽抓耳挠腮,想了一个又一个拥有很好寓意的名字,询问男孩的意见,但他就是一言不发。
这让罗斯玛丽伤透了脑筋。
最后,她想了半天问道:“你为什么选择去抓老鼠呢。”
这是罗斯玛丽最不解的事情。
这座城市很烂,人们也习惯了偷砸抢,以男孩的能力,他完全不用去吃老鼠,街道上商铺里的食物,他唾手可得。
罗斯玛丽相信,只要他不带着自己,他一个人单独行动的时候,任何人都抓不住他,哪怕那些人可能有枪或更厉害的武器。
“只有那些是无主之物。”
罗斯玛丽的问题对男孩来说,从不是问题,他轻易就回答出来并对罗斯玛丽话里蕴含的意思并表达不满:“你觉得我会去抢夺他人的东西,不,这并不正义。”
“我知道了!”
“布鲁斯,布鲁斯,你觉得这个名字怎么样,喜欢吗?”仿佛有一道灵光自脑海闪过,罗斯玛丽串联起了一切。
糟糕的城市,从黑暗中爬出充满正义感的男孩。
这不就是。
——蝙蝠侠!
在罗斯玛丽有限的记忆中,只有一个城市的天空永远灰蒙蒙充满了混乱与无序,帮派与腐败。
那就是。
——哥谭!
而哥谭的特产正是蝙蝠侠呀,一切的一切都对上了,穿越至今罗斯玛丽总算搞明白自己穿越到了哪儿。
原来是大名鼎鼎的哥谭市。
她就说这里的建筑怎么那么哥特,原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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