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是个正经人》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场风暴太大, 很多人没有回来。”
话毕,三人同时低下头,专心又好像失神地不间断往嘴里送粥。屋底下的海浪声透过木头缝隙钻进来, 加入到这场弥漫着淡淡哀悼的沉寂中。
最先走出来沉寂的林守屿开口:“他是你朋友吗?是不是……”
连睿廷一顿, 抬眸只说:“等下麻烦带我们去他父母家看看?”
一切尽在不言中,林守屿黯然神伤:“好。”
上午的海岛处处是热闹, 出船的吆喝, 来往游客的说笑,海鸟的啼鸣, 头顶彩旗的呼声,明明近在耳边却又很遥远。
前往林奇家的路上,气氛异常沉闷。这股不寻常的沉闷在抵达一栋大门紧锁杂草丛生的房子, 达到窒息的顶峰。
林守屿暗自叹息,看向一脸肃穆的连睿廷,张口想说安慰的话,想了想又憋回去。
静默许久, 连睿廷一言不发地调头, 朝最近的海岸走去。
林守屿一怔,拔腿跟上,注意到他们牵在一起的手, 明白了只选一间房的缘由。原来他们是情侣啊,可不都是alpha吗?
岸边,薛三把书包里的密封罐子取出来。连睿廷看了眼罐子,望向广阔起伏的海面,高空的太阳,在海鸟穿行的鸣叫中,轻之又轻地说了声“回家了”。
林守屿在后面默默看着罐子沉入海底,浓郁的难过侵占心头,泪花没来得及在眼底积攒便被无情抹去。他带着一点哭腔倾诉:“我爸也在那场风暴中。”
岸边的两人缓缓起身,垂目注视他。
林守屿咽了咽口水说:“那天其实天气不太好,但很久没开张,大家还是决定冒险去一趟,不走远,可惜风浪来得又猛又急,最后只回来两个人。”
“你母亲呢?”连睿廷柔声问。
“生我的时候难产死了。”林守屿像是终于找到可以说心里话的机会,只缓了会继续说,“我爸是村长,代代守护着岛,他们走了,现在轮到我,村里其实已经没几个年轻人,留在岛上的一部分不愿意折腾,一部分是折腾完回来的中年人,我有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前几个月刚走,他约我一起出去看看,可我觉得要是我们都走了,村子怎么延续下去,有年轻人才有活力。”
林守屿,守护岛屿,名字是信仰,也是枷锁。
连睿廷心里泛起莫名的滋味,眺向林守屿的家,那幢悬海而建的房子,昨晚没怎么注意,屋顶竖着一根高耸的柱子,柱子顶端挂着一盏灯。
孤独的瞭望灯塔困着一条为守护而生的生命。
“外面是什么样啊?”林守屿问,迎着太阳,眼眸倒映着金光粼粼的海。
“高楼林立,马路上永远川流不息,灯光彻夜通明,照得天空昏亮,星星都看不清几颗,白天有时候也是雾蒙蒙的,很难吃到原生态的海鲜。”连睿廷温声回道。
林守屿硬邦邦哦了声:“听起来也就那样。”
“嗯,就那样。”
逆着光的面容蕴着温柔笃定,林守屿心头一热,不安悲凉渐渐平息。他侧头飞速擦了擦眼睛,清清嗓子说:“要去玩吗?”
连睿廷弯了弯眼:“听你的,林导游~”
林守屿还是不太习惯导游这个称呼,抿着羞赧的笑,多看了他们几眼,“上午不太热,先环岛骑行吧,下午可以赶海,坐船去隔壁岛,回来刚好可以看日落,晚上可以去看表演。”
“好~”
很快林守屿借到两辆自行车,还想再去借一辆,薛三制止了他:“不用,我带他。”
“啊?哦。”林守屿愣愣地应了声。
连睿廷坦然坐上后座,单手搂着薛三的腰,另一手冲他勾了勾:“走啊导游,你不带路吗?”
