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伤害美人的事我做不到》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嘴唇时,他的蓝眼睛短短清晰了那么一瞬,但是很快,那片湛蓝又再次变得混浊。他的眼角还有些湿润,水润的眼球偶尔会溢出些许泪珠,红晕还未褪去又染上了新的。
在呼吸都变得急促时,我从他身上下来,看他不舍地舔了舔唇,我笑着打开抽屉,找到了手套包装,仔细拆开,然后给乔尼认真地戴上。
“蕾……”乔尼瞪大眼睛,我立刻揽上他的脖子,凑到他耳边低声指导他。
乔尼眨了眨眼睛,凑过来:“我可以亲你吗?”他这么说着,唇贴*过来,轻轻包裹住我,手顺着我的脊椎一点点缓慢地滑下,时不时按着凹槽,带来酥酥麻麻的感觉,我忍不住下口咬了咬他,一时没控制住力度,他生理性的泪水再次溢了出来
在他慌乱地想要找纸巾时,我按住他的手,让他继续抚摸我,轻轻舔了舔他的眼角:“咸的。你是水做的吗?你哭了好多。”
乔尼嘀咕:“我控制不住。”把头埋到我脖子里轻轻吻了吻,见我没有反感,他开始一路留下细密而缠绵的吻。
手指也轻轻按压着,慢慢试探着。隔着薄薄的手套,我依然能够感受到他的指尖有些粗糙,或许是常年骑马留下的茧子,和他脖子和胸口细嫩的皮肤形成鲜明对比。想必他为了马术付出了不少功夫。或许是因为下半身瘫痪的原因,他的手臂肌肉格外有力。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那个该陷入混乱的人应该是我,但乔尼看上去比我要迷糊多了。
我看着他和我衣服上的水渍,亲了亲他的下巴:“一起洗澡吧。”
蓝眼睛上的迷雾这才消散了点,乔尼的耳尖泛着红,悄声说:“那我把我们的衣服一起洗了吧。”
……
折腾了好一会后,我意犹未尽,依然钻进了乔尼的被窝,抱着他的腰,把脸埋到他进胸口,轻声说:“你抱起来好舒服。我好喜欢抱着你啊。”
乔尼也紧紧地抱着我:“那你就不要离开了。”
我没有回应他。在乔尼温暖的体温包裹下,我一点点安稳地睡着了。
*
第二天,我依然准时在六点半醒来。看着毫无防备安详地陷入沉睡的乔尼,我悄悄从他的怀抱里爬出,下楼去吃早餐。
管家抱着一只肥美的白鸽走进来,说:“小姐,好像是有人用信鸽给你寄信了。”
我“哦”了一声,从鸽子的腿脖子那里拆下信筒,盯了会这只鸽子,忍不住说:“总感觉这只鸽子一定很好吃。”
我话音刚落,这只鸽子仿佛就跟听得懂人话一般,立刻飞了出去。我也没急着拆开信件,而是说:“管家,你多买点那种无菌手套吧。”
“好的。”
我吃了一两口面包,忍不住问我万能的管家:“你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逼迫一个人哭,但又不会伤害到他?”
