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身文渣攻变成O后万人迷了》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这里是鹤寻大厦,是我哥做成的第一个项目,以他的名字命名。
我问过他为什么叫这个名字。
那时候他告诉我,他正在寻找一样可能要终其一生寻找的东西。
这里是他帝国的雏形,是他占领的第一座城池,也是他送给我的成年礼。
十八岁的我第一次站在这里。
当我第一次站在这面落地窗前俯瞰整座城市,笑着对陆鹤闲说“谢谢哥的礼物,我永远爱你”的时候,又如何能够想到,我会和陆鹤闲在这里这样。
那时候我哥在想什么?他想标记我吗?即使我是一个alpha?有没有想把我这样压在落地窗前,或在选择床的时候想象我仰躺在其中?
但我还记得那时他在尚且空旷的房间里说我油嘴滑舌,兄长式地抚摸我的发顶,说他才是永远爱我。
陆鹤闲叼着我的后颈,细细密密地啄吻啃咬,一遍一遍地反复注入信息素,反复地标记我,回归alpha的兽性,像是在标记自己的领土。
我也成为了他兵不血刃征服的战利品的一部分。又或者在他心中,我本就属于他。
七岁零八个月的时候我第一次到陆家。我妈死了,陆和昶把我领回家,从那天起我的名字从“周绪”改成了“陆绪”。
初到陆家那天我抱着我的小狗周土土,我最后的家人,在穿越了三道门禁进入这个地图上没有标识的庄园之后,怯生生地踏进豪华得如同另一个世界的陆家老宅。
陆鹤闲站在二楼的栏杆后面,十四岁的少年垂首,居高临下俯视着我,目光冷淡不带温度,在他眼中我和我的狗一样不值一提。
对,其实我养过狗。它叫周土土,后来短暂地改名陆土土,是我六岁的时候捡的流浪狗,一只很普通的土松。初见那天它还是只小奶狗,躺在街边,执着的发出叫声,我把它抱起来,带回了家。我妈同意它加入我们家,和我们姓。
四个月后,八岁生日那天,我最后的家人走丢了。
那天下着大雨,灰蓝色的天空沉沉压下,色调冷肃。我跑遍半个城市,最后在老城区以前居住的筒子楼楼下找到了它。
它的后腿被车碾断,身后拖着长长的血痕,最后在它的家楼下咽气了。
玉兰陵离这里很远很远,十多公里的路,我不知道它是如何跑到这里的。它和我一样,一直一直在想这里,哪怕这里没有仆人给他喂精心准备的进口狗粮,只有剩菜剩饭。
我抱着它没有温度的冰冷尸体,在母亲死后,第一次哭的撕心裂肺。我想起几乎不着家的养父,山林里安静得能闹鬼的大房子,发烧后一个人躺在床上的绝望,没有鞭炮声和团圆饭的春节,忽略我的陆鹤闲,一直到母亲的病床和墓碑。
我迫切地渴望着,渴望和陆土土一起留在这里,留在我并不富裕但是温馨的童年里。
在这里,我有母亲,有小狗,有幸福。
八岁的我大概也会说出那句让很多人嘲笑的台词——“我不需要很多钱,但我需要很多爱。”
但是请原谅我,因为那时候我也只是一个需要爱来维持生计的普通小孩。
我不知道陆鹤闲那天为什么会找到我,等我喘过气来抬起头的时候,陆鹤闲撑着一把黑色的大伞,挡在我的头顶,问我:“哭完了吗?”
陆鹤闲大概是从学校出来,一身整洁贵气的西装校服,和老城区破败肮脏的背景并不相称。他从胸前的袋子里拿出白色的丝巾,递给我,示意我擦擦脸:“回家吧。你可以把它埋在后山的墓园。”
他抱着湿漉漉的我上了车,我跟着他回了玉兰陵。他把我洗干净,盯着我换了衣服,带我去了后山,给我一把铲子,让我自己埋葬已经让仆人们整理过遗容的陆土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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