“带……”他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十四岁,顾辞父亲离世,被接到霍家寄养。 霍家有个跟他差不多大的少爷,据说患有严重的免疫系统疾病,尤其不能与人直接肢体接触,性情也是冷淡孤僻,在世家圈子和学校出了名的不好惹。 世人都对他又敬又怕,身为自带阳光的团宠小天使,顾辞想的却是:既然少爷身体不好,以后就由我来照顾他好啦! 结果第一天就成功翻车,摔到了少爷腿上。 顾辞:啾命!天塌了……咦?居然没事! 霍闻渊:? 自那以后,众人惊讶地发现,向来
其他 32万字 2个月前
林郁,beta,华星中级机甲学院优秀毕业生,偶像是联邦最年轻的少将秦烨,梦想是成为全星际最好的机甲师。 一次意外,他却重生成了娇软oga,正在全星际最有名的oga贵族学院学习如何成为一名优秀小娇妻。 林郁把那本《oga生存指南》偷偷揣进了怀里,一转头碰上了自己的偶像。 秦烨只是冷冷地看了他一眼,“我会按照家族的要求娶你,但别指望能用信息素控制我。” 林郁:什么情况? 秦烨冷哼一声,“别再用那种下
其他 33万字 2个月前
上辈子竹心是宛若谪仙的医女,世人都称她为医仙,功德圆满,意外嗝屁。 这辈子她转世成了猫?! 竹心大骂:破天道! 天道:据调查,人类世界,猫最幸福。 竹心:“……” 可她在流浪啊。 猫猫也有猫猫的好,全小区的猫都听她指挥。 校花女高每天给她送小零食。 冰山教授把她捡回家,每天都要亲亲抱抱。 竹心爬墙去了隔壁,明艳影后把她收留。 待腻了,她又爬墙。 疯子艺术家每天都要画她。 她又跑了。 霸道总裁天天
都市 52万字 2个月前
天授宗首席大弟子卫缙生于皇室,少时便前往一重天修行,至今已有二十余载。 他天资奇佳,又有极高修为,经年累月潜心修炼,本无意情爱。 直至某日拜访友人崔沅之时,在庭院的树上看到一个少年。 少年坐在梧桐树上,好奇地对他张望。 风轻轻一吹,不慎从树枝上掉下来。 刚巧落入他怀中。 卫缙垂眸看去,只听友人介绍:“衔山君,这就是我和你说过的小灯。” 小灯,是崔沅之外出游历时捡回来的灯灵。 卫缙对他一见钟情。
其他 47万字 2个月前
我是一具拥有自我意识的身体。 有一天,那颗名为娟子的脑子突然从我的体内消失,再也找不到。 没有哪具身体能受得住无脑的委屈。失去脑子的我悲痛欲绝,直接睡进棺材,准备与世长辞,结果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竟然还活着。 等我翻开泥土,爬上地面之后,看到身旁有一颗被随意丢弃的脑子。 它看起来伤痕累累,半死不活。 同是天涯沦落人,这一定是命运的安排。 我快乐地掀开头盖骨,把它小心翼翼装了进去。而接上这颗脑子后,我
都市 54万字 2个月前
长椅上坐着一个奇怪的男人,披着漂亮的黑色毛呢大衣,一身西装革履。 走近了,才发现他神色漠然,咬着烟的薄唇撕裂,滚烫鲜血从额角汩汩流下。 一番关心之下。 那人说,“滚开。” 但沈佑孜孜不倦地凑上前,把落入沟渠的明月叼回了家。 * 借着窗外朦胧月光,沈佑终于窥见男人遍体鳞伤的身体。 脱下高定西装像是生生剥下一层皮,模糊血肉怪异狰狞,伤痕累累触目惊心。 “看完了?” 霍矜年漫不经心地嗤笑,灰蓝色的眼珠
都市 45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