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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吴启明都没说过一句辩解的话。路从辜一瘸一拐地走在前面,同样一言不发。同行的人都知道,路队如果暴跳如雷,说明问题还算不上大,可要是铁青着脸不说话,那就不好说了。
“速战速决吧。”应泊扶着路从辜坐好,“然后回家换药。”
“谁指使你这么做的?”
吴启明垂头不言。
“我再问你一遍,也是最后一遍。”路从辜加重了语气,“谁指使你这么做的?”
“想想孩子吧。”应泊悠悠道,“不能因为一时冲动,就不计后果,对不对?”
“药……是我换的,我真是一时糊涂了。”吴启明嗫嚅着嘴唇,空了半刻,继续说道:
“他们叫他狗哥。”
“狗哥?”应泊觉得这个名字格外熟悉,一时又想不起来在哪儿听过。路从辜倏忽抬眼,紧紧盯着吴启明,微抬了抬下巴:
“接着说。”
“我不知道他真名是什么,也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找上我的。毛俊臣被捕那晚,你们还没回到支队,我就已经收到了最后通牒,要赶在毛俊臣招供前杀了他,用什么手段都可以,必须要快。事成之后,我女儿的病他们来想办法。”
“狗哥特别提醒我毛俊臣有冠心病,那时我就想好了计划。可当时您看得太紧了,如果我就这么靠近,一定会引起怀疑。”他干咳了几声,“我本来都打算放弃了,谁能想到毛俊臣背后的能量太大,连局长那边都撬得动。您前脚刚走,我后脚就调低了审讯室内的温度,毛俊臣在夜总会疯了那么久,身体本来就在强弩之末,没过一会儿就有了反应,也就给我制造了机会。”
“我以为会有人来拖时间阻止尸检,但死掉的毛俊臣已经没有任何价值,其他人自保都来不及,根本顾不上他。以温队的水平,一定能看穿我的小伎俩,但我还是抱着侥幸心理——每个犯罪的人都一样。”
“你见过狗哥吗?”应泊问。
“见过。有一次,我下班后被他们带上了一辆车,拉到城东的库房。我看到狗哥脸上有一道疤,应该是动过手术的。”吴启明把疤的大小和位置都指了出来。
刀疤脸这个特征总算唤起了应泊的些许记忆。他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掌,忽地想起来年前在朝阳监狱逃杀时,那个被喽啰簇拥的高大魁梧的男人。他一直都想不明白,明明只差一点就可以取他和路从辜的性命,那个男人却莫名其妙地放走了他们。
他侧脸看向路从辜,对方却毫无反应,仿佛并未察觉:
“想过后果吗?”
“想过,但已经顾不上了。”吴启明自嘲地勾起嘴角,却是笑中带泪,眼泪砸了下来:
“我是个大夫啊,我上了八年学,走上社会却只能拿一份勉强糊口的工资,连自己的孩子都救不了,那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人生就是这样,我想不通。我前半生说不上算个好人,但该做的事我做了,该尽的职责我都尽了,我就是想安安稳稳地过完这辈子,想不通为什么会走到今天,凭什么万分之一的概率偏偏要砸到我们头上。我告诉自己,反正杀的不是什么好人,没什么好愧疚的。”他情绪越发激动,“可我也想过,如果让孩子在一个杀人犯父亲和死路一条之间做个选择,她又会怎么选呢……”
“这样的选择太残酷了。”应泊轻轻道。他很少会站在制高点评判嫌疑人或被告人,一是他精力有限,二是很多时候他意识到,如果自己身处在那样的境遇中,还能不能做到岿然不动,实在难说。
泾渭分明的黑与白之外,多的是一片灰。
“……她还小,还是由我来替她做这个主吧。”吴启明似乎已经释然了,“爸爸或许不是个好人,但爸爸很爱她。”
应泊和路从辜是最后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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