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迷恋的平凡社畜(快穿)》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在确定江让并未下山后,他当即只身入山,夜雨凄寒,他身上的旧伤复发,疼得骨缝生疼、眉眼失色。
即便是这样,他也没有停下过脚步。
明明只是一场梦境,明明知道江让是梦主,不会真正受到伤害,可他依旧怕得浑身颤抖不止。
他止不住失色地想,这个梦境看似朴素寻常,可却实实在在困住了男人这么多年。
当年,究竟发生过什么?
他想不出个所以然,江让不在他的身边,他就像是一块失去了主心骨的软肉,慢慢地腐烂、生疮。
“……你吓死我了,你知道、知道我多怕吗?我怕你出了意外、怕你不要我了、怕你……”怕你知道真相,会对我恨之入骨。
宜苏眼眶通红,一张芙蓉面激动得泛起涟漪般的潮红与痛色,蓬松的白尾应激地蜷缩在身后,仿若被主人鞭打得生疼、惨嚎的掌心玩宠。
轻轻的叹息落在耳骨边,发顶的属于男人的手骨疼惜似地蜷缩起几分,温柔得暖烘烘的,叫人心头都洇散开几许幸福的错觉。
湿面的狐狸美人泪光盈盈地抬眸,他颤抖着嘴唇,慢慢侧低下面颊,小心翼翼地贴上男人的手骨,轻轻磨蹭。
一副被全然驯服的柔软姿态。
书生有一瞬间仿若被蛊惑了一般,他迟疑地、面红耳赤地垂头吻了吻狐妖的额心,许下一个颤巍巍的诺言。
他说:“苏苏,我绝不会抛下你。”
宜苏眸光晕开水色,他微微仰头,眼下的泪痣宛若一滴颤巍巍的泪水般欲落未落,他以一种羞怯、青涩、敬仰的模样迎接了男人的唇。
被褥纷乱,鼻尖相触,江让的呼吸声急促又压抑,涎水挂在微露的艳红舌尖,微微朝外溢出。
宜苏顾忌他的身体,即便再如何渴欲,也死死忍耐了下来。
两人伏在被褥间大口喘息,相触的肢体不住颤抖,分明没有真枪实剑地与对方融合相爱,可每一个不注意碰撞到的眼神、一次又一次喷洒的呼吸、随着动作落在彼此身体间的汗水……却像是一场场灵魂纠缠的欢爱。
…
日子仿佛又平静了下来。
那日的事情,江让和宜苏再未提起过半分,许是见过彼此最为狼狈的模样,两人反倒愈发的心意相通。
只是因着药材没采到的缘故,两人的花烛之喜只得一推再推。
那日之后,江让再不曾上山,他愈发勤奋用功地读书,写画出摊。宜苏见他辛苦,偏生自己也身无所长,便帮着人浆洗缝补衣物,赚些小钱。
两人日子清苦,却也温暖缱绻。
这一日,江让方才出摊回来,他小心放下背篓中的画墨等物,方才抬眸见到乌发以木簪半挽的清丽男人手中抱着半盆衣物,顿时迎上前去,他眼带心疼,忍不住道:“苏苏,你且休憩片刻,旧伤未愈,莫要累着身子了。”
宜苏抿唇一笑,柔声安慰男人道:“阿让,我没事,我是狐妖啊,可以使法术呢。”
江让夺过他手中的木盆,置在一畔,蹙眉道:“那法术也不能一直用着,对你身子不好可怎么办?”
