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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二周目的修罗场
◎“你怎么会在这里?”◎
布兰登公爵是个很怕死又爱讲排场的人。只是来打猎,他就要带上大大小小十几二十个护卫围着他护卫安全,另有仆从若干,待他打猎累了,便要搭凉棚、摆躺椅小桌、放水果小食,热了要打扇,冷了要加衣,好像瓷娃娃一般。
但他今年实际已有四十多岁了,不过保养得好,看上去只有三十多。头发一丝不苟地梳在后面,打着发蜡,黑色绸缎精细裁剪的衣服在太阳下反射着精巧花纹的光。那张脸尚算能看,却有一股极阴郁的气质,阳光也冲不散。眼睛细长,眼尾上挑,看人的时候如一根钉子似地扎过去。
一定要比喻的话,这个人好像僵尸和吸血鬼的结合体。
我的身体在本能地怕他,目光捕捉到他的时候,手会控制不住地抖,枪都握不稳。深呼吸平复心情,我藏在离布兰登休息地几十米远的大树后悄悄等待时机。
之所以选择用枪而不是果实能力,是因为我的果实能力除非配合上霸气,否则没有直接杀伤效果。用金头神箭,让人自杀也行不通,这种直接威胁到对方生命的命令会使对方清醒,进而摆脱部分束缚。
所以还是直接用枪效果最直接。
为了安放一只困着白虎的笼子,仆从把周围的树砍了好多,倒方便了我瞄准。
我举起枪,强逼自己冷静下来,抛掉杂念,稳稳地举起枪。从瞄准镜看去,风动山林,艳阳高照。
乌鸦栖于树梢,林木深深。
手指搭在扳机上一点一点用力,我的耳朵嗡嗡地响起来,世界化作一片海,声音和画面淹没水中,全身的感觉都麻痹了,只有手中的枪是唯一所系的真实。
“砰——”
枪响穿透重重林叶,比风还快地冲上天空,海水退去,耳朵再度接收啾啾鸟鸣,一只飞舞的蝴蝶在丛丛野花中穿来穿去。
我吐出一口气,右手按在侧腹,热热的血流顺着干净的衣滴落,蝴蝶和野花,都变成大红色了,好像一朵朵盛放的野玫瑰。
竟然还有狙击手在这里,这个布兰登公爵真是比我想的还要贪生怕死。已经那么多护卫了,居然还不忘在暗处安排一个狙击手保护自己。刚才那一枪被我及时避开了要害,只是流了点血,并无大碍。
动作飞快地换了几个遮挡的地方,子弹顺着我跑过的地方打。我停在一颗巨石后悄悄探头看,布兰登已经被护卫们团团围住,护得滴水不漏。更麻烦的是那个不知道在哪里藏着的狙击手。因距离远,我那点见闻色范围根本找不到。
闭上眼,在脑子里复原刚才的情况——我是从哪棵树跑到了哪棵树,又从哪棵树跑到了巨石后,而那些子弹都是从哪里,又是沿着怎样的轨迹打来的?凡是事物存在,必有其痕迹。狙击手藏得再好也有破绽,子弹的轨迹是永远不会说谎的。只要结合这几次射击的轨迹一定可以定出他的位置。
是西南方。
确定了大概的方位,我探出一双眼观察,参天大树下是比人还高的灌木,满目的绿荫,肉眼根本看不到人影。
这样不行,时间拖得越久对我越不利,得让狙击手再露一个破绽才行。
我用武装色缠上全身——这样特别费体力,我平时从没这样试过,也不确定自己能撑多久——再把枪收起来,化出爱神弓箭。左右确认了下环境,我跳出去,故意放慢了些动作。
狙击手果然连射了三发子弹,我不躲不避,用武装色硬扛,趁他没来得及换位置,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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