管家沉默地盯着我,我撑着脸长叹一口气:“乔尼哭起来好可爱,我好想让他多哭哭啊,好想欺负他,可我怕我一不小心把他玩坏了。”
“变……”
管家嘀咕了句什么,我没听清,抓着管家的手,认真问:“你说什么?是更好地欺负他还能够让他喜欢我的方式吗?可恶啊,要是他的性癖就是被人欺负就好了。我好想看他哭。”
管家捂脸:“小姐,请放过我吧。”
【作者有话说】
re被乔鲁诺搞的时候暗自下定决心再也不搞年纪比她小的。
结果……[鼓掌]
那个时代应该没有发明手指套。大家就当是手术用无菌手套吧,那个时代好像这个是发明了的……
反正是二次元啦!别管咯[摊手]
72乙游高玩在哪里
◎选谁做舞会舞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沈南希快死了,一睁眼却发现自己穿进了之前看过的八九十年代香江豪门狗血文里。 是那个嫌未婚夫男配梁泽谦无趣没前途做不了继承人、仗着美貌作死悔婚攀高枝、最后破产流落街头恶毒的女配! 系统:请攻略男主,逆转命运。 沈南希:谢邀,好不容易有张漂亮脸蛋和健康身体,穷鬼一辈子,我选择躺平享福。 嫌弃未婚夫老实无趣?不存在的。不吵架不折腾,相敬如宾当室友,豪门生活费准时到账美滋滋。 梁泽谦一直以为自己的新婚妻
都市 37万字 2个月前
任露是个野心与手段并存的女人,她用了三年从霸总的小秘书,变成豪门太太。 公婆喜欢,姑嫂和睦,上流圈的标准贵妇,谁都别想破坏她的完美人设。 直到她的丈夫陆斯年落海失踪了,她松了口气,终于可以不装了。 公公是种马文男主,婆婆是男频挂件女主,小姑子带球跑,还有无数个死对头。 陆斯年就是个爹不疼娘不爱,妹妹讨厌,被死对头谋夺家产的冤种,连路过的狗都能咬他一口,任露只是个替他全家擦屁股的工具人。 大家都以
都市 65万字 2个月前
杀伐果断的太子vs轻松拿捏太子的战败国女俘; 阴郁自卑的强壮奴隶vs狡黠智慧的战争神女 桀骜不驯咬人小狼狗vs叫你心服口服的训狗大师 心高气傲大邑之花vs撩完就跑不负责任的妖妃鼻祖 “嫂子开门我是我哥”的未来摄政王vs心思单纯[才怪]的未来王后 而当所有的女主角都是一人,他们才知是阴谋。 ~ 诸位,不要以为亡国很简单。 出事撇得一干二净的上级女娲, 动辄夺走员工权限的领导九尾, 喜欢大便活人的乙
都市 74万字 2个月前
白岐很穷,主业卦修,兼职话本写手。在第n次被拒稿并得“高人”指点后,怀着对女主的怜爱,终悟出精髓。 追妻火葬场?就让男主沦为炉鼎体质,只有求女主“怜惜”才能保命;带球跑文学?就让男主被骗心骗身再生子;至于强取豪夺,就将高岭之花拉下神坛…… 她写得激情澎湃,文思泉涌。 直到某天,有个伪装她读者的美人来找茬。 白岐:他是不是有什么大病? - 楼烬雪,归元宗剑峰大师兄,用美貌与实力平等霸凌着每个觊觎他
都市 33万字 2个月前
林雾知自幼寄养在舅父家,幸习得几分医术,及笄那年,救下一位坠崖重伤而失忆的俊俏郎君。可惜成婚没多久,郎君被仇人追杀殒命。 而她尚在热孝期,就因命格独特,被河东裴氏老夫人相中,指明要她做嫡长孙裴湛之妻。林父利欲熏心,竟想隐瞒她新寡之身,逼她出嫁。 林雾知心生怨怒,正要以死拒婚。 恰逢裴湛登门求见。 这张脸,与郎君一模一样!连眼尾的伤痕也如出一辙!他虽然再次失忆,但能忆起零星过往。 裴湛定然就是郎君
其他 39万字 2个月前
闻央从一开始就知道乔之若不好惹。 听说,乔之若是隔壁艺术学院教授的宝贝女儿,念大学都每天车接车送,练大提琴有独立教室。本人更是骄傲至极,入校半年,基本不与同学交流。 但闻央偏偏就骑车撞倒了这样一位大小姐。 那一年,这位传闻中脸臭、脾气也臭的学妹和她同居了。 在无数个夜晚,乔之若缠着她,如痴如醉地喊她—— “学姐。” “央央姐。” 在二人闹进警局的那个夜晚,乔之若着急追出来,站在台阶上红着眼睛大声
都市 35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