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为暴君我靠宠妻一统天下》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第71章
外城的东市是去年积雪压塌房屋之后跟着重建的,原来只是胡乱摆几个摊位或就近的百姓卖点自己手工做的东西,例如草鞋、蓑衣、鞋垫子之类的,都不是什么值钱的玩意儿,今年开春东市才热闹起来,商铺、食肆、酒肆、布店、粮铺样样齐全,很多进城的田户也都爱来东市挑点自己能买得起的东西。
东市有一家包子铺,做出来的包子很暄软,白白胖胖的有成人拳头那么大,价钱也公道,馅儿的花样也多,有纯肉馅儿、混合馅儿和纯素馅儿,肉馅儿会比素馅儿的贵两个子儿。
可别小看这两个子儿,有些人家穷的连两个子儿都还没有呢,平时哪里舍得买这种白面包子吃,都是回家弄点野菜糊糊,再花半个子儿买上半块豆腐,用酱伴着吃。
现在是因为秋收之后交了粮税也还有不少富裕,赶上东市开市,进城的田户才舍得买两个素馅儿的大包子尝尝鲜儿。
素馅儿也好吃的,里面放了猪油,对肚子里没有油水的田户来说,这已经是很难得的美味了。
“店家,要两个猪肉馅儿的包子。”
一个瘦小的妇人牵着小孩过来,从布包小心拿出好不容易攒下的几个晋币。
本来只想要两个素馅儿的,但低头看小孩嗦着手指头在看别人大口吃肉馅包子,馋的口水直流,妇人咬了咬牙,决定买肉馅儿中最便宜的猪肉馅儿包子。
猪肉比牛羊肉都便宜,是因为春天那阵国君让人在鳐山附近弄了一个养猪场,让猛虎营进山抓野猪,既能练兵又能为养殖业的发展做贡献。
野猪很凶,尤其是带崽的母猪,力气大,獠牙长,皮糙肉厚,饿了一个冬天,出洞觅食的时候被士兵合围给套了回来。
先是在笼子里关了一阵,挫挫它们的野性,如果是雄猪就先阉割,使其性格变得温顺。
等到野猪慢慢适应笼子里的生活,不再发狂了就可以圈养在专门的猪圈,它们什么都吃,好养活。
小野猪是最好驯化的。
后来成年母猪又养了一窝猪仔,养猪场的规模就开始扩大,到现在为止鳐山的猪场有了差不多三百头成年猪,对于这个时代来说这是相当可观的数量。
这些成年猪依旧保留着野猪的特性,起码要再驯化三四代才有可能变得像家猪那样温顺。
现在猪场已经开始选种猪,除种猪之外,其他公猪全部阉割,这样长得快,性格相对温和,猪肉的口感也好,能减少腥臊味。
而且猪毛会慢慢变短,皮也没那么粗糙了,剥下来的猪皮经过特殊处理还能做保暖防水的皮革袄和冬鞋。
现在各个郡县的猎户都喜欢进山找野猪,套活的就能拿到专门的地方换晋币或粮食,想换其他东西也可以。
但野猪必须是活的,最好是母猪,死的就不值钱了,收上来的这些野猪就集中起来驯化,雇那些只能开荒没有其他收入的奴隶来养。
赢嫽没有在原主的记忆里找到关于养猪的部分,她还觉得奇怪,按理说野猪驯化史从原始社会就有了的,不应该这个时代没有。
后来她问了李华殊,说是以前听过有些地方会养猪,但野猪太凶,易伤人,之后就没什么人养了。
士族又看不上猪肉。
田户没有自己的田地,奴隶更没有,都吃不上饭,谁还有心思想那么多,就算打到野猪也是先杀了吃进肚子。
这么一说也有道理,养殖也讲技巧,不会养可能就死了,还不如直接杀了吃肉。
士族以前不吃猪肉,嫌有腥臊味,不如牛羊肉好吃,现在调味料变多了,烹饪食材的方法也多种多样,慢慢的也接受了。
可能也是身为国君的赢嫽都酷爱吃猪肉,其他人也跟风,猪肉就成了饭桌上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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