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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哥谭冉冉升起的秧歌star(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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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一点三十八分,杰森·陶德在纽约皇后区的某仓库蹲点盯梢,在漫长的监视中,嗖嗖的风吹,仓库空旷,光秃秃的毛坯墙反射着寒气,仲春的深夜从脚底冷。

杰森·陶德,诨名红头罩,蝙蝠侠第二个罗宾暨养子,死而复生之后开始了自己的疯狂人生。如今他已颠簸渡过和老爹狂野街头的阶段,在哥谭地下江湖以精神稳定、对小弟护短负责而闻名。在哥谭,道上没有哪一个有名有姓的人不要卖他一个面子。

他此行来到纽约市盯梢,是因为最近哥谭市最近蹊跷的武器走私。

武器走私是哥谭市老生常谈的问题了,作为港口城市,这样的产业向来有断无尽,而这次的蹊跷在于,武器并非常规的类型,而是外星武器。

经手的人倒是好查,黑面具。但他的武器打哪儿来是他最关心的问题,杰森得找到卖家,至于黑面具要干什么,可以留给蝙蝠爸爸来操心。

他已经成长了许多,现在,作为负责的冰山饭店老板,他在乎的是怎么破坏交易,直接掐掉武器的源头。

非常好。

一点动静都没有。

他挪挪自己的胳膊。耐心。最重要的就是耐心。

杰森对自己的现状一半满意,一半不满意。

满意的一半在于,他认为自己已经成长了很多。那些坑坑坎坎风风雨雨,按他现在的话来说,“无非是命运的把戏”,他依旧在给自己的枪起名字,依旧和自己的盆栽打招呼,但他觉得自己已经很好地平衡了正义和自己生命的关系。

在法外者的诸位走向各自的人生后,他捡回了做义警的规律生活。作为一个迄今为止依旧名义上是个死人的家伙,他没法正常走在阳光下,但他其实也不太在乎,因为他毕竟也不是做正经买卖的人,对阳光的需求并不比所罗门·格兰迪更多。

他白天做教父,晚上打击犯罪。这种自己打自己巴掌的行为多少带点精神分裂嫌疑,但他却非常沉浸。

虽说他从前的震爆消息持续传播,恶名已经从早哥谭湾传到东京湾,神出鬼没的红脑袋夜影都市传说已经有了许多版本,他已经成为传奇的美国天狗,哥谭劈头士,每个二把手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锯。

但是经过他的努力,曾经的炸裂已经不复存在,冰山饭店的流水平稳而又踏实,令人安心。

对于帮众而言,他个人能力强,打出来名声响亮,又不滥杀,只要守规矩就不耽误别人赚钱这点最讨人喜欢。

做这行,几个是真的好勇斗狠?还不都图个生活吗。

哥谭苦精神病久矣!

在从前,法尔科内虽然经营不法家族生意,却实在是个脑子挺好的正常人,但无奈被蝙蝠侠和哥谭警局联手打击,再加他年龄渐长精神不济,很快就失势。哥谭的地下势力便渐渐被黑面具、杀手鳄还有其余阿卡姆精神病占据,别说钱不钱的了,小命都难保。

黑面具是个暴躁的杀人狂,手下的性命简直是天天俄罗斯轮盘赌,杀手鳄呢,据说是心情不好就吃人,而小丑这样离谱货色更别提了。至于企鹅人,他择马仔的标准很高,虽然企鹅人不是什么正经人,但他的冰山饭店却是正经买卖,所以并不常常出现在秧歌求职者的讨论当中。

一些老秧歌开始怀念过去法尔科内鼎盛时期。直到红头罩出现。

他的作风让很多老秧歌直呼:爷的青春回来咯!

不过很显然并不一样,红头罩的规矩更多,也更严格,但服从有钱赚就很让人欣慰,再加上杰森拿下了冰山饭店,连带着做直系帮众的福利待遇也高了起来,甚至还有牙科保险。

于是,杰森很快就成为了哥谭炙手可热的秧歌star,带走大批大批其他帮派的人,其中损失最大就是黑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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