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庶女谋略》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第201章 救出冯慕凝
“王妈妈,你还记得罗妈妈吗,你要是再不让她们让开,将来出了什么事你可是第一个逃不掉的!”尖锐的嗓音穿破面前的四人刺入王妈妈的耳里,听得她肥胖的身躯震了震,
刘氏有左右只臂膀,就是她和罗妈妈了。罗妈妈已经不见了,看起来他就是刘氏身边最为可靠亲近的人,可是也是最容易被舍弃的人。弃车保帅,刘氏是帅她就是被弃的车。
王妈妈咽了咽口水,思量再三,这事是苗正临时安排的,并不是刘氏的命令。她看了看主屋那边,苗正也快出来了,等他过来了事情就成了定局了,可是苗正是刘沫的座上客,要是她公然违背苗正的命令,这个奇怪的男人肯定也是不会放过她的。
“三小姐,你就多待会吧。”王妈妈往侧屋靠近,四个丫鬟给王妈妈让出了一条路,她腆着一张老脸,靠到冯慕凝的的面前,表情无奈,“这也不是我能做得了主的,三小姐你看…”
就是这个时候,冯慕凝掌心的银针一闪,刹那右手架在王妈妈的脖子上,神色凶狠,“还不快让开,不要逼我在清荷院见血。”
她已经支撑不了多久了,要是直接把这东西放在为首的丫鬟脖子上,肯定起不了什么作用,说不定凭她现在的身体状况还会被那丫鬟轻而易举的制服。可王妈妈就不一样了,这人对她还是有恐惧心理的,加上她并不是真的想听从苗正的指令,刚刚还在犹豫着,显然比较好控制。
冯慕凝回头看了一眼已经趴在地上的小叶,心中很是不忍。可是她已经没这个力气带上小叶了,强行带上小叶只怕非但救不了两人,还会连自己都搭进去!
握着银针的双手在颤抖,她几乎把大半的力气都压在了王妈妈的身上。为了起到更好的震慑作用,她把银针往王妈妈的脖子处刺了刺,冻彻肌骨的寒意沿着王妈妈的脖颈处向四肢蔓延。
要不是王妈妈吓得发了抖,她完全有能力推开冯慕凝自救。
“三小姐,清荷院不好吗,偏生这般折腾,要不要到老朽的苏和院坐坐?”低沉诡谲的嗓音像毒蛇的信子蜿蜒着攀上冯慕凝的后背,门口忽然出现了一个老人。
他嘴角带笑,这笑容极其诡异,诡异的令冯慕凝有一瞬间的错觉,她像是一个落入了巨大的陷阱的小兽,永远无法挣脱。
下一秒,强烈的无力感侵袭全身,握着银针的手指不住的发颤,她也快撑到了极限了。
枯瘦的指尖掠过她的眼底,只一瞬,苗正擒住了冯慕凝的手一用力。
冯慕凝手里的银针应声落地,整只手掌被苗正所擒。
“三小姐,好好睡一觉吧,我会让你那位表哥知道,他该付出什么代价。”
从她走进清荷院的第一步,就落入了苗正的圈套。听他的意思,他是要拿她威胁赵君尧了,或者说是把她当作和红歌一样,要和赵君尧交换那些毒人?