宜苏心头软得仿若融开的蜜糖一般,他低低应了一声,细细弯弯的眉宇间尽是被爱意滋润后的幸福与甜蜜。
江让见状也笑,半晌,他像是陡然想起什么了一般,从怀中掏出一根紫玉簪。
宜苏微微一怔,喉头干涩,一时间竟愣在当场。
他知道这簪子不便宜。
他在这镇子中与男人相依为命了这般时日,比谁都清楚,于普通百姓而言,赚钱是一件极其艰难的事情。
江让自己过得那般清贫,却眼也不眨地给他买了根价格不菲的玉簪。
宜苏不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身为兽医专业的万瑶,回家第一件事,自然是查看自家有着曾曾曾祖辈分乌龟的健康状态。 却没想到给乌龟拿加餐的功夫,乌龟突然褪掉了自己的身上的壳,送给了万瑶。 万抱着龟壳震惊瑶:!!! 万瑶一脸懵地去找手机,准备记录下这个场景去问老师,却没想到脚下一空,直接入海。 扑通—— 万瑶抱着龟壳漂在海上。 感谢我家乌龟救我狗命。 机械音在辽阔的海洋天空响起。
都市 36万字 1个月前
秦欢从小跟妈妈相依为命,妈妈独身一人抚养她长大,大二那年,一场车祸让妈妈秦媛成为了植物人。 为了赚医药费,秦欢进入娱乐圈成为了一个十八线女明星,五年后医生下达最后的通知,秦欢悲痛欲绝,却接到了来自于妈妈的视频电话? 打开视频,头发枯黄的可怜女孩儿拥有跟妈妈相似的脸,妈妈竟然穿越到了古代了? 母女相认后,秦欢看着在古代受苦的亲妈,立刻开始投喂! “妈妈你看起来营养不良,我给你买奶粉!” “妈妈你的
都市 50万字 1个月前
“我叫荀晔,我爹叫荀悦,我们父子俩相依为命,想吃口肉都要靠我进山打猎。” “我爹是十里八村出了名的大美人,我一直坚信,四大美男里没有我爹的名字是因为我们家住在山沟沟里。” “为了保护美人爹,我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文能写大字武能打老虎,可谓是新一代二十四孝好儿子。” “后来我才知道,我爹有个堂弟,叫荀彧,我有个堂兄,叫荀攸。” “这他喵的是三国!” 荀晔穿了,他以为他穿到了种田本,于是傻了吧唧的学种
都市 113万字 1个月前
温颂一直很想告诉周宴之:他真的不是一个很随便的oga。 虽然他暗恋周宴之多年,偷偷关注他的所有动向,在发情期里喝醉酒,扑到周宴之的怀里,揭开周宴之颈后的抑制贴,还阻止周宴之去买套,最后意外怀孕。 但他真的是个好人。 他以为周宴之一定很讨厌他,正准备离开这座城市的时候,周宴之找到他,问他:“那晚我也有责任,你愿不愿意和我结婚?” 周宴之一直觉得他资助的小孩很有意思。 漂亮、可爱、学习很认真,有点拧
都市 33万字 1个月前
老玩家林洛重回新手村,然后,然后他就发现自己穿了——而且是带着游戏里的宗门穿的,好几十座大山那么大的大宗门。 然而宗门里除了他连半个人都没有。 打上宗门的东海第一刺客:什么凌霄宗?狗都不认识! 接着命运就哐哐地馈赠给了凌霄宗好几个同样没人认识的小伙伴,又哐哐哐地送来了一堆新人。 林洛和小伙伴们团结起来,悉心教导宗门里的新人。 作为一个热心的好前辈,林洛是会给同门做爱心餐的,他做猫饭很熟练,对于人
都市 35万字 1个月前
艾斯很是苦恼。 作为一个励志要成为一个像是福尔摩斯那样伟大侦探的他来说,自己面临的第一个问题不是自己没有丰富的理论知识,不是没有良好的人脉关系接案子,不是没有足够的钱财度过侦探初期的贫困期。 而是他的脸! 是的,他的脸。他这张脸可以说的上是帅气无比,十个小姐里八个都会诚恳地说他的容貌出色,还有两个还会说他的容貌堪比神明。 但是她们全都不会想要跟他谈恋爱。 因为见到他就觉得自己会被谋财害命。 艾斯
其他 42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