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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下,自肩膀处溅出的血液从他坚毅俊朗的面中缓缓往下流淌,仿若一滴绝望至极的血泪。

他终于再一次看清了他的娘子。

不,或许应该称做,江丞相。

江让头上的红盖头早已取了下来,许是被那盖头闷得久了,男人面颊声晕,一颗小巧精致的颊边痣仿若朱笔点上去的一般昳丽。

无疑,那是一张春花秋月、胭脂色浓的艳淡面庞。

魏烈怔怔地盯了他许久,便是在这般生死之际,他却依然没出息的想,今日,他娘子面上的胭脂可真好看。

毕竟,那是他一笔一笔,描摹了许久,方才完成的。为了这个胭脂妆,他还曾被寨子里其他的姑娘笑话过笨手笨脚,可最终,他到底还是成功了。

他明明成功了啊,那些姑娘们告诉他,只要他学会这个妆容,他们夫妻一辈子都会恩爱两不疑。

会不会、会不会今日其实是子濯在同他开玩笑?

这个念头几乎一出现,便深深扎根在了男人的脑海中。

他太想逃避了,以至于这般狼狈而凄厉地于敌人面前露出自己所有破绽。

“娘子,”魏烈的声音带着几分干涩的意味,他眼睛红彤彤的,那般高壮的身形竟佝偻了几分,近乎惶措:“你方才说的话,是玩笑话罢?”

可他注定问错了人。

因为江让只是淡淡瞥他一眼,嘴唇微微弯起,嗓音温冷道:“魏烈,别再挣扎了。若你愿归顺朝堂,本官自会为你留一条生路。”

魏烈的眼眶彻底红了,他蠕动着唇,甚至连一句话都说不出口了。

其实他不是一点没猜到,毕竟江让那般聪慧至极、仿若天仙下凡的人,怎么可能真的看上他这般的粗莽草夫呢?

他只是一直不肯相信,一直将自己的双耳、双眼捂住,当做什么也看不到、听不到,自欺欺人罢了。

他太想要江让的爱了,以至于,这样的爱,低微钝痛到要将他自己也割伤。

周围的惨呼声愈发刺耳,魏烈狠狠抹了一把脸,心间的痛意甚至比从前被对手割开肚皮、险些将肠子掏出来的痛苦还要更加深刻。

魏烈深呼吸一口气,身边始终维护他的司仪老匪已然被砍伤了几刀,却依然嘶吼着应敌,直到此刻,魏烈才终于记起来,他原本是个多么有血性的人。

喜欢,就该去抢。

他都这么喜欢江让了,那就该将那人彻彻底底锁在自己的榻上,从此以后,让他再不得离开他半步。

乞求和示弱,是这个世界上最没用的东西。

魏烈冷冷地一刀捅穿一个官兵,他已然被血液溅成半个血人了,男人周身的戾气愈来愈重,周围甚至无人再敢接近他分毫。

“兄弟们,”粗莽的男人将自己刀刃上的尸首随意丢开,咧唇笑了笑道:“且撑住,事发开始,我便没见到寨子里那几个滑头,料想,咱们山下的护卫队应当已经收到信号了。”

果不其然,不待他说完,聚义堂外的声响动静愈发大了起来。

局势似乎一瞬间逆转了过来。

只是,魏烈很快便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

他当初训练的护卫队,说到底也不是正规军,即便耗费了心血,也无法做到以一敌十。

可眼下,这攻入聚义堂、穿着简朴布衣的护卫队一个两个不仅训练有素、十分配合,竟还格外强势能打。

而更加不对劲的地方是,他们的目标,似乎不是驱逐官兵,而是——

刺杀江让!

想到此,魏烈整个人悚然一惊,可他虽武力高强,但被数个官兵缠打,到底无法都脱不开身。

而他能察觉到的事,陈彦书自然也发觉了。

可两人实在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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