他知道那批毒人的价值,红歌只是一个属下,只能用来换一具半成品,要是他还要得到那具成功品,只能拿冯慕凝来换了。
清荷院是抓冯慕凝的好地方,这是刘氏的地盘,这里的丫鬟都经过刘氏的训练,口风一定紧。最重要的是,这次冯慕凝自己跑过来的。他已经没什么时间了,急需要那具成功品让自己能活下去,所以不得不立刻下手。
口中冒出一片腥甜,剧烈的痛,袭击她的神经,迫使她清醒,她闭上眼假装昏迷,好保存体力。
“带她去后院,,老朽先去看看大小姐。”刘氏只是小惩大诫,而冯若萦则是被下了命令要杖毙的。所以打的人出手更重,她受的伤更为严重,苗正需要费大量的心血。
血腥味着实不是个好闻的味道,尤其这股味道还在口中弥漫开来,不能吐掉又不能咽下去。冯慕凝要用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人都道薄家养了个好金丝雀,温柔懂事,还不争宠,一看就是用情至深。 薄承彦每次出门,祁景必会从楼上小跑下来,嘱咐他要多加衣服,别生病。 薄承彦每次赴约,祁景会明里暗里提醒,不要带外人,他只能有他一个。 薄承彦每次带人出去,祁景会紧紧挽着他的手臂,白皙的脖子洇出粉来,默默地宣示主权。 他爱他到骨子里了,连薄承彦也这么觉得。 直到薄承彦那天准备去公司,佣人在给他递袖扣,小跑的声音从楼梯上传过来。 祁
都市 45万字 2个月前
美丽温柔·天才治疗师余霜a 敏感神经·章鱼球纪骁 【章鱼球视角】 我叫章鱼,身边的人叫余霜,是我的妻子。 我们在一次甜蜜旅行中遇到了意外,我为了救他身受重伤。 我们死里逃生,他却变心了。 他身边不断出现新人,他对那些人温声细语,却对我百般嫌弃。 但没关系,我爱他。 我会赶走那些人,重新把他养成从前那种离了我不能过的样子。 什么? 余霜说他不是我妻子? 呵呵,是与不是我自有分辨。 【余霜视角】 是
都市 39万字 2个月前
林静松在视障志愿者a接到电话,帮对方看清温度计上的数字,听到对方的声音,他愣了愣,随后耐心地回答了问题。 后来,林静松和这位视障人士在a上保持着长期的联系。 又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林静松与他见面,做起线下的好友。 眼前这个几乎失去视力的新朋友,是三年前与林静松分手的前男友,他直直看林静松的眼睛,分辨不出他是谁。 于是林静松在介绍自己时,用了一个新名字。 许久过后,林静松和自己的新朋友坐上观光城市的
都市 36万字 2个月前
宣庆二十三年,太子病逝,帝都风云涌动。 沈持意虽然是个穿书者,但他穿的是剧情边角料,废物小王侯,皇权争斗和他无关。 他表面维持病弱草包人设,实则隐瞒身份去江南游玩,机缘巧合下遇见一位落难贵公子。 贵公子文质彬彬,风度翩翩,仪表堂堂,温和有礼。还受伤瞎了眼睛,实在我见犹怜。 他一见钟情,见色起意,把人追到了手。 眼看情郎的眼疾快好了,沈持意却没能等到对方看见自己。 他不告而别,做了个始乱终弃的负心
其他 63万字 2个月前
衣非雪和明晦兰是不共戴天的死敌,最后一次冲突是在不归原血战三天三夜,衣非雪一剑贯穿明晦兰的丹田,明晦兰一掌震碎衣非雪的内府。 衣非雪搁床上躺了半年才能下地,正欲找明晦兰不死不休,却听说明晦兰家中遭难,显赫明氏一夜之间不复存在。 衣非雪:啧,好惨。 明晦兰身负重伤,修为尽毁,流落成难民狼狈苟活。 衣非雪:啧,虽说是宿敌,但我是那种落井下石的人吗? 还真是! 衣非雪轻而易举的就把明晦兰买到手做奴隶。
都市 36万字 2个月前
【文案】 顾屿时年少成名,连中三元,是本朝最年轻的状元郎,得圣上看重,权倾朝野 人人都羡慕封温玉 因为顾屿时和封温玉成亲十二载,不曾纳过一妾,后宅只有她一人 但无人知晓 这十二年中,封温玉和顾屿时渐渐相顾无言,仿佛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 她想找顾屿时陪她,顾屿时从来没有时间 她生气,顾屿时也只会淡淡地看向她: “别闹了。” 封温玉快被逼疯了。
其他 46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